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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血色子午线(精)
内容
编辑推荐

十八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美国,西进运动。战争,屠杀,血泪之路。“他奉战争为神,以杀戮为营养,他把他们一一送上死路。”他们骑马出城,走上北方的道路,那是蛮荒之地的方向,但当他们还未完全消失在城市的视线之外,他们便悲剧性地调转坐骑的头,前往西边,痴迷地、沉醉地骑向那西天的晚红,骑向傍晚的土地和远方日落中的喧嚣……

2006年《纽约时报书评》评选“过去25年出版的美国最佳小说”时,科马克·麦卡锡的《血色子午线》名列第三。2005年美国时代周刊评选1923年以来的百部最佳小说,这部作品仍然赫然在列。美国Modern Library公司在1998年评选的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中,《血色子午线》在读者评选名单中名列第54位。网易引进的耶鲁大学公开课中有一门《1945年以来的美国小说》,其中26节的课程中用了2节讲解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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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50年代的得克萨斯与墨西哥边境,一个十四岁的得克萨斯男孩无意中误入了一个噩梦般的世界。在这里,印第安人被肆意杀戮,而对其头皮的贩卖生意欣欣向荣。大体说来,小说的情节是一个人的历程,盗用书中原话表达,就是没完没了的“他继续骑行”。主人公无名无姓,大字不识,全书在其不同年龄段分别称其为“孩子(The child)”、“少年(The kid)”和“男人(The man)”。故事重心是主人公少年时的经历。他生来丧母,十四岁时离家游荡,常与人打架斗殴。后来被拉去加入美国的军事阻挠队伍,前往墨西哥,出师不久,便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而后因为偶然,他又加入受雇于奇瓦瓦州州长的头皮猎人队伍。该队伍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头目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而实际的灵魂人物是霍尔顿法官。在此二人的带领下,队伍与奇瓦瓦州州长达成协议,专门不加区分地屠杀各种印第安人(包括好战的阿帕契人和热爱和平的踢格人等)和墨西哥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最后协议终止,队伍在占领尤马渡口期间,遭到曾加害过的尤马人的报复,几乎全军覆没,成员或死或逃,少年逃脱后也离开队伍。小说的主要情节便是他们在荒漠、村庄、山间、城镇的各种暴行。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被其杀害,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作为科马克·麦卡锡的代表作之一,《血色子午线》是麦卡锡写作风格的转折之作,为其奠定了现代美国文坛的大师地位。

《血色子午线》由重庆出版社出版发行。

目录

正文

试读章节

看这孩子。他苍白瘦削,身着单薄破烂的亚麻衬衫。他在往洗碗间的灶里添柴。屋外是翻耕过的深色田地,地上残雪斑驳,远处更暗的森林里还藏有几匹余狼。人们以为此处均是劈柴挑水[出自《圣经·约书亚记》9∶21。原句为“于是他们为全会众作了劈柴挑水的人,正如首领对他们所说的话”。]的穷人,但他的父亲其实是教师。他醉倒在地,吐着无名诗人的句子。男孩蹲在火旁,注视着他。

你降生那夜,一八三三年。狮子座流星雨。众星纷坠,何其壮观!我仰望天空,寻找诸天黑色的洞口。北斗破漏。

十四年前,母亲怀下此物,却因他丧命。父亲从不提她名字,孩子也不知道。他在世上尚有一姊,但却无望再见。他注视着,苍白而蓬头垢面。他不会读写,骨子里早已养成对盲目暴力的嗜好。所有故事都在那张面孔上,三岁看老。

十四岁时他离开家。他再也不用见到黎明前黑夜中的冰冷厨房。还有柴禾、盆盆罐罐。他向西游荡,一直抵达孟菲斯,如平坦田园上的孤旅人。黑人在田间劳作,瘦削而佝偻,棉花蒴果中的手指如同蛛爪。园里阴影笼罩的痛苦。

