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之蝶这话当然是随便说的,没想这牛却一字一字听在耳里。人说狗通人性,猫通人性,其实牛更通人性。一年前庄之蝶在郊区采访住在刘嫂家,这女人先是务菜,菜务不好,卖菜时又不会在秤杆上做手脚,光景自然就害恓惶。庄之蝶一日出主意:“城里供应的奶常常掺水,群众意见颇大,但用奶的人家多,奶场又想赚钱,水还是照样掺,订奶户一边骂娘也还一边要订的。那么,何不养头奶牛,能把牛牵上去城里现挤现卖,即便是价高些也受人欢迎,收入一定要胜过务菜了。”刘嫂听了,因此在终南山里购得了此牛。牛是依了庄之蝶的建议来到西京城里,庄之蝶又是每次趴下身子去用口吮吃,牛对庄之蝶就感激起来,每每见到他便哞叫致意,自听了他又说“牛像个哲学家”,从此真的有了人的思维,以哲学家的目光来看这个城市了,只是不会说人的语言,所以人却不知晓。
这一日,清早售完奶后,刘嫂牵了牛在城墙根歇凉,正是周敏在城墙头上吹动了埙,声音沉缓悠长,呜呜如夜风临窗,古墓鬼哭,人和牛都听得有些森寒,却又喜欢着听,埙声却住了,仰头看着剪纸一般的吹埙人慢慢移走远去,感觉里要发一些感慨,却没有词儿抒出,垂头打盹儿睡着。牛啃了一肚子草,也卧下来反刍,一反刍竟有了思想了:
当我在终南山的时候,就知道有了人的历史,便就有了牛的历史。或者说,人其实是牛变的呢,还是牛是人变的?但人不这么认为,人说他们是猴子变的。人怎么会是猴子变的呢?那屁股和脸一样发红发厚的’家伙,人竟说它是祖先。人完全是为了永远地奴役我们,又要心安理得,就说了谎。如果这是桩冤案,无法澄清,那我们就不妨这么认为:牛和人的祖先都是猴子;猴子进化了两种,一种会说话,一种不会说话;说话是人的思维的表现,而牛的思维则变成了反刍。如此而已。啊哈,在混沌苍茫的天地里,牛是跳蚤一样小得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吗?不,牛是庞然大物,有高大的身躯,有健壮的四蹄,有坚硬锋利的战斗之角,但在一切野兽都向着人进攻的世界里,独独牛站在了人的一边,与人合作,供其指挥,这完全是血缘亲近心灵相通。可是,人,把牛当那鸡一样、猪一样彻底为自己服务。鸡与猪,人还得去饲养着方能吃他们的蛋、吃他们的肉,而牛要给人耕种、给人推磨、给人载运,以至发展到挤出奶水!人啊人,之所以战胜了牛,是人有了忘义之心和制造了鞭子。
这头奶牛为自己的种族的屈辱而不平了,鼻孔里开始喷两股粗气,一呼一吸,竟使面前的尘土地上冲开了两个小土窝。但它仰头注视了一片空白的天空,终于平和下来,而一声长笑了。牛的长笑就是振发一种“哞”。它长笑的原因是: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动物中除牛之外都是狰狞,无言的只有上帝和牛。牛正是受人的奴役,牛才区别于别的野兽而随人进入了文明的社会。好得很,社会的文明毕竟会要使人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走向毁灭,那么,取代人而将要主宰这个社会的是谁呢?是牛,只能是牛!这并不是虚妄的谑语,人的生活史上不就是常常发生家奴反主的故事吗?况且,牛的种族实际上已有率先以人的面目进入人类者,君不见人群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爱穿牛皮做的大衣、夹克和鞋。这些穿皮衣皮鞋的人,都是牛的特务,他们在混人人类后自然依恋牛的种族或是提醒自己的责任,才在身子的某一部位用牛的东西来偷偷暗示和标榜!而自己—这头牛洋洋得意了,实在是天降大任吧,竟是第一个赤裸裸地以牛的身份来到人的最繁华的城市里了,试问在哪个城市有牛能堂而皇之地行走于大街?!
