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的职能。他们可能为金钱利益而充当“挑词架讼”的讼棍角色,也可能因以法维权而赢得讼师的尊称,具有极强的两面性,它的出现和存在具有深刻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文化等根源,与西方源远流长的律师现象有相当大的区别。
图书 | 中国讼师文化--古代律师现象解读/法史论丛 |
内容 | 编辑推荐 讼师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的职能。他们可能为金钱利益而充当“挑词架讼”的讼棍角色,也可能因以法维权而赢得讼师的尊称,具有极强的两面性,它的出现和存在具有深刻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文化等根源,与西方源远流长的律师现象有相当大的区别。 内容推荐 讼师,是中华传统法文化中不可忽视的现象,然而遗憾的是,在汗牛充栋的传统法文化研究成果中,学界对讼师投注的目光才刚刚开始且少之又少。先抛开当时以至现在人们对他们的评价和看法不谈,可以概略地说,讼师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职能。他们可能为金钱利益而充当着挑词架讼”的讼棍角色,也可能因以法维权而赢得讼师的尊称,具有极强的两面性。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沉淀的国度里,对于讼师这样的现象绝不能简而言之,它的出现和存在具有深刻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文化等根源,与西方源远流长的律师现象有相当大的区别。 讼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周的民事代理制度,正式出现在春秋,因春秋时期的讼师活动带有很强的政治性而遭到封杀,直至秦代,讼师几乎销声匿迹。汉代经学与律学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民间的观念,为助讼职业的出现营造了氛围,也为之后讼师在礼与法间的因缘奠定了基础。隋唐社会的安定和大发展,中国法文化民主性因素的增强,制度环境也相对稳定,尤其是科举制的实施,都使讼师规模化成为可能。宋代商品经济的发达、义利之学的兴起,把讼师活动推向第一个高潮。经过元代各民族的融合、经济缓慢的前进,民事关系日益复杂,讼师的职业被有意识地用正规代书制度分化,至明清代,尽管专制集权程度愈来愈高,但讼师职业并未因不断遭受打击而减弱。相反,越是接近清末,越是如火如荼。 讼师的行为用简简单单的“教唆词讼、拨弄是非”等词语描述,是太过笼统的。事实上,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代写书状,这些书状包括遗嘱、各种契约、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更多的是谋写诉状。历代讼师秘本总结记录了很多谋写诉状的秘诀,如“初作状词要诀”、“诉讼要诀”、“状词主冒语四要诀”、“状词十段锦”、“字词灵感”等等。除了谋写书状,讼师的业务行为还有咨询和谋划讼事、贿役通吏、把持捏造、教习讼学、调解和宣传、同代书交涉等。 讼师的活动,离不开具体的有形物质基础。他们的外化名称在不同的时期因不同的社会背景而不同,但这一职业的内涵和外延则大同小异。讼师多出身于运途不畅的士人,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吏人、干人、衙役宗室的子弟,以及胆大横行的豪民。在长年累月的助讼实践中,讼师们的能力和水平逐渐有了差异,行业内部也有了级别,当然,这一级别是约定俗成的。基于业务开展的便利,讼师一般居住在城市,但也有一部分讼师居住在乡下镇或大一些的村落。他们的业务活动有专门的场所,其中书铺是公开的,歇家则是地下的。助讼的市场需要,也使讼师们逐渐向社会化发展,即分工和合作同时深入,因而从宋代开始,他们便有了初步的行业组织雏形。明清时,出现了“作文会”、“仓颉会”之类的讼师协会组织或讼师联合组织。不同时代,讼师活动则因社会经济、政治诸方面的差异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春秋至唐可能多在中原一带,宋时多分布于江、浙、皖、湘、粤、闽、川等地,明清由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向全国范围扩延。 作为儒家传统“和争息讼”境界的破坏者,尽管讼师们呈现出明显的对儒家“无讼”精神的反叛,但若从矛盾统一律看,讼师的“兴讼”实际上正是儒家“息讼”的另外一面而已。也就是说,讼师和儒家的精神从根源上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冲突。因为讼师们所处的社会大背景是儒家思想的德礼之治,所以,他们的思想毫无疑问地带着儒家的烙印。他们的“天命”、“养心”、“修身”、“明志”以及信仰和儒家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程序是相当一致的。讼师的诉讼观充满了天理、国法、人情和谐统一的“天人合一”思想。他们的行业在奉行的不成文的职业道德里,也反映着传统“天人感应”的哲学。讼师的心理也因在既反叛传统又不得不遵从传统的二难境地中而变得十分复杂,他们非常自尊与极端自卑交织、恃才兴讼又得夹起尾巴做人,同时在扭曲而诙谐的心态下操持助讼职业。 讼师秘本是讼师世界的全方位的再现和反映,它不但使我们对讼师群体的书写状文技巧有了全面的了解,而且,从中展现出古代讼师在法文学、道德和法律普及教育以及策划状谋方面的卓越成就。同时对古代的立法和司法活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至于对今天的法制文明推进,也具有十分可贵的借鉴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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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 |
书名 | 中国讼师文化--古代律师现象解读/法史论丛 |
副书名 | |
原作名 | |
作者 | 党江舟 |
译者 | |
编者 | |
绘者 |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商品编码(ISBN) | 9787301088616 |
开本 | 16开 |
页数 | 302 |
版次 | 1 |
装订 | 平装 |
字数 | 340 |
出版时间 | 2005-04-01 |
首版时间 | 2005-04-01 |
印刷时间 | 2005-04-01 |
正文语种 | 汉 |
读者对象 |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
适用范围 | |
发行范围 | 公开发行 |
发行模式 | 实体书 |
首发网站 | |
连载网址 | |
图书大类 |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
图书小类 | |
重量 | 0.382 |
CIP核字 | |
中图分类号 | D925.02 |
丛书名 | |
印张 | 19.75 |
印次 | 1 |
出版地 | 北京 |
长 | 232 |
宽 | 156 |
高 | 12 |
整理 | |
媒质 | 图书 |
用纸 | 普通纸 |
是否注音 | 否 |
影印版本 | 原版 |
出版商国别 | CN |
是否套装 | 单册 |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 |
版权提供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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