一些身影迎着下沉的夕阳,走在沉缓的黄昏中,穿过纸一样的地平线。一名孤单的黑人农夫独自赶着骡子拖着耙,沿着雨打过的洼地步入夜色。

一年后他到了圣路易斯。坐上去新奥尔良的平底船。四十二天的水路。夜晚时分,汽艇顺着深黑的水面喧嚷迟行,灯火通明如漂流的城市。他们把浮船拆散,卖掉木材,然后他走到街上,听见陌生的口音。他住在酒馆后院上方的屋里,每到夜晚就像童话里的野兽一般溜出去,跟水手打架。他个头虽小,但腕粗掌大,肩膀结实。说来也怪,这孩子脸上虽有疤,但面容却似未改变,眼神出奇地天真。他们打架时动拳脚,也抡瓶子使刀子。不论种族,不论出身。有些人说话像猿猴在低吼。有些人来自遥远的异乡,居高临下地看他们在烂泥里流血,他感到自己维护了人类的力量。

某天晚上,一名马耳他水手长用小手枪朝他后背开了一枪。他转身要与其拼命时,心脏正下方又中一枪。那人逃跑了,他倚着吧台,血透过衬衫向外涌出。其他人转过头去。过了一会儿,他瘫坐在地。

他在楼上房间的小床上躺了两周,由酒馆老板娘照料。她给他送饭,端屎尿。她身强体壮,像男人一样瘦长结实。伤愈之后,他没钱给她,便趁夜离开,睡在河边,最后找到一艘可以载他的船。这船要去得克萨斯。

直到此时这孩子才终于摆脱自己的过去。身世和宿命渐行渐远,无论世界如何转变,也不会有如此荒蛮之境,来检验创世之质料能否任人塑造,自己的心是否并非另一种泥土。乘客都是些胆怯冷漠的人。他们锁闭双眼,没人问彼此出行的目的。他睡在甲板上,和其他旅人一起。他注视着微暗的水岸起起伏伏。灰色的海鸟呆立而视。鹈鹕沿着水岸,滑翔在灰色的水波上空。

他们从驳船登岸,移民带着奴隶,打量着低矮的海岸线、薄沙覆盖的海湾和薄雾中出没的矮松。

他穿过港口的窄街。空气里飘着咸味和新锯木头的味道。夜晚,妓女似饥渴的灵魂在暗处喊他。一周后,他再度动身,兜里装着挣来的几块钱,夜里独自走在南边的沙路上,双手拳在廉价外套的棉袋里。横穿沼泽地的泥堤。成群的白鹭宛如藓沼中的白色蜡烛。风的刀口阴冷,在路边的树叶中大步跳跃,然后在夜间的田野上继续匆忙前行。他往北穿过一些小村落和农场,干一天活挣一天钱,包吃包住。他看见一个弑亲者被绞死在十字路口旁的村落里,这人的朋友们往前跑,拉着他的腿,他吊死在绞索上,裤裆尿湿了一大片。

他或在锯木厂工作,或在白喉疫区工作。一位农场主用一头老骡子抵他工钱,一八四九年的春天,他骑着骡子穿过先前的弗雷多尼亚共和国,进入纳科多奇斯镇。

自雨落那天起,格林牧师就每天向满屋的人布道,而这场雨已经下了两周多。少年猫着腰进入这个破烂的帆布帐篷时,只有墙边剩下可容一二人站立的地方,潮湿和久未洗澡的恶臭挥之不去,使得这些人不时地猛冲到倾盆大雨中呼吸新鲜空气,直到实在受不了大雨浇头才返回。他和其他躲雨的人沿着后墙站定。唯一能将他和人群区分开的,也许就是他没有武器。

乡亲们,牧师说道,这里是地狱,地狱,人间地狱啊,就这儿,纳科多奇斯,他不能袖手旁观。我跟他说,我说:你要把上帝之子带到这儿来?然后他说:噢不,不,我不带。然后我说:难道你不知道,他说过我会永远与你同在,直到无路可走?

这个嘛,他说,我又没叫谁去啥地方。然后我说:乡亲们,你不用请他。管你有没有请,你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我说:乡亲们,你甩不掉他。好。你还要拖着他,就是他,去那头的地狱么?