这牛思想到这儿,于是万分地感谢庄之蝶了。是庄之蝶首先建议了一个女人从山野僻地买它而来,又牵了它进城现挤现卖奶汁,更是说下一句“牛像个哲学家”,一字千金,掷地有声,使它一下子醒悟了自己神圣的使命。啊!我是哲学家,我真的是哲学家,我要好好来观察这人的城市,思考这城市中人的生活,在人与牛的过渡世纪里,做一个伟大的牛的先知先觉吧!P045-046
庄之蝶论
李敬泽
庄之蝶在古都火车站上即将远行而心脏病或脑溢血发作,至今十七年矣。
十七年后,再见庄之蝶,他依然活着。
在此期间,《废都》遭遇了严峻的批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知识分子对《废都》的批评成为了重建知识分子身份的一个重要契机:偶然的遭遇战迅速演变为全力以赴的大战,他们终于找到了一架风车:这个叫庄之蝶的人,这个“颓废”、“空虚”、“堕落”的人。十多年后重读对庄之蝶连篇累牍的判词,我能够感到当日诸生诚挚的人文关切,但我也注意到这其中有一件事不曾明言:作为文学人物的庄之蝶成为了知识分子的镜鉴——也不知是不是风月宝鉴,反正,揽镜自照的知识分子们感到大受冒犯。
我当然能够体会受到冒犯的情感反应——为了避免很可能发生的误解,我还是首先表明我在一个敏感问题上的观点:我依然认为《废都》中的“口口口”是一种精心为之的败笔。当贾平凹在稿纸上画下一个个“口”时,他或许受到了弗洛伊德《文明与禁忌》的影响,那本书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人几乎人手一册,通过画出来的空缺,他彰显了禁忌,同时冒犯了被彰显的禁忌,他也的确因此受到了并且活该受到责难。
但是,在我看来,那些空缺并不能将人引向欲望——我坚信这也并非贾平凹的意图,那么他的意图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和我们心中横亘着的庄重道德感开一种“躲猫猫”式的狭邪玩笑?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读过了《废都》,然后读到了福柯,现在,在福柯式的知识背景下,我以为或许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贾平凹的意图及这个意图在《废都》中的功能。那些“口口口”形成了一种精心制作的“废文本”,贾平凹在此破去了书写的假定性,在那些特定场合,我们对文本的“真实”幻觉被击破:眼前的一切被删减和缺省,因而也是被“写”出来的,那么,是谁写了它呢?我们当然知道书写和删节皆是贾平凹所为,但就文本的直接效果而言,却是无名之手在书写,另一只无名之手在删节。
任何一个训练有索的读者都会明白,这些“口口口”是当代出版对于明清艳情小说的通行的处理规则,我认为贾平凹并没有特别的兴趣对这种规则本身作出评论,他只是意识到对这种规则的刻意模仿能够达成他的特定意图。
——在此时此刻,我们的目光从人物身上移开,被引向了对照的文本序列:简体横排的、被删节的艳情小说和原初的明清艳情小说,贾平凹的意图正在此间,他在整部《废都》中明确地模仿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的明清小说传统,在此处,他自废文本是要凸显这种模仿的当代语境,庄之蝶这个人的根本境遇由此呈现:他或许竟是一个明清文入,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被删节的、简体横排的明清文人。
——的确非常机巧,在这样的地方我能够领会贾平凹在《废都》中那种错综复杂的才能。但就这件事而言,它或许复杂得失去了控制,且不说它确实很容易被读成一种低级噱头,更重要的是,它使庄之蝶这个人物陷入了真正的道德困境。
注视着眼前这些空缺,我意识到,此时此刻原是古老声音的回响,尽管是喑哑断续的回响,就好比,在这个地方一系列镜子在互相映照、繁衍和歪曲,但镜子之间空无一人。
是的,这正是我的感觉:庄之蝶这个入在此时恰恰是不在场的,他从那些“口口”中溜走了。
这才是问题所在。似乎底本已经写定,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他的身体和心灵边界之内,似平他不过是被动地扮演一个“山寨版”的社会和文化角色,似乎他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不能负责。
我认为,那些“□□□”之根本的不道德就在于庄之蝶的这种溜走,这种不负责。贾平凹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个人物的身心之中有些事物是他无力触摸、想象和言说的,他无法让庄之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明确的个人责任,包括道德和伦理责任,于是,他机巧地使出腾挪大法,招来昔日幽魂,让这个人变成了不在。
所以,必须注视庄之蝶这个人。他是谁?他如何看待他的世界和他自己,他如何行动如何自我倾诉和倾听?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人们把庄之蝶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展开争论和批评时,批评者们实际上是借此确认自身的知识分子身份,那么,对庄之蝶来说,他的问题是因为他和我们不像吗?我们又凭什么认为他应该像我们?也许他的问题恰恰在于他太像过于像呢?——这不也是人们感到遭受冒犯的一种理由吗?也许情况更为复杂:庄之蝶是像我们的,但这种“像”不符合我们的自我期许和自我描述,这个人在我们的话语系统中无法顺畅运行。
但无论如何,贾平凹不应埋怨别人误读了《废都》和庄之蝶,庄之蝶这个人无疑有所指涉:贾平凹给他起个名字叫“庄之蝶”——庄生的蝴蝶,是蝶梦庄生还是庄生梦蝶?谁是蝴蝶谁又是庄生?最直接的答案是,庄之蝶是贾生梦中之蝶,但每个阅读者也有权自认为蝶或自认为生,在这个开放的绵延的镜像系统中,误读是必然之事,也是被作者充分纵容之事。
