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读章节 熙来攘往的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是“天府之国”最繁华的地段,矗立着成都最具权威性象征意义的锦江大礼堂和成都最顶级豪华的百货商场美美力诚百货。在由权威与贵族气息交织而成的两者之间屹立的天一广场,曾经是一个停工长达7年的烂尾楼工程。 1993年,蔡文彬需要解决天一集团下属的天一学院教育用房问题,而成都工商银行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广场支行”)需要解决营业场所的问题,本着利益合作共赢的目的,双方商定在成都人民南路修建“天一大厦”,并签订了《联建合同书》。 《联建合同书》规定:广场支行分6次投入资金8800万元,并享有该大厦完工后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所有权;天一集团负责其余款项的筹集,以及该大厦立项至完工期间的所有工作,享有大厦其余房屋所有权。 但是好景不长,在1994年上半年,广场支行如约投入第一笔资金1700万元后,由于广场支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得到工行总行的批准,因此后续资金无法到位。蔡文彬说:“天一集团为此已经投入1亿多元,后续资金还需要6000万元,‘天一大厦’预计在850天内全部完S-的计划已成泡影。”如果广场支行不履行《联建合同书》,未能按期支付后续建设资金,势必会影响“天一大厦’’的建设工期。而此时,广场支行面临着承担高额违约金的风险。 为解燃眉之急,双方决定以一个“非常方式”解决此事。1995ff7月20日,工行成都分行与天一集团签订了一份《财产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天一集团以“天一教育大厦12000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向工行成都分行贷款最高额度4840万元人民币。这笔贷款未办理任何抵押手续,正是这种违规的操作,令天一集团后患无穷。 2000年工行为剥离不良资产,成立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张桂林任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首任总经理。同年,工行四川分行向华融成都办事处剥离不良贷款,而“天一大厦”那12000平米作为“以物抵贷资产”被剥离。 2001年4月,华融成都办以成都天一集团无法履行《财产抵偿协议书》,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借款纠纷诉讼,请求判令天一集团立即支付其欠款1.02亿元。 蔡文彬起初根本没有把起诉放在心上,因为按照天一集团当初的《联建合同》以及相关协议,广场支行违约责任在先,与成都分行所签的所谓《财产抵偿协议书》在法律上应属无效,估计不会立案的。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四川高院还是立了案。 从此,张桂林与蔡文彬之间围绕天一大厦的官司一打就是数年,天一大厦一直是被查封状态,蔡文彬每天的债务都在增加,直到后来,案件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张桂林“出事”了。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张桂林出事充满了偶然。 2004年2月,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安排,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入驻华融成都办。审计人员在审阅华融成都办资产处置卷宗的过程中,发现了一笔可疑的交易。就是这笔可疑的交易,将张桂林拉下了“神坛”。 这笔交易发生在2000年下半年,交易内容是由华融成都办处理北海一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在当地拍卖的成交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但实际交至华融总公司账上的数额却只有3000万元,1000万元怎么会在账目上蒸发了呢?调查发现,此次交易中处理资产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叫张漠,系张桂林之子。华融成都办有工作人员证实:“张漠揽下了华融成都办大量的资产评估业务,他聘专人处理日常事务,鉴于亲属关系,他通常都藏在幕后。” 继续追查下去,审计署的一份报告表明,这1000万元中有部分现金和实物流入了亚华拍卖公司。而以刘江明和余礼全为并列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亚华拍卖公司,这几年正常的拍卖手续费收入亦达数千万元。 