你见过雨这样下个没完的地方没?

少年之前一直注视着牧师。他扭头去看说话的男人。这人留着典型的马夫式的长八字须,头戴帽顶又圆又矮的宽檐帽。他眼睛有点斜视,认真地注视着少年,仿佛想知道他对这雨有什么看法。

我刚到这儿,少年说。

我可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雨。

少年点点头。一个披着油布雨衣的高大男子进了帐篷,脱下帽子。他头如秃石,无须无眉也无睫毛。他身长近七尺,即使站在这个流动的上帝之舍里也还抽着雪茄,脱帽似乎只是为了甩掉上面的雨水,因为他又戴上了帽子。

牧师的布道戛然停止,帐篷里杳然无声,所有人都注视着此人。他理了理帽子,挤到牧师所站的板条讲坛前,转过身来,对牧师的教众讲话。他面色平静,长着一张孩子的脸,甚是奇异。他举起双手,双手不大。

女士们、先生们,我觉得有义务告诉诸位,这位主持此次奋兴布道会的人是个骗子。他没有任何认证机构承认或临时提供的神学证明。他完全不符合被他篡夺之职责的最基本要求,而只是背下了《圣经》中的几个段落,从而给他的欺骗性的布道增添一丝丝他鄙夷的虔诚色彩。事实上,这位站在你们面前假装主之牧师的先生除了大字不识,还在田纳西、肯塔基、密西西比和阿肯色州遭到了通缉。

天哪,牧师叫喊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他激动地读起打开的《圣经》。

P1-5

序言

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上半叶,建国不久的美利坚合众国为将仅有的土地从东部沿海扩张到资源丰富的西部,通过购买土地以及与墨西哥和其他欧洲殖民国发动战争,大大地扩张了自己的版图,而开拓的美国人也向新开辟的土地进发,史称西进运动。伴随美国人口激增和领土扩张的是美洲印第安人人口的减少和领土的流失。印第安人的肥沃土地被白人通过购买、贿赂或强占等方式夺取,顺从者被迫迁徙,不从者遭到屠杀,因而西进运动也被称为印第安人的血泪之路。一些不愿失去相辈生存之地的部落纷纷反抗,小说中提到的阿帕契人和科曼奇人正是善于骑射的对抗性好战部落。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仇恨在哥伦布进入新大陆伊始便已撒下种子,而后美国人的肆虐和印第安人的疯狂报复更是让彼此的仇恨有增无减。十九世纪时,美墨政府、亡命之徒、印第安人各方纷纷卷入各种土地和利益争斗,一时间使情况变得错综复杂。不肯轻易就范的印第安人开始袭击出卖自己土地的墨西哥人,侵扰前来西部的淘金者,与野心勃勃的美军和美国政府展开斗争,而被视作眼中钉的印第安人也遭到了美国和墨西哥政府的反击。某些州政府甚至通过高价收购印第安人头皮来鼓励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于是一些亡命之徒为牟取暴利,便在美墨边境通过从事军事阻挠,不加区分地屠杀见到的印第安人。这些事件被记录在了塞缪尔·张伯伦的自传性回忆录《我的忏悔》之中。他亲历了美墨战争和后期的军事阻挠,而《血色子午线》的大量故事和人物便基于此书,但麦卡锡的高明之处便在于在这张历史画布上浓墨重彩地抹上了很多层色调,搭建了多层迷障,从而使这段历史的广度和深度都超越了其本身。

为了准备此书的写作,麦卡锡搬到埃尔帕索城居住了十余年,学习西班牙语,阅读了几百部相关历史书,考察了书中出现的每一个地点(用他的话说,他不写自己未曾去过的地方)。小说出版于1985年,越战的阴云尚未散去,有评论家便认为小说看似谈历史,实则影射越战。比较电影《现代启示录》和《血色子午线》,确实能发现大量相互呼应之处,然而这种呼应也存在于本书和其他诸多文本之间。作者曾说,本书由书组成,但他所指并非仅限于种种历史著作,还有文本中随处可见的文学、哲学、神学、科学、神话元素。与后现代文学作品臭名昭著的无意义游戏性质的拼贴相反的是,作者以多种维度的叠加和融合为本书创造了巨大的文本容纳力和生生不息的解读可能性,因此任何孤立的解释面对本书,都会失语。文学作品伟大与否,其中一条重要标准也正是其内涵的不确定性和多义性。