庄之蝶是既实又虚的,他既是此身此世,也有一种恍兮忽兮,浮生若梦。这种调子直接源于《红楼梦》,在《红楼梦》中,贾宝玉是大观园中一公子吗?是一块遗落的顽石吗?还是一个浇溉灵草的仙人?他都是,都曾是,那么甄宝玉又是谁呢?这个人似是而非,在亦不在。——关于“这一个”如何同时又是广大的无数个,曹雪芹有一种远不同于欧洲现实主义的思路,《红楼梦》的天才和魅力就在这虚实相生之间,不能洞晓此际者皆非《红楼》解人;贾平凹是《红楼》解人,他在《废都》中的艺术雄心就是达到那种《红楼梦》式的境界:无限地实,也无限地虚,越实越虚,愈虚愈实。
但想到了和做得到是两码事。二十世纪至今,“红学”蔚为显学,端的是开言不谈《红楼梦》,虽读诗书也枉然,但相形之下,《红楼梦》对于中国现代以来的小说艺术其实甚少影响——曹雪芹那种眼光几乎是后无来者,大概只有一个张爱玲,但张爱玲的语境、她的上下文与曹雪芹是若有重合的,而其他作家和红学家皆是以自己的上下文去强解《红楼梦》,不学也罢,一学便丑。
然后就是贾平凹,他的上下文和曹雪芹同样不重合,但他做了一件惊人之事,就是创造一种语境,与曹雪芹仍有不同,但在这种语境中《红楼梦》式的眼光竟有了着落。我相信贾平凹是认真地决心要写一部《红楼梦》那样的小说的,评论家的滥调是力戒模仿,但你模仿一个《战争与和平》试试看!一个有才华的作家深刻地感受着他与伟大前辈之间的。竞争关系,当他暗自对自己说,我要写一部《战争与和平》、写一部《红楼梦》时,他是认真的,他尽知其中的巨大难度。对二十世纪的中国读者来说,任何当代作品中《红楼梦》式的虚至少在叙事层面上都难免装神弄鬼的不诚挚,就《废都》而言,那个口唱段子的拾垃圾的老人就已是勉强的符号,更不用说广受诟病的奶牛思想家和庄之蝶老丈母娘的满天鬼魂;《废都》之虚在艺术上极为冒险,即使是张爱玲也主要是发展了《红楼》遗产中实的一面——顺便说一句,张爱玲的人情洞晓其实近于阴毒刻薄的姑嫂勃赂,一面是贵族,一面是小市民,所谓精致的俗骨。——而贾平凹的虚,也只是在庄之蝶这里令人信服:这个人同时具有此岸和彼岸。
庄之蝶是一位作家——他后来被一群治文学的学者痛加修理不是没道理的——而且他享有巨大的名声,至少在他生活的那个城市,从父母官到贩夫走卒,几乎无人不识庄之蝶。人们熟知、关注、溺爱着他,虽然很少有人搞得清他究竟是干什么的。
除了一些应酬文字,我们不曾见过庄之蝶写什么,也不知道他曾经写过什么,我们只知道他一直力图写一部作品,他一直在为此焦虑,最后他终于要去写了,但这部作品将是什么样子,我们无从想象,或许也就是这部《废都》。他几乎从未谈论过文学或他的写作,尽管他为此以可疑的方式从公家弄到了一套房子,但那房子里的事后来被证明皆是胡扯和胡混。
也就是说,这个人基本上是有名无实的,红火热闹立于浮名之上。如果我们断定庄之蝶就是生活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初,那么,他这一笔巨大的象征性资本应该是来自八十年代,那时的文学声名是有可能达到如此地步的。但是,尽管所有关于《废都》的评论都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分际上下手,但在《废都》内部,庄之蝶其实从未流露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他并无八十年代之乡愁;有太多的论者在他身上搜寻九十年代知识分子身份和精神变化的征兆,并在一种集体建构的历史论述中以时代的变迁解释他的命运,但庄之蝶本人对此似乎毫无领会。他通常是在另一个层面上领会自身:一种浩大难逃的宿命。似乎《废都》如《红楼梦》一般是非历史的,它仅仅是一个世间故事,并不属于特定年代——这是一种非历史的历史化,也就是说,贾平凹寻求的不是以历史解释人,而是以人的恒常的命运和故事应对变化的历史。
结果就是,十七年后重读,我感觉这位庄先生很像一个现在的人——也许比九十年代初更像,他是一个“百家讲坛”上的说书人,一个“名人”,他戴着他的光环游走于世间,精于象征性资本的运作和增值。他也很像一个传统生态下的“文人”:结交达官、诗酒酬唱、访僧问卜、寻香猎艳、开设书肆,等等,就差开坛讲学了。
如任何名人一样,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批“食客”——一条社会生物链,在这个链条上,各个环节相互依存,有“食客”在,庄之蝶才成其为“名人”,但庄之蝶反过来必须提供和分配“食物”,他像个小朝廷的君主或小帮会的大哥,他当然不能去打人,但他显然有义务“罩”着兄弟们,带领兄弟们参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换。
一部《废都》是一张关系之网。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入在社会关系中获得他的本质,马克思的教诲贾平凹是深刻地领会了。《废都》一个隐蔽的成就,是让广义的、日常生活层面的社会结构进入了中国当代小说,这个结构不是狭义的政治性的,但却是一种广义的政治,一种日常生活的政治经济学: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如何在利益、情感、能量、权力的交换中实现自组织,并且生成着价值,这些价值未必指引着我们的言说,但却指引着我们的行动和生活。
——这种结构或许就是生活的本质和常态,它并非应然,但确是实然,而认识实然应该是任何思考和批判的出发点。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贾平凹在呈现生活结构时的这份洞见,我们可能都把这视为自然之事,以至它无法有效地进入我们的意识;更可能的是,在一套对生活的现成论述中,这种结构被忽略了被径自超越。比如,对《废都》的另一种诟病恰恰就是,贾平凹并不了解城市生活,他笔下的城市更近于一个巨大的农村。
对此,贾平凹也算是自食其果——他大概是中国作家中最长于动员误解的一个——他反反复复地强调自己是个农民,时刻准备退守到农民的堑壕中自我保护——谁能欺负一个自称农民的入呢?但是,让我们放过城市生活中那些浮云般的符号、时尚和经验表象,直接回到最基本的层面:这里不正是声名、利益、财富、雄心、欲望的集散之地吗?那么,有谁能说贾平凹不曾透彻地领会和理解这一切呢?
