《我在路上爱过你(旅途中的十一种爱恋)》是一本不鸡汤、不盲目励志、不小白的诚挚之书!
这是写在一幅地图上的十一个故事,这些故事横跨几个国家,却始终跨不过一颗心。
太多的人喜欢引导别人应该怎样应该怎样,可是看了再多的鸡汤,听了再多的道理,那些成长需必须经历和跨过的坎都不会消失,还是得独自慢慢“熬”过去,“熬”过了,我们才能真正长大了。
作为一个最会写故事的旅行家,吴苏媚只写故事,写那些走过的地方,开罗、达哈巴、孟买、果阿、巴黎、丽江、敦煌、美国、清迈、曼谷、拉萨、那空帕侬……写生命旅途中的遇到的人,写得真实,写得透彻,写得淡然,不强加给任何人自己的个人观点。在这些故事中,我们读,我们看,我们经历,我们感悟,后来,我们就懂了。
吴苏媚用沉积了十年的旅途和情感,换来这十一段的故事,每个人都无法脱身其外。
无论你是在渴望爱情,还是正在经历爱情,抑或为爱情所伤,你总能在她的文字里,找到自己影子,找到你爱情的或甜美或无奈或凄凉的滋味。她没有安妮宝贝的决绝和自我救赎,却自有一种看破世情的淡然。
【所有的旅行只为遇见,所有的遇见只因为爱】
十一段发生在路上的爱情故事,所有曾在路上爱过的你都会想读。
最会写故事的旅行家吴苏媚,带你走进旅途中的十一种爱恋。
从出发的第一部起,每个人都能看见自己。
那些不断成为过去的昨天,才构成了当下最满意的自己。
写给每一个想爱、正在爱、爱过的人。
吴苏媚所著的《我在路上爱过你(旅途中的十一种爱恋)》是一本独特的带有地理概念的短篇旅行小说集,收录了吴苏媚近十年来,游走各地时,在脑际一闪而过的那些关于人类情感故事的灵光,总计十一篇。以爱情为主线,以一个个真实地点为背景,用时而清冷时而华丽的笔触细描出一个个破碎或虚空的爱情故事。
这些故事真实而透彻,在她的文字里,你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你爱情的或甜美或无奈或凄凉的滋味。没有安妮的决绝和自我救赎,却自有一种看破世情的淡然。虽然理智到残忍,却会让你爱上这个爱情通透的女子。
西蒙在西奈半岛达哈巴经营了一家餐馆,很难用经营这种词,他只是让这家店随风摇摆着,连他自己都是胡乱活着的,每天睡在哪儿,都拿不准。有时睡露台,有时睡厨房,有时还睡在沙地上——我说,小心,浪会把你卷走。
不怕,我是一条鱼,天生的鱼。
没错,西蒙就是一条鱼,他可以自由潜水下潜三十米,帅呆了。他说自己年轻时能一口气徒手潜得更深,可是一直花天酒地,抽太多烟,这些年肺活量已经下降了。认识西蒙的第一天,他就显现出浪子本色,含着一腔深情凝视着我,用能融化人的柔软声音说,月亮掉在你的眼睛里了,还有你的皮肤,是最好的丝绸,嘴唇就像清晨绽放的花朵,你的脖子……
停!西蒙?你是叫西蒙吧?拜托能不能换一套台词?你这些语录,全达哈巴的姑娘都会背了!