2004年10月,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年满60岁的张桂林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退休了。2004年12月31日,天一集团将广场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05年2月4日,张桂林被公安机关传讯。2005年3月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让出售国有资产”的罪名将其逮捕。 这是一个多败俱伤的结局,华融成都办前前后后的诉讼费用就高达几百万元人民币;而天一大厦因为诉讼,被封了8年;蔡文彬更是债台高筑,他说“在诉讼开始以后8年当中,我向138个朋友借的钱,总共1700万……”这场官司给蔡文彬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他,他本人“从一个法肓转变为一个可以与律师甚至法官对话的法律专家了”。 而张桂林正是通过这样无休无止的“缠讼”,几年来使天一集团的资产一直处于冻结状态,毫无脱身的机会。他“缠讼”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像处理北海房地产项目那样处理天一大厦,从中牟取巨额利润。10-12 后记 从公众关注企业界的眼光看,民营企业经营往往比国有企业更有“料”,命运跌宕起伏,总是成为媒体追逐的对象。为什么会这样呢?民营企业为什么“生命更精彩”?这是因为民营企业家的精神贯注其中,既专注又激烈,这种灵魂使企业生命力非常旺盛、多变、创新,但有时也会犯晕、糊涂。民营企业的这个特点,使它们的生存与命运一直受到媒体的追捧,走到哪里都是新闻。但是风口浪尖上的企业家往往当局者迷,对企业的生命与养生没有明确的认识。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白手起家就是一个“创造以企业为中心的大圈子”的过程。每个企业家在他事业生涯的不同阶段,都有一个自己相对稳定的核心圈子,这个“小社会圈”其实是企业家生命的一部分,而且是核心部分。从这样一个“生命”的角度看,最严重的病,当然就是核心部分之间“不容”。中医认为,所有的病都是由于原本平衡的关系变得“不容”,“相冲犯”,从而得病。比如人年纪大了或者思虑太多,最明显的症状是总要跑厕所,听起来是小毛病,但是这背后,却是肾气虚损,不仅影响膀胱,肾精之气不足不能化血,必致肝藏血不足,气血两亏,种下了大病的根。企业家坐牢、被迫害,其实就是无形生命体的机制被破坏了。 企业经营得法,企业就会健康、有信用,有信用的企业就有美誉度,商品行销天下、经久不衰,品牌价值日进。好比可口可乐公司,即便所有的工厂一夜之间都消失了,仅凭一个品牌,照样可以东山再起。相反,如果一个品牌被丑闻缠身,纵使实体经营机构都健康,恐怕也只能因为最终销路问题导致企业不得不主动收缩,甚至退出市场,像前些年出现质量问题的某些进口化妆品就是例子,存在100多年的品牌可能被企业不得不抛弃掉。 所以说,在法的基础上,企业有了“命”。命的好与坏,决定于企业的心念与行为。行为包括摄入的行为,如招聘、采购、合作,这就是吃得好与坏;辞退、解除合同,甚至注销、破产,是企业机体清理的机制。从生命的角度讲,企业的生克系统应该是收入与支出、记帐与评估系统、以及支持与管理系统。收入与支出之差,就是企业的“存”,是企业的价值所在;记帐与评估系统是企业的神经系统,是测试企业是否能够维持、良性发展的数据体系;支持与管理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使企业的结构、指标正常,生命运转正常。企业的机体之外,企业的灵魂在于企业的决策系统,如行政部门的制度往来就反映了老板的态度;有的企业财务部门付款意愿非常低,其实反映的是老板爱赖帐的毛病。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决定于其接人待物,所以商业不仅讲供需两旺,同样讲商业道德,而商业道德是一个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经营不得法,是指企业内法设立不科学,这样的企业经营不善,如果企业内法有“法”无“德”,情形同样严重,会被“利益相关人”背弃、追究,企业可能丢了顾客、坏了名誉、破坏了企业经营。企业如果破坏了外法的底线,那么就会被举报、被罚款、被送上法庭。破坏了刑事责任的底线,就会牵连到责任人,进监狱。 有一位企业家朋友老李,在听说笔者的“法律养生”之后,感慨良多,聊起他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人。这两个人是一对夫妇,老李最初创业还没有发迹的时候,曾经租了这对夫妇的商铺,欠了几百万元。这对夫妇没有全职工作,从事各种借贷、投资、租赁、投机等,属于食利阶层,非常精明强干。每年,夫妇俩都会来找老李重新写一张欠条,把原欠条收回去,但并不催逼老李还钱。就这样10多年过去了,老李的欠条也已经上亿元,这上亿的钱,还也不是,不还也不是,无论怎么协商都无果。夫妇俩经验丰富,行事非常淡定,老李拒绝重签欠条时,他们就亦步亦趋地跟着老李办公、开会、见客人,直到老李妥协,气急败坏地把巨额欠条签了为止。平常有事没事的,这夫妇就调查老李的公司经营情况、资产分布情况,哪里有项目开张,就会出现两个人的身影,深挖内幕信息,寻找一切把柄。