乡村无故事——不要忘记,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从三言二拍到《红楼梦》,没有一部是“农村题材”,乡村中入走出去,进入现代境遇,或者现代性降临乡村,乡村才能够成为小说想象力的对象——贾平凹在《秦腔》中证明,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在这座大城之中,复杂的社会生物链活跃地蠕动着——那是红火热闹,是兴致勃勃的俗世,是请客吃饭:如同《金瓶梅》、《红楼梦》,《废都》中一些最见功力的大场面几乎都是请客吃饭——请汪希眠老婆吃饭的那一场,是第一个大场面,楼台重重,小处腾挪,人情入微如画。
吃饭是热闹,是烈火烹油,但烈火烹油中也必是有一份冷清荒凉。庄之蝶的牢骚,他的寂寞与疼痛,在热闹散尽时席卷而来。
——这是中国人特有的普遍情感:看古人诗文,你觉得没有人比我们更爱热闹,更溺于人群和浮世,但也没有人比我们更深切地从热处闹处领会虚无;有时你甚至觉得,我们是喜欢这一份虚无的,人生因此而半盈。当我说贾平凹有志于《红楼》,并且为此重建语境时,我所指的正是此等处:贾平凹复活了传统中一系列基本的人生情景,基本的情感模式,复活了传统中人感受世界与人生的眼光和修辞,它们不再仅仅属于古人,我们忽然意识到,这些其实一直在我们心里,我们的基因里就睡着古人,我们无名的酸楚与喜乐与牢骚在《废都》中有名了,却原来是古今同慨。
比如乐与哀、闹与静、入世与超脱、红火与冷清、浮名与浮名之累,比如我们根深蒂固的趣味偏好如何带着我们走向“小沈阳”式的俚俗与段子式的狭邪,这一切是构成传统中国生活世界的基本的精神框架,它们即是中国之心,其实一直都在,但现代以来被历史和生活抑制着,被现代性的文化过程排抑于“人”的文学之外——甚至,“颓废”和“空虚”这两个词,它们的现代意义和前现代意义其实也判然不同,在传统语境中,颓然自废和空寂虚无是本体性的、审美的人生境界,它们作为对热衷、上进的儒家伦理的平衡性向度,使中国人不至于变成彻底的僵硬实利之徒,只是到了现代语境下,它们才变成了一种反现代的、道德上可疑之事。
而庄之蝶的问题岂止是“颓废”,他还上进得很呢,他的身上具有相反而相成的双重性:他依存于他的生活世界,深以为苦也深以为乐,他无疑厌倦,他也无疑沉溺,烦极了时,庄之蝶痛切言之:“人人都有难念的经,可我的经比谁都难念”(第214页),何以他的经就比别人难念?因为他确实另有难处,但也因为他不是“别人”,此人深陷于自哀自怜,他真的认为自己是世上最累最苦之人,他对得起所有人而世间人都亏负了他。
他是累的烦的,因为他的“上帝”就是他周围的人们,他有义务让他们满意,他也因此获得肯定,他被需要也被裹挟,他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必然与他的自怜同步增长。 贾平凹的巨大影响很大程度上建立于这种对中国人基本生活感觉的重新确认和命名——他在这个意义上的确是“反现代”的,《废都》在中国当代文学中重建了经过现代以来的启蒙洗礼、在现代话语中几乎失去意义的中国入的人生感,无数的贾平凹爱好者所爱的恰恰就是这个。
这样一种人生感的重建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时代与社会变迁有确凿的关系,而且我也不认为这种关系是纯然负面的。重获日常而恒常的中国式人生,未必符合五四与启蒙与八十年代的知识分子规划,但对于所有的中国、入来说,可能都是一份难得的馈赠。生活的意义并非如知识分子所规划的那样判然分明,在那场作为根本情节的官司中,一群当事者几乎不曾思考过其中的是非曲直,这里只有一件不言自明之事:“我们”必须维护“我们”,但反过来,有谁能轻易说清庄之蝶的对错?他应该被裹挟着参与这样一场严重而无聊的风波吗?官司的这一方所表现的正义感不是很可笑吗?但设身处地地像任何一个中国入一样替庄之蝶想想,他能怎么办呢?他能够背叛他的朋友,背叛那些向他求助的人而置身事外吗?
这个生活世界的价值图景之复杂远超出我们的论述和知识,这里有利益的交换,也有人情的温暖,也有一个人对生活、对他的世界的承诺,当然,利益可能变成欲望和无原则,温暖可能变成酱缸,承诺可能变成对承诺之外的人们的冷酷……庄之蝶这个人与九十年代初的知识分子们所持的话语系统和生活想象有重大的差异,《废都》之备受批评,原因正在于此。
九十年代初的那场争论,知识分子们大获全胜,但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知识分子们掌握着论辩的话语,那是一场在他们自己选定的场地上进行的论辩;但是,十七年后再看,或许庄之蝶没有失败,或许贾平凹比他的任何批评者更具现实感。或许知识分子们终于意识到,他们本人有可能就是庄之蝶,当时就是,现在更是。
庄之蝶肯定不是我们想象和规划之中的一个现代知识分子,但他的出现和存在对于所有的认同知识分子身份的人提出了一个真正具有知识分子气质的问题:认识你自己,穿越幻觉,请回答庄之蝶究竟是我们梦见的蝶还是我们是庄之蝶的梦?“知识分子”在庄之蝶的面前必须论证自身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而贾平凹以尖锐的力度展现了真正的批判精神:当我们幻想自己是一个现代入时,我们可能并不知道我们在幻想。