西蒙咧嘴笑,是的,我叫西蒙,她们都叫我达哈巴情人。
西蒙一头乌黑湿润的长鬈发,脸部有着贝都因人的剽悍,肤色黝黑,神情坚毅。甜言蜜语的时候天真得有些无耻,沉默时,却有一种原始的冷峻气息。有些贝都因人至今仍以氏族部落的方式在沙漠里游牧着,也有一些接受了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做生意,开吉普车,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与千奇百怪的游客打交道——即使被现代文明同化的那一部分贝都因人,骨子里仍然流动着远古的声响,他们与自然的沟通方式从未被打断,保留着某种珍贵的直觉。
达哈巴有很美的星空。为了这样的星空,我可以一直住下去,住到天荒地老。从我所住的旅馆步行到西蒙的餐馆,大概有十五分钟的路程,每一步都宛如天堂。达哈巴就是天堂。
来到达哈巴不过数天,我已经有了很多欢欣的秘密,比如清晨所有店铺还没开的时候,惺忪着一双眼,跑到海边,会被无遮无拦的美丽所惊呆,大海就像一匹没有边际的蓝布,肆无忌惮地弥漫得到处都有,由于视觉差的缘故,海比岸更高,似乎随时都会倾洒下来。看着这种陡峭的危险,我会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兴许某天海啸袭来,这里所有一切将不复存在。我将不复存在。
西蒙的餐馆是我非常喜欢的地方,随意,野性,没有任何矫饰。我也喜欢这条街上其他的餐馆。左边第三家,晚上华灯遍地,颜色绚烂,因为光线太迷幻,把近海的区域也映照得充满了魔幻色彩。我经常坐在那里,低头看鱼类款摆漫游,有时还会有海龟。左边第四家,苹果味的水烟味道真香啊,五埃镑能够一直抽到破晓似的。右边第一家,日本菜做得很正点。右边第二家,音乐最是楚楚动人,兜兜转转,吟唱着悲伤,每次经过,都听得心尖升起悲凉,好像内心纠缠不清的凄楚被悄悄拉出了线头。
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在拐弯处,有一些无人的空草屋,那是我最喜爱的地方。空空的草屋,曾是有人经营的店,不知为什么现在除了一地沙子什么也不存留了,没有流浪狗睡在里面的时候,我就独自坐着,或者索性躺下来。闭上眼睛,听海浪的翻腾。这么躺下去,渐渐地,会有一种自我消亡的感觉,大自然吞噬一切,大自然终究,吞噬一切。
我开始能够分辨街上那些猫猫狗狗细微的不同。达哈巴有全世界最疯狂的黑猫,个个都是身手矫健的强盗,所有的黑猫都有一种天生的无赖,口粮都是从别人碗里抢来的。我已经无数次看到黑猫用闪电般的速度跳上桌子抢东西吃。在达哈巴吃饭,手里一定要拿把洒水枪,时刻做好与黑猫斗争的准备。即便如此,有一次黑猫还是把我抓伤了,致使我好几天都举着那只受伤的手指跟人痛诉,达哈巴的黑猫有多么野蛮。 达哈巴很多东西都是粗糙的,直率的,有着原始野性的。难驯的黑猫,强行兜售手链的一头乱发的贝都因小姑娘,容易被讨价还价激怒而狂暴的服务生……西奈半岛有着独特的性感身躯。你若爱慕它,就会爱上西奈半岛所有的往事,摩西在西奈山聆听来自上帝的十诫,摩西劈开红海,率领六十万以色列人逃出埃及……数次中东战争,西奈半岛几易其手,这个半岛如此之美,以至于连战火的残酷都无法减损它的美。
我想在红海学游泳。游泳一直是我生命中悬而未解的难题,我知道人类都有游泳的本能,从小就在母亲子宫的羊水中慢慢发芽孕育——说自己忘记这项天生的本能,真是惭愧。
我努力去召唤这个本能,换了不同的海域、不同的教练,都迷惘地发现,与本能之间的那点联系,被强大的恐惧感阻隔了。有人说在泳池里学比较容易,有人说海里才容易,结果我只证明了,在死海里学才是真的容易。有人说,如果你真想学的话,只要把你丢进大海,就自己挣扎着会了——如果真有人胆敢这么做,我变成厉鬼都不会放过他。
我那么恐惧,只要一下水,就像得了帕金森症似的全身发抖。游泳对我来说,已不仅仅是游泳本身了,而是变成了如何战胜自己的恐惧感。关于这个命题,很难。怕蜘蛛的人,不会因为房间里布满蜘蛛而从此坦然,怕蟑螂的人也不会因为见了一千只蟑螂而免疫。你让他直面恐惧,反而是一遍遍地重温恐惧,放大恐惧。因为他的心里永远在尖喊着“不”。