大体说来,小说的情节是一个人的历程,盗用书中原话表达,就是没完没了的“他继续骑行”。主人公无名无姓,大字不识,全书在其不同年龄段分别称其为“孩子(the child)”、“少年(the kid)”和“男人(the man)”。故事重心是主人公少年时的经历。他生来丧母,十四岁时离家游荡,常与人打架斗殴。后来被拉去加入美国的军事阻挠队伍,前往墨西哥,出师不久,便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而后因为偶然,他又加入受雇于奇瓦瓦州州长的头皮猎人队伍。该队伍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头目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而实际的灵魂人物是霍尔顿法官。在此二人的带领下,队伍与奇瓦瓦州州长达成协议,专门不加区分地屠杀各种印第安人(包括好战的阿帕契人和热爱和平的踢格人等)和墨西哥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最后协议终止,队伍在占领尤马渡口期间,遭到曾加害过的尤马人的报复,几乎全军覆没,成员或死或逃,少年逃脱后也离开队伍。小说的主要情节便是他们在荒漠、村庄、山间、城镇的各种暴行。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被其杀害,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

毫无疑问,小说中最为夺目的角色正是霍尔顿法官。此人在《我的忏悔》及其他历史和虚构文献中均有所记述,是一个通晓多门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处不在、身形巨大、浑身无毛的人物。他奉战争为神,以杀戮为营养,将格兰顿一伙人一一送上死路,而他却大难不死,长生不老。麦卡锡对法官不惜笔墨的刻画使其凌驾于普通历史人物的身份而成为一种甚至多种符号。这个符号的所指为何,批评家和读者从各种视角都讨论过,但却难以穷尽各种可能。法官的丰富决定了小说的厚度和生命力,小说若无法官,便于死尸无异;把握了法官代表的意义,也就把握了小说的主旨。但正如小说明言,他的起源无从追究。无论是从神话、历史、宗教、文学、政治、民族角度解读,还是辅以心理学、考古学、天文学的知识,都难以把握法官这个与开端无异的人物的全貌。而这,也是小说激动人心的地方。法官如何,主旨如何,译者不必多言混淆视听,读者可自行体会。

对许多英语读者而言,本书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哈罗德·布鲁姆承认,自己读了好几遍才克服对本书的抗拒之心,而其他读者也大倒苦水,要认真读完此书需要非凡的体力和忍受力。原因何在?在译者看来,这与麦卡锡独特的写作风格密不可分。

从形式上讲,本书叙事语言冷峻,甚至压抑,但比起末日般的《路》似乎要略轻松一些。首先,书中主干词汇极为平实,简练到全书表示“看”的词翻来覆去就三四个,简练到读者能看出译文中词汇的重复和单调,如“他注视着……”、“过了一会儿”、“他瞅了瞅……”之类。此外,麦卡锡舍弃了多余的修饰、渲染甚至标点,所有意义都在字里行间和标点之中,在这一点上,他深得海明威冰山理论之精髓。其次,书中充斥着各种语言和各种学科的词汇。毋庸置疑,这是阅读和翻译中一大难点。再次,语义的含混或者说多样性也令人头疼。译稿之所以要翻来覆去不厌其烦地改,正是因为每一次修改都会尝试性地带上新的视角(比如天文的、法律的、古生物的、地理的、物理的、修辞学的)去重新审视那些看似莫名其妙、前言不搭后语的句词,在一次次地重审中,慢慢接近作者的真实含义。作者好用最常见也是语义最丰富的词表达专业学科的含义,一不小心就会跌入陷阱。与此同时,无论是作者的长句还是短句,议论还是记叙,其中都包含着各种可能的理解方式,要把这些内容理清,也非易事。读者若觉得生僻词太多、语义含混、知识背景不明、不符合中文表达习惯,译者可以负责任地说:英美读者也是同样的感受。本书脚注甚多,也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但书中还有更多不曾发现的值得批注的地方需要补充。