如果庄之蝶一直保持着他的相反相成的平衡,他会和我们一样,在话语和身心的二元运作中“成功”至今,一切都会过去,庄之蝶继续生活,当然也就不会有《废都》了。
但是,贾平凹终究是放不过他,不能让他在一个恒常生活世界里安居,他还是逼迫他回答一个现代问题:我是谁?我如何在?于是,贾平凹证明了自己是个反现代的现代作家,而庄之蝶则不得不苦苦证明自己具有一个现代灵魂。
这个过程中,贾平凹和庄之蝶都面临巨大的困难——没有语言,或者说,没有可信服的内心生活的语言。庄之蝶很少独白,在最痛苦的时候,他也无法做到哈姆莱特式的自我倾诉和自我倾听,他缺乏用以自我分析的话语,他当然也可以手捧《圣经》像个知识分子一样忏悔,但在他的生活语境中、在整部《废都》所操持的语言中,这倒是唐突了虚假了。
至此,我不得不谈到那些女人,她们成为了庄之蝶通往另一个“上帝”的途径。庄之蝶与唐宛儿的关系中有一种令人悚然的恐怖:不仅是欲望的深度,还有不可遏制的自毁冲动,一种绝对的承诺和绝对的背叛: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我们和庄之蝶分享着一样的生活智慧——这件事是没有下文的,这件事里包含着毁灭性的危险,庄之蝶对得起唐宛儿就对不起所有人,甚至就对不起自己,他兑现了对唐宛儿的承诺也就意味着他背弃了他对自己全部生活世界的承诺,反过来,他对不起唐宛儿同样也是绝对地对不起自己背弃自己。
唐宛儿最终也果真孤绝地悬在那里,清晰地标出了庄之蝶生命中的深渊。
但庄之蝶在抵达深渊之前竟是一往无前的,这当然证明了他的苟且,但同时驱使着他的,还有一种无以名状的焦虑:自我的焦虑和悲哀,他沉痛地迷恋着唐宛儿:在一次疯狂性事之后,他“把妇人的头窝在怀里”,说:“我现在是坏了,我真的是坏了!”“也不知道这是在怨恨着身下的这个女人,还是在痛恨自己和另外的两个女人”……此时,“深沉低缓的哀乐还在继续地流泻。”(第214页)
——他并非不知自己是“伪得不能再伪,丑得不能再丑的小人”(第290页),他也并非不知,最终向他证明自己之罪的恰恰就将是怀抱中的这个女人,但是,他不能停止不能改过,这不仅仅因为道德意义上的“堕落”,更因为,这个人,他终究不仅是一只因为苟且于世间而被贾平凹梦见的蝴蝶,.他是一个自知在他的生活世界中存在深渊的入,他甚至在寻找那处深渊,他向着它走去,满怀恐惧,满怀悲哀,他自知有罪但他却不知这罪何以论定、谁来审判和如何惩罚,他的身上有一种认识自我的强大冲动,他终究是个作家。
于是,在古老的城墙下,庄之蝶最后一次问宛儿:“宛儿,你真实地说说,我是个坏人吗?”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呢?“两个人就相对跪在那里哭了。”
——这是生命中的大哀,这份哀是传统的,也是现代的。在《红楼梦》和《金瓶梅》中,世界的朽坏与入的命运之朽坏互为表里,笼罩于人物之上的是盛极而衰的天地节律,凋零的秋天和白茫茫的冬天终会来,万丈高楼会塌,不散的筵席终须散,这是红火的俗世生活自然的和命定的边界,这就是人生之哀,我们知道限度何在,知道好的必了。但在《废都》中,城墙上如泣如诉的埙声、庄之蝶家中哀乐所表达的“哀”更具内在性:这并不仅仅是浮世之哀,直到小说结束,庄之蝶的筵席在俗世的层面上也还没有散,他还没有被抄家,还可以混下去,但他的内心溃败了,他在贾平凹所归认的传统中,成为第一个自证其罪的人——古典小说中无人自证其罪——而庄之蝶之哀,或许也是哀在他竟可以不受审判,继续在这俗世行走。
庄之蝶的出走是他在整部《废都》中做出的最具个人意志的决定,他弃绝一切承诺,他为自己做出了决定,但问题是他实际上并不知道他要走向哪里。
当贾宝玉披着大红斗篷出走时,他自己和我们所有入都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去了他的来处,一片“干净”之地;当晚年的托尔斯泰出走时,托尔斯泰至少在理念中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但庄之蝶不知。
《废都》的批评者常常以托尔斯泰为精神标尺,用以衡量庄之蝶的分量,这极富洞见。我猜测,当贾平凹写到火车站上的最后一幕时,他很可能想起了托尔斯泰,这个老人,在万众注目之下,走向心中应许之地,最终也是滞留在一个火车站上,这时,贾平凹或是庄之蝶必是悲从中来:他心中并无应许之地,他的出走无人注目并将被迅速遗忘,他甚至找不到一种语言,表达自己的这个决定,他在踏上放逐之路时他的内部依然携带着那个深黑的沉默的深渊。
——终究是孤魂野鬼。我猜测,《废都》中花了如许的笔墨过度渲染黑夜中无言的满天鬼魂,不过是最后要让庄之蝶加入进去。
但事情的微妙之处在于,哈罗德·布罗姆曾在《西方正典》中指出,尽管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做出了雄辩的责难,但是,托尔斯泰自身在最后时刻的境遇却非常近于“李尔王”:一个背弃了自身的生活世界,同时被自身的生活世界所背弃的孤独无着的老人。
那么,这个庄之蝶,他是李尔王吗?或许我们根本不必向他提出知识分子式的问题,他的问题仅仅是陷溺于自我的幻觉而背弃了他的生活,他的罪和罚都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成立,他不过是人类的虚荣——世俗的虚荣和自我的、精神的虚荣的又一个牺牲品?