西蒙同意我的说法。他说,那么让我们来试试说“是”吧。你试试接受这个恐惧,接受恐惧,也就是接受死亡本身。
阳光很烈,西蒙带着我下海。他双手托着我的腰,让我仰面平躺在海面上。阳光火辣辣地炙烤着我的皮肤,闭上眼睛,耳边传来西蒙催眠般的声音——想象自己是一片叶子,漂在海面上,双手伸展开,放松,不要花任何力气,再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你注意的了,你不在了……
我不在了。
P4-7
这些短篇是我写小说以来,自己最珍视的,于是下意识地用地理这个线索,把它们都连在了一起,因为都有提到准确的位置,就像是可以写在一幅地图上的人生。印度发生的,泰国发生的,老挝发生的,西藏发生的……我想出一本有地理概念、旅行意义的爱情小说。
这些故事,攒了有十年之久。大多发表在《花溪》杂志上。《我在后海见过你》是最早写的,2003年。
2009年写的《鲍勃·马利叫我们不要哭》和2010年写的《在巴黎的第五年》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两篇。
这十年来,我一直在写作,旅行。除了这两件事,似乎也没有别的内容了。从大范围的接触旅行后,我就不怎么再写小说了,写游记更多,可对于写小说这件事情,一直没有放下过。在虚构的田园里,想象力才是最为自由的。
地点是真的,旅行也都是真的,甚至连旅馆、街道都属真。只有人物虚构。这种虚实打乱的写法,我自己很喜欢。
很多作家,同时也是旅行家,比如我非常喜爱的奈保尔、毛姆和格雷厄姆·格林等,村上春树也是。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远方的鼓声》,对他那种选个国家住下来,租间公寓旅居一阵的生活方式很赞同。
当我写这篇后记的时候,就在清迈旅居。等到住下来,才知道原来旅居并不容易,如果没有很好的自制力的话,那旅居不过是换个地方宅着。我在清迈的日子,也就只是睡觉,上网,偶尔逛街。并没有像村上春树那样以跑步的方式去切入这个城市的肌理,于是就安慰自己说,清迈夏天真的太热了,是我来的不是时候。
作家这种职业,是有天生的便利去放眼看世界的。只要有纸笔,就可以随便走去别的地方。几乎没有羁绊的。
比起在自己书房里畅游想象世界的作家来说,我更想成为在地球上划下了真实足迹的那种作家。虽然从禅宗的意义上说,何谓真实很难确定,可是,不管如何,还是想要自己去经历一遍,并且把写作和旅行这两件事,尽可能地融合在一起。玄奘也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旅行,才写出了《大唐西域记》。
不断成为过去的昨天,才构成当下的自己。
说说这些小说背后的故事吧。
《蓝洞》
2011年,在中东漂荡了半年,对于我来说,中东之旅是迷人的回忆。其实我自己没有去过蓝洞,因为不会潜水。我非常惧水,连浮潜也要拜托朋友带领着才行。蓝洞,作为一个自己永远不能亲临的美好象征而存在。我一直很想回到西奈半岛,那片美丽的红海,曾经颠覆过我的脑海。
《在巴黎的第五年》
2010年我住在印度果阿安吉纳的starco旅馆。真有这么家旅馆,庭院非常漂亮。我坐在旅馆房问里写了两千字,写不下去了,一扔就是大半年。后来到了其他国家,某天突然想要把它续完。于是它就变成了以旁遮普大分裂为结束的一个小说。这是唯一一个我扔了大半年后,仍然写完的小说。
《我的破碎与虚空》
我在昆明翠湖边上的那家旅馆,住过几次。那个红衣少女是真的,很漂亮,也很神经,她确实把我吓走了。纪朝生在新疆买的那些东西,是我自己在新疆时候买的,至今还记得霍尔果斯口岸买的雪茄的香味,我不抽烟,但那个雪茄甜美的香味深深地打动了我,关于嗅觉的记忆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叔本华的《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是我在旅行中看完的,后来以30卢比的低价卖给了德里帕哈尔冈吉的二手书店。两年后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再去那家书店,发现书还在。老板做了笔亏本买卖。