有这样两位债主在身边“阴魂不散”,老李处处小心,经营极为谨慎,20多年了,公司经营平稳、个人财产清晰、家庭关系和谐、客户关系友好、政府关系平和……而与老李一同起步的同乡、同行,有许多已经烟消云散了。 老李讲述这些,不禁莞尔,说:“我经常想这两位大仙是老天派来成就我的。”细思老李这句话,发觉正是这样。有许多企业,正常经营漏洞多多,高级员工离职时对公司提出各类要胁,直到那个时候公司才火烧眉毛,绞尽脑汁地想:究竟存在哪些把柄?究竟应当如何处理?究竟怎样亡羊补牢?一边妥协、一边补救,忙得焦头烂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娃哈哈多年来发展的这样健康,跟当初与达能签定了“不平等协议”,如芒在背,常生警觉,不无关系! “法”与“德”,是企业养生的立足点与归宿。民营企业的决策系统无论多么复杂,仍决定于一个老板的心念。没有脱离老板的企业生命,企业的精气神就是老板的精气神。企业是有性格的,企业生命的养生,同时是企业家的心灵养生。 心灵养生的终点,是幸福。幸福的感觉是健康的生命和宁静的心灵带来的。人可以有高效的免疫系统,企业也可以在正确的意识中发展得很健康。笼罩在企业家头上的不幸,并非不可去除的魔咒,命运转折,只在一转念间。 目录 前言:企业家与“法律养生”的智慧/1 序章 :从民营企业生存与命运的危机说起/1 上篇 企业家十大危机与“法律养生”的智慧 第一章 企业家的生命安全危机/9 案例回放 蔡文彬与沉寂七年的“天一广场”/10 危机警示一 企业家要学会保全自己/13 危机警示二 企业家要防止“聪明反被聪明误”/15 法律智慧企业家要打理好身边的“关系”/17 第二章 企业家的感情生活危机/19 案例回放 感情破裂,夫妻转身成仇敌/20 危机警示一 不要陷入以情争产的误区/21 危机警示二 企业家家丑外扬有损企业形象/24 危机警示三情感游戏,“偷鸡不成反蚀米”/28 法律智慧情 丝当断不断,遗患无穷/30 第三章 企业家的权利危机/33 案例回放 天发集团的身份谜团/34 危机警示 “背靠大树好乘凉”,反惹是非/36 法律智慧 适应法治气候,厘清企业身份/38 第四章 企业家的合作风险,41 案例回放 “海归”创业者与合作者的同床异梦/42 危机警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合作更要制衡/44 法律智慧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46 第五章 企业家的刑事风险/49 案例回放 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的悲怆人生/50 危机警示 企业家“落马”,企业经营受限/52 法律智慧一 犯罪≠死罪, “亡羊补牢”并不晚/55 法律智慧二 守住法律底线,维护良性朋友圈/56 第六章 企业家的名誉危机/59 案例回放 宋山木从“春晚粉丝”到“强奸犯”,60 危机警示 企业家名誉危机引发企业公关危机/6l 法律智慧 企业家内外兼修,清者自清/63 第七章 企业家的财富转让风险/65 案例回放一 “京城第一烂尾楼”产权转让的一波三折/66 案例回放二 汇源国际并购的失意收场/68 危机警示 企业财富转让并非简单的“过手交易”/70 法律智慧财富转让程序如同精准的“移植手术”/73 第八章 企业家的产权危机/77 案例回放 17万“脱钩费”使涂景新沦落成囚徒/78 危机警示 产权危机引发企业家财富与人身双重危机/81 法律智慧 明晰产权,保持企业生命的完整、独立性/85 第九章 企业家的产业传承危机/91 案例回放一 新型集团继承“硬着陆”引发“地震”/92 案例回放二 海鑫集团继承“硬着陆”幸而不倒/94 危机警示 “承”无早安排,家业难后“继”/95 法律智慧产业传承纳入企业战略,实现“软着陆”/97 第十章 企业家的申诉风险/101 案例回放 以申诉为使命的女人失去了幸福的机会/102 危机警示 申诉与否应以法律考量而非自以为是/104 法律智慧 正确认知法律,要“拿得起,放得下”/106 下篇 企业昀十大法律隐患 第一章 企业的合同安全风险/1 1 3 案例回放一 万钧制造与国际工业之间合同争议始末/114 危机警示 合同行为要贯穿整个合作过程/115 案例回放二 不重视合同,惹飞来横祸/117 危机警示企业无视合同规范,终致一败涂地/121 法律智慧 要将合同打造为一种企业文化/122 第二章 企业的融资风险/129 案例回放一 债台高筑,富豪自焚车中/130 案例回放二 孙大午的“罪与罚”/132 危机警示 不是什么钱都能拿来用/133 法律智慧 企业的资金问题是“血液病”/136 第三章 企业的知识产权危机/143 案例回放 别让商标成为心中的痛/144 危机警示 知识产权成企业竞争的新“战场”/146 法律智慧 无形资产,有形损失/148 第四章 企业的舆论危机/153 案例回放 被媒体“上天人地”的“胡师傅”无烟锅/154 危机警示 舆论危机易“走火”,企业易“中枪”/156 法律智慧 寻找抗舆论风险的品牌基因/158 第五章 企业的对外合作风险/161 案例回放一 “达娃之争”的爆发时刻/162 案例回放二 阿里巴巴与雅虎的“五周年”祭/163 危机警示 中外合作情势复杂、变幻莫测/165 法律智慧 中外合作如同豪门联姻,需要你情我愿/167 第六章 企业的经营风险/169 案例回放一 “华艺文”与“瑞立”的控制权争夺战/170 危机警示 内乱使企业无灾无疾冤枉致死/172 