对此,我并无定见。贾平凹也不能提供答案,当他让庄之蝶从那些“□□□”中溜走时,他和他的批评者们一样,是把人的责任交给了他的环境和时代,但当他在无着无落的火车站上把庄之蝶付与痛苦的无言、付与生死时,他又确认了庄之蝶的“存在”,而把存在之难局严峻地交给了我们。
——勇敢地表达和肯定了我们的生活和我们的心,勇敢地质疑和批判了我们的生活和我们的灵魂。此即《废都》。
一晃荡,我在城里已经住罢了二十年,但还未写出过一部关于城的小说。越是有一种内疚,越是不敢贸然下笔,甚至连商州的小说也懒得作了。依我在四十岁的觉悟,如果文章是千古的事——文章并不是谁要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的——它是一段故事,属天地早有了的,只是有没有夙命可得到。姑且不以国外的事作例子,中国的《西厢记》《红楼梦》,读它的时候,哪里会觉它是作家的杜撰呢?恍惚如所经历,如在梦境。好的文章,囫囵囵是一脉山,山不需要雕琢,也不需要机巧地在这儿让长一株白桦,那儿又该栽一棵兰草的。这种觉悟使我陷于了尴尬,我看不起了我以前的作品,也失却了对世上很多作品的敬畏,虽然清清楚楚这样的文章究竟还是人用笔写出来的,但为什么天下有了这样的文章而我却不能呢?!检讨起来,往日羡慕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鬼魅狰狞,上帝无言。奇才是冬雪夏雷,大才是四季转换。我已是四十岁的人,到了一日不刮脸就面目全非的年纪,不能说头脑不成熟、笔下不流畅,即使一块石头,石头也要生出一层苔衣的,而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那么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没美文出来,是我真个没有夙命吗?
我为我深感悲哀。这悲哀又无人与我论说。所以,出门在外,总有人知道我是某某后要说许多恭维话。我脸烧如炭,当去书店,一发现那儿有我的书,就赶忙走开。我愈是这样,别人还以为我在谦逊。我谦逊什么呢?我实实在在地觉得我是浪了个虚名,而这虚名又使我苦楚难言。
有这种思想,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来说,我知道是不祥的兆头。事实也真如此。这些年里,灾难接踵而来,先是我患乙肝不愈,度过了变相牢狱的一年多医院生活,注射的针眼集中起来,又可以说经受了万箭穿身;吃过大包小包的中药草,这些草足能喂大一头牛的。再是母亲染病动手术;再是父亲得癌症又亡故;再是妹夫死去,可怜的妹妹拖着幼儿又回住在娘家;再是一场官司没完没了地纠缠我;再是为了他人而卷入单位的是是非非中受尽屈辱,直至又陷入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困境里,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我没有儿子,父亲死后,我曾说过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现在,该走的未走,不该走的都走了,几十年奋斗的营造的一切稀里哗啦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毒病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而名字又常常被别人叫着写着用着骂着。
这个时候开始写这本书了。
要在这本书里写这个城了,这个城里却已没有了供我写这本书的一张桌子。
在一九九二年最热的天气里,托朋友安黎的关系,我逃离到了耀县。耀县是药王孙思邈的故乡,我兴奋的是在药王山上的药王洞里看到一个“坐虎针龙”的彩塑,彩塑的原意是讲药王当年曾经骑着虎为一条病龙治好了病的。我便认为我的病要好了,因为我是属龙相。后来我同另一位搞戏剧的老景被安排到一座水库管理站住,这是很吉祥的一个地方。不要说我是水命,水又历来与文学有关,且那条沟叫锦阳川就很灿烂辉煌;水库地名又是叫桃曲坡,曲有文的含义,我写的又多是女人之事,这桃便更好了。在那里,远离村庄,少鸡没狗,绿树成荫,繁花遍地,十数各管理人员待我们又敬而远之,实在是难得的清静处。整整一个月里,没有广播可听,没有报纸可看,没有麻将,没有扑克。每日早晨起来去树林里掏一股黄亮亮的小便了,透着树干看远处的库面上晨雾蒸腾,直到波光粼粼了一片银的铜的,然后回来洗漱,去伙房里提开水,敲着碗筷去吃饭。夏天的苍蝇极多,饭一盛在碗里,苍蝇也站在了碗沿上,后来听说这是一种饭苍蝇,从此也不在乎了。吃过第一顿饭,我们就各在各的房间里写作,规定了谁也不能打扰谁的,于是一直到下午四点,除了大小便,再不出门。我写起来喜欢关门关窗,窗帘也要拉得严严实实,如果是一个地下的洞穴那就更好。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每当老景在外边喊吃饭了,推开门直叫烟雾罩了你了!