《拥有格林威治时间的女人》
苏州是我的故乡。我最喜欢苏州的秋天,空气里弥漫的淡淡桂花香。什么样的女人才会幸福?我想,像孙桐初这样的女人会比袁心佩更容易接近幸福。有些女人扭转命运的方式非常犀利,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天分。
《敦煌以后》
2007年,河西走廊走到底,去了传说中的敦煌。敦煌是出乎我意料的一个宁静小城,有种从容缓慢的优雅。能够用优雅来形容一座城市,在国内是很少的。不知道现在变了没有。
因为日本游客多的关系,敦煌能吃到便宜可口的日式风格的菜,以及驴肉。翻越当今山口,从敦煌去西宁,也是我自己做的事情,那真是一条非常荒芜的路线,什么都没有。
《鲍勃·马利叫我们不要哭》
写完这篇小说后,我的电脑就崩溃了,丢失了很多文档。幸好小说在之前已经发给了编辑。帕岸岛我去过两次,2005年和2011年。2011年那次上岛,满月派对刚刚结束。我住了一间夜风很大的小木屋。我自己很喜欢人字拖,每回去泰国,我都会买双泰国清迈的人字拖,漂亮又好穿,而且惊人得结实。我曾经把泰国人字拖穿到了中东去,足足穿了半年才坏在了约旦死海边。
《漫长的河流》
这篇小说的原型背景是西藏拉萨一个叫库玉玛的旅馆,2007年我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当时漂在拉萨的朋友。其中很重要的一位是亚瞳,这个姑娘后来成为我的亲爱闺密。后来的五年里,我们不断地在路上相遇。在游记《我的中东》里,就记录了我们在埃及达哈巴共度的时光。不管是旅行也好,灵修也好,你总要遇到些志同道合者,才能在迷惘的时候,不至于被孤独完全压倒。我说的遇到,是说神灵会帮你安排好,让气场接近的人,彼此鼓励,相互理解。
《杀人的夏天》
我是2002年才第一次坐火车出省的,苏州至福州,因为当时我的女朋友粲然在福师大念硕士,我跑过去见她。其实对福州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她带我去了个岛屿。福州在这个小说里并不重要,除了那片海。值得一提的是,《杀人的夏天》这个标题,其实是法国女明星阿佳妮的早期作品,我非常喜欢。她在里面疯掉了,夏天是危险的。
《满天都是碎钻石》
2007年是我在国内旅行最为宽阔的一年。我走了河西走廊,又去了甘南,接着就进藏,进藏进得非常彻底,仅阿里地区就挥霍了一个月时光。还很无聊地把新藏线走了个来回,出阿里去新疆,又从新疆回阿里。西藏阿里是国内我最喜欢的地方,但似乎知道,以后不会再去了,它永远存活在我的心灵深处。这篇小说是从阿里到喀什发生的故事。每次去喀什,我都会住在色满宾馆,那里曾经是沙俄领事馆,很有故事的建筑。
《我在后海见过你》
如果有人记忆力好的话,会知道蓝极速网吧火灾的新闻事件是真的。我也确实住过兆龙青年旅馆,当时对旅行没有经验,只在北京迷茫地待了两天。夜晚在天安门前发呆。一晚上车子被扣两次的倒霉事,也是真的,不过发生在广州。我去过两次后海,第二次是2012年夏天,和我的女朋友坏蓝眼睛。
《那空帕依有什么》
就像小说里所说的,我喜欢那空帕侬这个地名,以至于因为这个陌生地名,写了篇小说。通赛岛是2009年去的,当时下了很大的雨,回忆里一片阴暗。对于户外运动,我都不在行,攀岩潜水全是盲点。关于纳卡和铺盈的原型,其实他们在帕岸岛,从未交谈,只觉得那对做饭的小夫妻很恩爱。我听说2004那年海啸,真的有人因为潜水而幸存了,冒出水面的时候,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本《我在路上爱过你》是我自己的十年纪念。在写小说的那些漫长岁月里,谢谢我所不曾见过的你们也一直在。
于清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