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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别让我一人孤独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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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九月,我还不满十六岁,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经历过。我无忧无虑,问心无愧,心肠硬得像个冰块儿。我喜欢的东西都来得容易,所以对于它们的热情也就同样来去匆匆。那个时候,我在一所不错的中学读书,成绩中等,说不上乖巧,最讨厌装模作样,但也从来没有惹是生非过。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家庭,有一点特殊。

我的爸妈曾经是同一所高校的法语老师。在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去法国读了个闹不清是语言文学还是比较文学的学位。然后,就跟换防似的,他回国,妈妈出国。但这一次,计划外的情况发生了。妈妈拿到她的学位之后,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外交人员留在欧洲。几年之后,她很自然地同爸爸离了婚,嫁给了一个在巴黎工作的美国人。不过,请放心,我没有因此变得脾气古怪或是自暴自弃。在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似乎时常发生,甚至有不少类似的故事被拍成电影。他们很平和地分了手,双方都表现得像成熟的文明人,或是文明的成年人。离婚之后,爸爸依旧穿着米色风衣在一群二十出头的女学生中间忧郁地做风流倜傥状,妈妈每年都回来看望我,带来别致的衣服和新奇的礼物,让我在同学中间出尽了风头。

所以,到那时为止,除了班主任老师经常因为家庭原因,间歇性地对我的心理状况妄加揣测,我的生活一切如常。而且,比起身边同龄的女孩子们来,我总是有更加充裕的自由和更多的零用钱。我看电影,买唱片,读各种各样的书,花大把的时间胡思乱想和做白日梦。对我而言,那个年纪的生活充满了转瞬即逝的热情和厌倦,脑子里全是大而空洞的想法,既真挚,又简单,还免不了地有些浅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那个时候,几何考试和看牙医就是我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情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平静、简单、一成不变,直到我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方才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滋味。那种陌生、真切、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之后的十年。

那个男孩子就是周君彦。

那年九月,我们一起升入高中一年级。初中里,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和我同级不同班。同年级的男生里面,数他读书最好,又丝毫没有书呆子的迂腐。体育也很出色,游泳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长得更是老少皆宜的帅,爸爸还是区政府里一个不小的官儿。他是所有人的宠儿,数学老师欣赏他毫不费力地写出一道代数题的三种解法,女同学喜欢看他穿着短袖短裤在底线轻巧地跳发球,家长们做梦都想克隆这么一个儿子,校长则狂爱他的老爸。我,上课开小差,集体活动能躲就躲,但是,喜欢他,我也不例外。

暑假之后的第一个返校日,我走进教室,看见他正和一帮同学在打扫卫生。假期里我长高了很多,赤脚已经有一米七二,但他仍旧比我高半个头,穿着校服,白衬衣和藏蓝色的卡其裤子,手里拿着抹布,额角的头发微微汗湿,却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他抬头看见我,叫不出名字,只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我被这个不到一秒钟的小小的表情迷住了,一切好像都是从那个瞬间开始的。

高中部的规矩是男生同男生、女生同女生坐。排完座位,我发现自己就跟他坐一前一后,非常开心。我的同桌叫韩晓耕,长发梳个马尾,放下来的话应该有齐腰那么长。一想到这么一把柔柔亮亮的长发就这么挂在他面前,我又觉得沮丧,因为自己是短得不能再短的短发。

回到家,我找了一张自己的证件照,用黑色墨水笔添上从耳旁挂到胸前的长发,怎么看怎么别扭,三五下撕掉了,可等到吃晚饭的时候,又莫名其妙地想起来,盯着爸爸问:“你喜欢女的短头发还是长头发?”

“长的。”这位大叔回答得干脆利落。

“那我留长头发好不好?”我又问。

“你啊……”他瞟我一眼,“还是短头发好看,你的脸型适合留短发。”

“废话!那我就一辈子不能招人喜欢啊?!”我气急,白了他一眼,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留长头发。但是,很短的短发要留长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总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头发半长不短的,难看得要命。结果,留头发这件事,我只坚持了不到两个月,就再也不能忍受顶着这样邋遢尴尬的发型坐在周君彦前面了。我又把头发剪短了。