再吃过了第二顿饭,这一天里是该轻松轻松了,就趿个拖鞋去库区里游泳。六点钟的太阳还毒着,远近并没有人,虽然勇敢着脱光了衣服,却只会狗刨式,只能在浅水里手脚乱打,打得腥臭的淤泥上来。岸上的蒿草丛里嘎嘎地有嘲笑声,原来早有入在那里窥视。他们说,水库十多年来,每年要淹死三个人的,今年只死过一个,还有两个指标的。我们就毛骨悚然,忙爬出水来穿了裤头就走,再不敢去耍水,饭后的时光就拿了长长的竹竿去打崖畔儿上的酸枣。当第一颗酸枣红起来,我们就把它打下来了,红红的酸枣是我们唯一能吃到的水果。后来很奢侈,竟能贮存很多,专等待山梁背后的一个女孩子来了吃。这女孩子是安黎的同学,人漂亮,性格也开朗,她受安黎之托常来看望我们,送笔呀纸呀药片呀,有时会带来几片烙饼。夜里,这里的夜特别黑,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就互相念着写过的章节,念着念着,我们常害肚子饥,但并没有什么可吃的。我们曾经设计过去偷附近村庄农民的南瓜和土豆,终是害怕了那里的狗,未能实施。管理站前的丁字路口边是有一棵核桃树的,树之顶尖上有一颗青皮核桃,我去告诉了老景,老景说他早已发现。黄昏的时候我们去那里抛着石头掷打,但总是目标不中,歇歇气,搜集了好大一堆石块瓦片,掷完了还是掷不下来,倒累得脖子疼胳膊疼,只好一边回头看着一边走开。这个晚上,已经是十一点了,老景馋得不行,说知了的幼虫是可以油炸了吃的,并厚了脸借来了电炉子、小锅、油、盐,似乎手到擒来,一顿美味就要到口了。他领着我去树林子,打着手电在这棵树上照照,又到那棵树上照照,树干上是有着蝉的壳,却没有发现一只幼虫。这样为着觅食而去,觅食的过程却获得了另一番快感。往后的每个晚上这成了我们的一项工作。不知为什么,幼虫还是一只未能捉到,捉到的倒是许多萤火虫。这里的萤火虫到处在飞,星星点点又非常的亮,我们从林子中的小路上走过,常恍惚是身在了银河的。
老景长得白净,我戏谑他是唐僧,果然有一夜一只蝎子就钻进他的被窝蜇了他,这使我们都提心吊胆起来,睡觉前翻来覆去地检查屋之四壁,抖动被褥。蝎子是再也没有出现的,而草蚊飞蛾每晚在我们的窗外聚会,黑糊糊的一疙瘩一疙瘩的,用灭害灵去喷,尸体一扫一簸箕的。我们便认为这是不吉利的事。我开始打磨我在香山捡到的一块石头,这石头极奇特,上边天然形成一个“大”字,间架结构又颇有柳公权体。我把“大”字石头雕刻了一个人头模样系在脖子上,当作我的护身符。这护身符一直系着,直到我写完了这部书。老景却在树林子里捡到了一条七寸蛇的干尸,那干尸弯曲得特别好,他挂在白墙上,样子极像一个凝视的美丽的少女。我每天去他房间看一次蛇美人,想入非非。但他要送我,我不敢要。
在耀县锦阳川桃曲坡水库——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地名的——待过了整整一个月,人明显是瘦多了,却完成了三十万字的草稿。那间房子的门口,初来时是开绽了一朵灼灼的大理花的,现在它已经枯萎。我摘下一片花瓣夹在书稿里下山。一到耀县,我坐在一家咸汤面馆门口,长出了一口气,说:“让我好好吃顿面条吧!”吃了两海碗,口里还想要,肚子已经不行了,坐在那里立不起来。
回到西安,我是奉命参加这个城市的古文化艺术节书市活动的。书市上设有我的专门书柜,疯狂的读者抱着一摞一摞的书让我签名,秩序大乱,人潮翻涌,我被围在那里几乎要被挤得粉碎。几个小时后幸得十名警察用警棒组成一个圆圈,护送了我钻进大门外的一辆车中急速遁去。那样子回想起来极其可笑。事后我的一个朋友告诉说,他骑车从书市大门口经过时,正瞧着我被警察拥着下来,吓了一跳,还以为我犯了什么罪。我那时确实有犯罪的心理,虽然我不能对着读者说我太对不起你们了,但我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离开了被人拥簇的热闹之地,一个人回来,却寡寡地窝在沙发上哽咽落泪。人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我的经比别人更难念。对谁去说?谁又能理解?这本书并没有写完,但我再没有了耀县的清静,我便第一次出去约人打麻将,第一次夜不归宿,那一夜我输了个精光。但写起这本书来我可以忘记打麻将,而打起麻将了又可以忘记这本书的写作。我这么神不守舍地挨着日子,白天害怕天黑,天黑了又害怕天亮。我感觉有鬼在暗中逼我,我要彻底毁掉我自己了,但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这时候,我收到一位朋友的信,他在信中骂我迷醉于声名之中,为什么不加紧把这本书写完?!我并没有迷醉于声名之中,正是我知道成名不等于成功,我才痛苦得不被人理解,不理解又要以自己的想法去做,才一步步陷入了众要叛亲要离的境地!但我是多么感激这位朋友的责骂,他的骂使我下狠心摆脱一切干扰,再一次逃离这个城市去完成和改抄这本书的全稿了。我虽然还不敢保险这本书到底会写成什么模样,但我起码得完成它!