从内容上讲,小说中最挑战读者忍受力的可能还是各种暴力场面。莫名的暴力充斥全书,无处不在的割头皮、枪战、屠杀,无处不在的废墟和尸体,以及重复重复又重复的流血和杀戮,足以让读者感受到压抑、恶心和重复。寻常西部小说装腔作势的浪漫色彩和英雄主义在麦卡锡的小说中荡然无存。他笔下的西部残酷、粗粝、野蛮,浸满了鲜血,所以带有英雄主义情怀的怀特上尉一进入西部,便被黄沙和科曼奇人弄得不知所措身首异处。所有的美饰和崇高的谎言都抵挡不住残酷和自然的吞噬。有批评家甚至称,在人类文学史上,本书的暴力程度仅次于《伊利亚特》。麦卡锡坦陈,生命原本就是血淋淋的,自己并不信任人性会得到改善,并不相信全人类可以和谐相处。他认为这些只是奴役人的说教,会使生命变得空洞。然而也是因为这种暴力的不断重现,小说中对抗的力量才显得悲壮而难能可贵。只有细细体会这暴力背后的美学,读者才能接近这小说的精髓。

认真阅读此书纵然痛苦,那也比不上翻译之痛苦的百分之一。翻译此书如受刑于地狱,个中滋味非亲历难以体会。译者年轻,经验尚浅水平有限,面对这样一部百科全书,在翻译中时感提襟见肘;麦卡锡的词汇和句型之难令人发指,在长达数月的翻译和校对中译者常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投河觅井的绝望之感。所幸,译者有许多能力和见识都在自己之上的朋友,他们在资料搜集、翻译风格、遣词造句、词汇句型内容理解、背景知识、比较其他语种译本等各个方面都给予译者极大的支持和帮助,使译者挺过重重难关,鉴于人数众多,不便列出,在此一并谢过。本书校对者郑贤清兄与我素未谋面,但他凭着对本书的热爱,在翻译、校对、修改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耐心地与我进行讨论和磋商。郑兄除了在我自己校对的基础上又把书稿校改了两遍之外,还增加了大量专业性极强的注释,译文中所有不确定之处我都与之商量讨论过,郑兄为人热情细心、坦荡大方,译文能从千疮百孔到基本完善,与他的付出直接关联。同时感谢本书编辑,能容我反复交稿,反复修改,反复交稿,反复修改。因为译者和校对者时间和能力有限,译文必然会有很多遗憾,目前所呈现的只是当前能力范围内最好的译本,日后有机会再版,定当再次认真修改,力臻完善。

本书大量脚注参考或译自www.bookdrum.com网站上搜集的注释,或参考了Notes on Blood Meridian一书及众多学术论文。

书评(媒体评论)

霍尔顿法官是一个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伊阿古有相似文学价值的凶徒和恶魔,在麦卡锡笔下暴力描绘已变成了令人惊叹的艺术技能,一种可与梅尔维尔和福克纳一较高低的艺术技能。在我看来,《重现经典:血色子午线》应该是美国真正的末世预言小说。

——哈罗德·布卢姆

麦卡锡先生明示我们去见证邪恶不是为了去理解邪恶,而是为了去证实其不可解释的现实存在,他精巧的语言将现实与超现实链接在一起,震动得我们无法再安然于现状。

——《纽约时报》书评人 凯林·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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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血色子午线(精)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美)科马克·麦卡锡
译者 冯伟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229060688
开本 32开
页数 374
版次 1
装订 精装
字数 240
出版时间 2013-03-01
首版时间 2013-03-01
印刷时间 2013-03-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438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712.45
丛书名
印张 12.25
印次 1
出版地 重庆
196
142
23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版权提供者 International Creative Management,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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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0: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