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男信口开河地说,既然它们住在同一个笼子里,肯定是一公一母,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生一窝小兔子。沈非不信,她决定拿出来看一看。他们蹲在一棵树下,打开笼子,抓出一只兔子。他们看了看兔子的阴部,沈非说是母的,大男说是公的。他们争论不休。他们又拿出另一只兔子,沈非依然说是母的,大男依然说是公的。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你看这只兔子的眼神多么迷离!沈非毕竟是文学爱好者,古诗张口就来。
瞎说,咱们应该看看他们有没有长鸡巴,而不是什么眼神。大男否定了沈非的古诗,你看,这豆粒大的突起,就是兔子的鸡巴,你能说它是母兔子吗?难道母兔子长鸡巴?沈非拍了大男一下,你别鸡巴鸡巴的,真恶心,这么小的鸡……鸡,还若隐若现的,能证明什么?如果你的鸡鸡这么小,你还敢说自己是男人吗?
他们僵持不下。这天大男不知怎么回事,上来一股子劲儿,非跟沈非较真。沈非也据理力争,在以往的争论中,最后得胜的总是她。她不希望历史在今天发生改变。他们从大街上一直争论到了家里。大男上网查了一下,然后再次抓起兔子,按下生殖器的部位,他大叫了一声,果然是公的,两只都是公的,哈哈!沈非也看了看网上的话,但她依然质疑这个结果。网上说,三个月后公兔子的生殖器才会明显,等段时间再说吧,沈非明显底气不足。
从那天开始,大男就承担起抚养两只兔子的重任。沈非只管在心血来潮的时候抓只兔子抱一会儿,其他什么也不管,她的理由是,既然大男这么了解兔子,就了解个够吧。大男很后悔,他对我说,管它是公兔子还是母兔子呢,我和她争这个干什么!他照料着兔子的饮食起居,天长日久,产生了感情。现在沈非要杀兔子,无异于割下大男的心头肉。
走到楼下,我和大男提鼻子闻了闻。空气中还是无聊的味道。如果闻到兔肉的香味,大男肯定很伤心。我说,沈非还没有动手,我们一起阻止她吧。大男说,没关系,我已经做好准备了,那兔子活着也没什么意思,死了也是一种解脱。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上楼,在楼梯上,大男对我说,其实我们和兔子是一样的,兔子困在笼子里,被沈非玩弄于股掌之间,我们困在这座操蛋的城市里,被有钱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其实我们还不如兔子。
我说,你是心甘情愿来北京的,没人逼你。大男说,人就是这么贱。他当当当地敲门,沈非趿拉着拖鞋来开门。进门我们就问,兔子呢。沈非说,在锅里。我说,真的在锅里?沈非说,是的,已经炖上了。大男一句话也没说,默默地把菜放下,耷拉着脑袋走进卧室,他打开电视,声音调得很大,他坐在电脑前,突然兴奋地大喊一声,操他娘的,大盘又涨了!沈非对我说,你的方法十分正确,兔子走得很安详。我到厨房里查看,灶上果然有一口锅,冒着热气,一股肉香扑面而来。我说,你放佐料了吗?沈非说,放了,我放了花椒大料,还有葱姜蒜。我又去阳台上看了看幸存的另一只兔子。它蹲在笼子里,很无聊的样子。一张兔皮扔在地上。地上有血迹。沈非是当着一只兔子的面杀另一只兔子的。我问,你要杀的兔子是随手拿的,还是经过了一番选择?她笑着说,我信手拈来。
沈非拿起那张兔皮。她说,用这张皮做什么呢?我说,可惜只有一张,如果多了,我就拿回家让他们加工一下,可以给你做件兔皮大衣。沈非说,我好想有件兔皮大衣。我说,你以后杀兔子,最好选择冬天,冬天是兔子毛最茂盛的时期。沈非说,现在是夏天,正是兔子掉毛的时候,唉,幸好还有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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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敦这里,我们看到,就算文学已奄奄一息,它依然可以成为一种慰藉,甚至成为弱者手中的武器,而且,只要你使用得当,它会充满杀伤力……也许,这就是希望所在,我指的不是文学的希望,是所有弱者的希望,哪怕已经“弱暴了”,只要你还有自慰的需要和些微的想象力,就还有希望,以至找到出口,或许,你找到的不是文学,但愿,不是文学。