于是我带着未完稿又开始了时间更长更久的流亡写作。
我先是投奔了户县李连成的家。李氏夫妇是我的乡党,待人热情,又能做一手我喜爱吃的家乡饭菜。一九八六年我改抄长篇小说《浮躁》就在他家。去后,我被安排在计生委楼上的一问空屋里。计生委的领导极其关照,拿出了他们崭新的被褥,又买了电炉子专供我取暖。我对他们的接纳十分感激,说我实在没法回报他们,如果我是一个妇女,我宁愿让他们在我肚子上开一刀,完成一个计划生育的指标。一天两顿饭,除了按时去连成家吃饭,我就待在房子里改写这本书。整层楼上再没有住人,老鼠在过道里爬过,我也能听得它的声音。窗外临着街道,因不是繁华地段,又是寒冷的冬天,并没有喧嚣。只是太阳出来的中午,有一个黑脸的老头总在窗外楼下的固定的树下卖鼠药,老头从不吆喝,却有节奏地一直敲一种竹板。那梆梆的声音先是心烦,由心烦而去欣赏,倒觉得这竹板响如寺院禅房的木鱼声,竟使我愈发心神安静了。先头的日子里,电炉子常要烧断,一天要修理六至八次;我不会修,就得喊连成来。那一日连成去乡下出了公差,电炉子又坏了,外边又刮风下雪,窗子的一块玻璃又撞碎在楼下,我冻得捏不住笔,起身拿报纸去夹在窗纱扇里挡风;刚夹好,风又把它张开;再去夹,再张开,只好拉闭了门往连成家去。袖手缩脖下得楼来,回头看三楼那个还飘动着破报纸的窗户,心里突然体会到了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境界。
住过了二十余天,大荔县的一位朋友来看我,硬要我到他家去住,说他新置了一院新宅,有好几间空余的房子。于是连成亲自开车送我去了渭北的一个叫邓庄的村庄,我又在那里住过了二十天。这位朋友姓马,也是一位作家,我所住的是他家二楼上的一间小房。白日里,他在楼下看书写文章,或者逗弄他一岁的孩子;我在楼上关门写作,我们谁也不理谁。只有到了晚上,两人在一处走六盘象棋。我们的棋艺都很臭,但我们下得认真,从来没有悔过子儿。渭北的天气比户县还要冷,他家的楼房又在村头,后墙之外就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平原,房子里虽然有煤火炉,我依然得借穿了他的一件羊皮背心,又买了一条棉裤,穿得臃臃肿肿。我个子原本不高,几乎成了一个圆球,每次下那陡陡的楼梯就想到如果一脚不慎滚下去,一定会骨碌碌直滚到院门口去的。邓庄距县城五里多路,老马每日骑车进城去采买肉呀菜呀粉条呀什么的。他不在,他的媳妇抱了孩子也在村中串门去了。我的小房里烟气太大,打开门让敞着,我就站出在楼栏杆处看着这个村子。正是天近黄昏,田野里浓雾又开始弥漫,村巷里有许多狗咬,邻家的鸡就扑扑棱棱往树上爬,这些鸡夜里要栖在树上,但竟要栖在四五丈高的杨树梢上,使我感到十分惊奇。
二十天里,我烧掉了他家好大一堆煤块,每顿的饭里都有豆腐,以至卖豆腐的小贩每日数次在大门外吆喝。他家的孩子刚刚走步,正是一刻也不安静地动手动脚,这孩子就与我熟了,常常偷偷从水泥楼梯台爬上来,冲着我不会说话地微笑。老马的媳妇笑着说:“这孩子喜欢你,怕将来也要学文学的。”我说,孩子长大干什么都可以,千万别让弄文学。这话或许不应该对老马的媳妇说,因为老马就是弄文学的,但我那时说这样的话是一片真诚。渭北农村的供电并不正常,动不动就停电了,没有电的晚上是可怕的,我静静地长坐在藤椅上不起,大睁着夜一样黑的眼睛。这个夜晚自然是失眠了,天亮时方睡着。已经是十一点了,迷迷糊糊睁开眼,第一个感觉里竟不知自己是在哪儿。听得楼下的老马媳妇对老马说:“怎不听见他叔的咳嗽声,你去敲敲门,不敢中了煤气了!”我赶忙穿衣起来,走下楼去,说我是不会死的,上帝也不会让我无知无觉地自在死去的,却问:“我咳嗽得厉害吗?”老马的媳妇说:“是厉害,难道你不觉得?!”我对我的咳嗽确实没有经意,也是从那次以后留心起来,才知道我不停地咳嗽着。这恐怕是我抽烟太多的缘故。我曾经想,如果把这本书从构思到最后完稿的多半年时间里所抽的烟支连接起来,绝对地有一条长长的铁路那么长。
当我所带的稿纸用完了最后的一张,我又返回到了户县,住在了先前住过的房间里。这时已经月满,年也将近,“五豆”、“腊八”、二十三,县城里的人多起来,忙忙碌碌筹办年货。我也抓紧着我的工作,每日无论如何不能少于七千字的速度。李氏夫妇瞧我脸面发胀,食欲不振,想方设法地变换饭菜的花样,但我还是病了,而且严重地失眠。我知道一走近书桌,书里的庄之蝶、唐宛儿、柳月在纠缠我;一离开书桌躺在床上,又是现实生活中纷乱的人事在困扰我。为了摆脱现实生活中人事的困扰,我只有面对了庄之蝶和庄之蝶的女人,我也就常常处于一种现实与幻想混在一起无法分清的境界里。这本书的写作,实在是上帝给我太大的安慰和太大的惩罚,明明是一朵光亮美艳的火焰,给了我这只黑暗中的飞蛾兴奋和追求,但诱我近去了却把我烧毁。
腊月二十九的晚上,我终于写完了全书的最后一个字。
对我来说,多事的一九九二年终于让我写完了,我不知道新的一年我将会如何地生活,我也不知道这部苦难之作命运又是怎样。从大年的三十到正月的十五,我每日回坐在书桌前日注着那四十万字的书稿,我不愿动手翻开一页。这一部比我以前的作品能优秀呢,还是情况更糟?是完成了一桩夙命呢,还是上苍的一场戏弄?一切都是茫然,茫然如我不知我生前为何物所变、死后又变何物。我便在未作全书最后的一次润色工作前写下这篇短文,目的是让我记住这本书带给我的无法向人说清的苦难,记住在生命的苦难中又唯一能安妥我破碎了的灵魂的这本书。
一九九三年正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