法律智慧 企业经营须有不合则散的预案/175 第七章 企业的创新商业模式风险/1 79 案例回放 创新的商业模式,让房地产老板锒铛入狱/180 危机警示 创新商业模式不能冲撞法律底线/18l 法律智慧 商业模式创新是商与法的平衡/185 第八章 企业的并购风险/189 案例回放 中海油的两次并购/190 危机警示 并购难,成本易沉没/191 法律智慧 企业并购与重组伤筋动骨,康复缓慢/193 第九章 企业的商誉危机/195 案例回放 达能与娃哈哈的商誉互搏/196 危机警示 巅峰决战,成败系于商誉/198 法律智慧 商誉是企业生命的光环/20l 第十章 企业的“法律战争”危机/205 案例回放达能发起的战争/206 危机警示一 着不慎,可能满盘皆输/211 法律智慧 “法律战争”必须植根于法/213 后记企业如何“养生”/216 序言 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太多的民营企业家在社会发展及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面临生死博弈。企业,包括企业家个人的命运轨迹时常处在天堂地狱、判若云泥的分岔路口上。 中国有句古话叫“枪打出头乌”,十几年来民营企业家中的翘楚、各种富豪榜上的企业家,绝大多数已经不知所终。他们中的有些人进了监狱,有的甚至被执行了死刑,而转行、隐退对这些人来说,都算是非常理想的归宿了。 民营企业第一个强大的敌人,正是其自身。 春秋时期,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齐国人在集市上看到一块金子,伸手拿了就走,结果被人捉住打了一顿。大家看他也不像疯子,忍不住问他:旁边明明有人看着,你怎么直接拿人家金子?齐国人说:我拿金子的时候,眼里只见金子,不见人。 其实“见金不见人”的错误人人都会犯,大型企业、企业家更是经常接受这种考验。落马的企业家大多数是被“法办”的,法律隐患已经潜伏多年,最后情节严重到足以将企业家判处死刑的程度。 生命中的潜在风险就是潜意识里不可摆脱的担忧,这样的人生是不得安宁的。企业家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能够“安枕无忧”的幸福。而这种幸福有些可望不可及。 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的健康是一种不稳定的健康,总是从不健康到恢复健康波动,维持平稳波动的是生命免疫机制。只要潜意识中的担忧存在,生命是可以被有意识地修复和挽救的。可是,大部分企业家生命机制里这种担忧、这种对“健康的恐惧”,又被纸醉金迷的生活麻醉了。企业家一旦失去“担忧的能力”,相当于破坏了生命的健康,也破坏了生命的免疫机制。 免疫机制是对生命状态的觉察与警醒,企业生命与人的生命是一样的。企业家必须对生命状态有所觉察、有所警醒,看到自身性格中的“病”,看到企业生命中的“病”,才有治疗与养护的机会,这就是法律养生之道。 法律养生能去除潜在的风险,保证企业家与企业的生命安全。健康安全,才是幸福。 本书分别提炼了企业家的十大法律危机和企业的十大法律风险,观点中所提到的案例颇具代表性,且多为作者经手,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几乎都是媒体报道的焦点。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经编辑建议,隐去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这些案件的当事人,有的曾出现在福布斯富豪榜上,有的曾横跨政商两界、扬名一方,最后却行差踏错,身陷囹圄。书中深度探讨了企业家和企业陷入各种危机的原因以及避险的方法,足以引发民营企业家及法律工作者的深思。 内容推荐 《幸福一生--企业家的法律智慧》以真实生动的案例,详细分析了民企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风险,揭示了企业家该如何化解危机的法律智慧,将养生方法与法律思想融合,创造性地运用“法律养生”的方法实现企业的永生。“法律养生”这一提法理念独特、内容新颖,是作者多年的切身感受以及勤于和善于思考的智慧结晶。 《幸福一生--企业家的法律智慧》由钱卫清编著。 编辑推荐 法律养生能去除潜在的风险,保证企业家与企业的生命安全。健康安全,才是幸福。 钱卫清编著的《幸福一生--企业家的法律智慧》分别提炼了企业家的十大法律危机和企业的十大法律风险,观点中所提到的案例颇具代表性,且多为作者经手,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几乎都是媒体报道的焦点。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经编辑建议,隐去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这些案件的当事人,有的曾出现在福布斯富豪榜上,有的曾横跨政商两界、扬名一方,最后却行差踏错,身陷囹圄。书中深度探讨了企业家和企业陷入各种危机的原因以及避险的方法,足以引发民营企业家及法律工作者的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