——狗子,小说家
张敦的小说,与其说是荒诞,不如说是怪异。怪异的产生,归根结底是写作者通过“务实笔法”实现了文本空间外的“务虚诉求”。这种诉求,在读者心目中产生的歧义性效果,自然是芜杂一片,斑斓万状。
——肖涛,评论家
张敦的“硬通货”是短篇小说。无论是谁,只要是有一定见识的读者,在聊到他的短篇小说时,都认为这是特征非常鲜明的文本。他的叙述讲究单刀直入,没有旁枝末节,也没有云山雾罩,人物性格简单明朗,读着无比爽快。读他的小说,有点像看昆汀的电影,那种可爱的“邪性”让人非常过瘾。
——比多,小说家
张敦的文字不动声色,从中看不出深沉和飘逸,也看不出肤浅和戏弄,他的文字就摆在你的面前,散发着足够顽强的生命力。
——魏思孝,小说家
为什么是兔子
在所有的动物中,我摸过最多的是兔子。但严格来讲,我很少摸完整的兔子。我所摸的都是兔子的皮——从兔子身上扒下来的皮。
在我出生的地方,兔子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我的家人亲戚大多靠加工兔皮为生。从我记事起,兔皮就常伴左右。有新鲜的兔皮,毛的另一面布满红艳艳的血丝;还有搓了盐的兔皮,在温暖的日子里不会掉毛腐烂;也有晒干的兔皮,直挺挺,硬邦邦,需要浸泡一整天才能变软;甚至有进口的兔皮,冻成一个个大冰块,每个冰块里有二十张,说有二十张,就有二十张,外国人做事很认真。
不管什么样的免皮,都要一张张经过我们的手。浸泡,清洗,铲皮,下缸,下料,加热,出缸、晾晒,铲皮,配褥子,拉褥子,缝褥子……加工程序一道又一道,简直可以写成一本书。等一张兔皮褥子制作完成,已不知被我们摸过多少遍。
而当兔皮还在兔子身上的时候,被主人摸过几次?应该不会超过十次,其中最后一次,也是最关键的一次——兔子被人一把捞起,后脑挨上重重一击,兔命归天,而后兔体倒挂,刀过脖颈,血流出来。众多兔子挂成一排,犹如一片白云,血雨倾盆。屠夫手持尖刀,刀走兔子后腿,游刀有余,皮肉分离,再把刀叼在口中,双手抓住兔皮的开口,向下撕扯,像脱袜子那样,扒下一张毛面向内,肉面向外的鲜皮。
其实,这扒皮的场景我从未见过。我只见过那些堆积如山的桶状的兔皮。父亲作为资深皮匠,曾与屠宰场合作多年,他用淡漠的方言向我描述过这场景。家中有几把来自屠宰场的尖刀,非常锋利,证明父亲所言不虚。我们并不关心兔子是如何被剥皮的,我们只关心兔皮的质量。说来也怪,尽管我们那么需要兔皮,却很少有人养兔子。在我的记忆中,只有邻居家养过几只,它们住在大铁笼子里,满身雪白,眼睛通红。
田野里奔跑的兔子大多是灰色的。在还没有禁枪的年代,经常看到身背长枪的人在冬季的麦地里游走,他们被称作“打兔子的”。曾有个打兔子的说过这么一件事:大雪后的一天,他背着枪走在麦地里,突然发现前面有只兔子,大概已看见他,但雪太深,跑不动,只好把头扎入雪里,就像受惊的鸵鸟把头埋进沙堆。打兔子的用枪抵住兔子的屁股,扣动扳机,火药和铁砂爆发出巨大的威力,将兔子的身体炸开。雪地开出一朵红花。
我一直对此事深表怀疑。如果是我,肯定不会莽撞地开这一枪。我会抓住兔子的后腿,任它拼命挣扎,保留它完整的尸身,得到完美的兔皮和兔肉。也许,我根本无法体会有枪的人在面对坐以待毙的兔子时,那种不可抑制的开枪的冲动。
如今枪已绝迹,人们用狗来猎杀兔子。我的姐夫养着几条能抓兔子的狗。夜晚,他骑着摩托车,带着狗冲向黑色的田野。车灯扫过,兔子的身影飞奔跳跃,像大鱼跃出水面。瞬间,人和狗一齐热血沸腾。饱食终日的狗终于有了发泄精力的机会,摇头摆尾地追上去。在姐夫看不见的黑暗中,狗抓住了兔子,并将其咬死,而后叼回车灯的照耀之下。姐夫曾赠我一只扒了皮的野兔尸体,我带回石家庄,冻在冰箱里,过好久才煮了吃掉。煮熟的野兔有一股青草昧,仿佛就是华北平原的味道。
如果不是我执拗地读书,以极其糟糕的高考成绩上了个师专,叉恬不知耻地混迹于城市中,我肯定会成为一个皮匠,也会成为姐夫的搭档,在漆黑的野地里纵狗逐兔。