初中里,我很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看小说,或者就是单纯地胡思乱想。如果被抽到回答问题,我也不扭捏,坦白说:“老师,我没听清问题,能再说一遍吗?”然后同学们就笑了,老师就无语了。但高一那一年的课我上得特别太平,早晨不用叫就起床,七点钟不到就早早地出门,上课用心听讲,作业很认真地写,成绩变得很不错。爸觉得我是长大了懂事了,其实我只不过是怕在周君彦面前出丑罢了。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高一年级排了一出话剧《雷雨》,周君彦演周平,韩晓耕演繁漪。我就像是被人忘了,连个跑龙套的丫头也没轮到演。从前,我对这样的集体活动一向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是那次却觉得很失落。那出戏在十一月校庆的时候上演了,非常成功,戏里面的主角也自然而然成了全校的明星。渐渐地,学生中间开始传说,周君彦和韩晓耕在谈朋友。到底怎么谈的,也不见得有人知道,但是大家都很愿意相信。因为韩晓耕是公认的美女,脾气人缘都很好。生日的时候,请了五六十个同学唱卡拉OK吃蛋糕庆生,那在当时是很大的手笔。而且,她爸爸还是一家非常大的集团公司的老总,那一年刚刚买了本市第一艘私人游艇,神气地泊在市郊的码头,报纸上都有报道,说是用英镑买的,价钱写下来要点两个千分位的逗号。所以,如果有一个女生和周君彦在一起,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似乎也只能是韩晓耕了。

整个学校近两千个学生里面,可能只有我不相信他们在谈朋友。韩晓耕或许对周君彦有意思,但是周君彦并没有对她表现出特别的关照,一直是大大方方的。有的时候,只是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更喜欢和我讲话。让我不舒服的是,韩晓耕是公认的漂亮,而我,乍一看简直就是个单薄的男孩子。倒也有人说过我是我们学校最美的女生,但说这话的却是一个邻校的太妹,风传是货真价实的同性恋,三个月才来一次月经。

原话是这么说的:“你真白,我看你们学校就是你最漂亮了,来,跟着我混太妹。”

我心里很怕挨打,却还嘴硬,斜斜眼睛回答:“还是不要了,你自己混吧。”

P3-7

后记

次年二月,林晰和程闻瑾在巴黎南郊约五十公里处的巴比松镇举行了小型婚礼,那里有风景画家让·巴普蒂斯特·柯罗最爱的枫丹白露森林。婚后,他们暂时留在法国。林晰又开始做商业摄影,程闻瑾继续和贝内一起为L’EspaceXL工作。不过,对于两个表面上现实主义、骨子里无药可救的浪漫主义者来说,除了爱,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周君彦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电视财经节目和时尚杂志里都有他的访谈录。同一年的四月,他就读的高中举办校庆。他和一个卸任的部长一起被当成荣誉校友来欢迎。他又变成了众人的宠儿,似乎谁都不记得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了。

八月份,周君彦在尼斯参加一个无动力帆船比赛,又一次遇到了在那里度假的林晰和程闻瑾。他巨大的白色风帆展开,上面是一个水墨草书的汉字。不过程闻瑾不再有兴趣去探究那究竟是什么字,又会是谁的名字。因为,那个时候,她正全副身心地等待十月份的一个日子,她和林晰的第一个孩子将在那一天降生。

目录

一、那一年,上海

二、林晰林晰

三、她比烟花寂寞

四、贪恋的情人

五、苏醒玫瑰

六、无条件的爱

七、与褪色的回忆说再见

八、仿佛回到原点

九、林晰的情书

十、这是一支离别过往的歌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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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遥编写的长篇小说《别让我一人孤独离场》讲述了:

上海女孩程闻瑾过着平静、简单、一层不变的生活,直到她十六岁时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周君彦,方才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滋味。那种陌生、真切、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她之后的十年。在她为了追寻初恋来到纽约的这段期间里,程经历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孤独感,尝到了初恋情人违背誓言的苦涩,找到了另一个可以让她耍赖、让她依靠、教她独立的男人,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林晰。多年后当周再次出现时,程一度失去方向。林因为爱她而离开她,她也终于在没有林的呵护下真正成长起来,在他们两人的梦想城市巴黎,程认真审视自己的爱情,为心爱的人创业,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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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遥编著的《别让我一人孤独离场》是一部都市言情小说。故事讲述了上海女孩程闻瑾的成长、青春与爱情。程的生活一直平静而简单,但从遇到初恋周君彦开始,她的生活轨迹就发生了变化。为了初恋,她到异乡学习、生活、途中又结识了独立的林晰,他帮助程渡过了诸多难关,程该做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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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别让我一人孤独离场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陈之遥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中国华侨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11346261
开本 32开
页数 280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165
出版时间 2014-12-01
首版时间 2014-12-01
印刷时间 2014-12-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288
CIP核字 2014107792
中图分类号 I247.57
丛书名
印张 9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09
146
15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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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4: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