兔子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呆萌,善于流窜,又安于笼中,真是颓废而悲伤。恐惧之时,兔子也会叫,叫声好似婴儿的啼哭,听者终生难忘。兔子全身都是宝,我们最看重它们的皮。少年的我,坐在大太阳下的草垛上,听着收音机里的评书,身边铺满接受阳光曝晒的兔皮。那时我肯定不会想到,我会成为兔子一样的人。
在我数量不多的小说中,主人公大多是生活困顿、沉默寡言的家伙,他们没有明显的性格特征,脾气“肉”,只有在喝酒之后,才能做出几件荒唐的事情。这些人就是远离家乡的我。师专毕业之后,我没有回家,一脚踏入所谓的社会。我拖着装满行李的箱子,走过城中村的胡同,找到一间出租屋,孤独地住下来,沉默地活下去。而就从那一年开始,写作成了我自慰的方式,带给我类似于射精的快感。我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写下的第一个故事,没有半点虚构——在人潮拥挤的人才市场,我偶遇几个同学,而后我们整日混在一起,每天像上班那样去人才市场转悠,再去公园里闲坐,等待面试的电话。那是石家庄世纪公园,电视塔高高竖立,就像这个城市勃起的男根。我们坐在地上,望着那个巨大的玩意儿,感到自己的渺小与疲软。
夜晚,我们喝下几瓶啤酒,回到租来的房子里。我读书,或者在电脑上看个电影。无论干什么,内心的焦虑不可遏制。卡里的钱还有几十块,如果再没有工作,只能给家里打个电话,求父亲打上几百。我不是人才,更谈不上精英,只是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最普通的那个。我想,如果我不写作,那我就什么都不是,如果非要找个东西做类比,那就像上面说的那只撅着屁股等着挨枪的兔子。
写作无法改变我的生活。而写作者特有的羞涩与内向只会让我生活得更糟。我写下三个朋友挤在一张单人床上睡觉的故事,我写下因为合租矛盾杀死房东老太太的故事,我写下失败的北漂者游荡于北京街头的故事——无一例外,我写的都是自己作为一只兔子的生活。曾有评论家朋友敏锐地指出我写的是所谓的“蚁族”的故事,我同意,但对我这个对兔子有深厚感情的人来讲,还是“兔子的故事”更为准确。 我就是一只急于啃食窝边青草的兔子。我也是一只渴望进入笼中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的兔子。生活就是一场永无休止的宰杀。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更谈不上梦想,我只是活下去,在自己气若游丝的写作中自得其乐罢了。
从2004年到现在,我写下了一些故事。终于,这些故事组成一本书,算是一本小说集。对于写作者来说,如果生命中有几件事会让我们感到死而无憾,那这就是其中的一件。我会羞于将此书拿给家乡的人看,尽管对于“兔子”二字,他们会觉得无比亲切。他们不会关心我写了什么,他们只关心我拿到了多少稿酬,而这些稿酬需要加工多少兔皮才能赚到。当我把数目如实相告,他们会在心里笑我是个傻瓜。我对生活的斤斤计较,与他们如出一辙,这正是我的小说格调一直高不起来的根本原因。我不热爱故乡,却深受其影响,身上被她打满烙印。
兔子怎么会“兽性大发”呢?书名中之所以加上这个定语,更多是为了与我所厌恶的“文艺清新风格”划清界限。兔子永远不会兽性大发,只会奔跑逃命,或者待在笼子里,等待成为一张兔皮。
绝望中的希望
狗子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为放弃小说写作而寻找理由,我希望这样的理由主要不是缘于自身的困顿乃至匮乏,而是来自外部。我想最明显的就是来自影视和网络的冲击,让文学尤其是小说,越来越边缘、小众甚至濒临灭亡……我觉得这是一个事实,而且是一个不可逆的事实,我基本看不到任何小说复兴的希望以及必要。对那种把文学的衰微与当代人精神堕落联系在一起的看法我也不敢苟同,本来小说乃至文学就不是也不应该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必需品,人类的精神生活怎么会没了小说乃至没了文学就堕落了?再说,当代人的精神怎么就堕落了?
当然,这话题太大了,就算是我的一己之见吧,而且是饱含着幸灾乐祸的一己之见——反正我也写不动了,那就让小说也赶快灭亡吧,要玩儿完大家一起玩儿完。
确实,这些年我越来越有一种写不动了的感觉,人到中年,体力下降精力不济,一方面上有老下有小琐事缠身,一方面残余的那点体力精力还要面对各种诱惑的考验,我说“诱惑”完全是高抬自己了,其实就是吃吃喝喝而已,对我而言就是喝,更具体说就是“大喝”……但这些自身的麻烦和困扰,不应该成为放弃写作的理由,按通常说法,中年才是一个人的“事业黄金期”呢。
大约两年前,偶尔在一本文学期刊上,看到了张敦的小说,喜欢之余,我又有了写作的冲动。当然,这些年时不时就会有优秀的作家及其作品让我有这样的冲动,但张敦对我而言似乎又更特别些,这一点,我无须讳言,就是更偏爱些,于是我又陆陆续续看了张敦更多的小说,他的每篇作品都让我沉醉其中,不忍释卷。插一句,我没见过张敦,我们一直通过邮件和短信联系。
在这儿,我不想过多评论张敦的小说,一是我没这个能力,二是我担心我的评论会伤害到他的小说,会败坏读者的阅读。我只说一点吧,也因为这一点与我本文开头的“文学濒危论”有关。
在张敦的小说中,生存的压力,精神的贫瘠,让我们都“弱爆了”(借用张敦小说中的词汇),弱到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完全绝望,仅仅因为运气我们才没有被任人宰割,也仅仅因为运气,让张敦找到了写作这么一个出口,目前看来,这个运气至少还不坏,因为它多多少少可以让张敦一吐为快。
在张敦这里,让我们看到,就算文学已奄奄一息,它依然可以成为一种慰藉,甚至成为弱者手中的武器,而且,只要你使用得当,它依然充满了杀伤力……也许,这就是希望所在,我指的不是文学的希望,是所有弱者的希望,哪怕已经“弱爆了”,只要你还有自慰的需要和些微的想象力,就还有希望找到出口,或许,你找到的不是文学,但愿,不是文学。 如果不幸,你和张敦以及当年的我一样,找到的恰好就是文学,那就让我们从这里开始,从自慰开始,绝地反击……这就是我为什么偏爱张敦小说的一个主要原因——张敦的小说与当今文坛上的各路自慰式写作有着质的区别——张敦的小说是战斗的小说,像所有我喜爱的那些优秀小说一样。
好,让我们马上进入。
2015年4月北京
这本叫《兽性大发的兔子》的短篇小说集目前总共收录了17篇小说,大部分篇目背后都有一个出身于类似阶层的青年人的影子存在。他生活在租住房子的房子里,生活困顿,性格内向,有时候逼急了跟生活进行抗争,比如与房东老太太的“较量”或者是跟同样落魄的年轻同事相依为命。从这部小说集的整体来看,写出了这个时代里普通青年漂泊在城市里普遍的一种困顿感,它未必是所谓的北上广,它可以是全国任何一个正在发展中的未具名城市,在我们身处的城镇化大时代里,张敦用直接、荒诞的方式将八零后青年的困惑通过一篇篇极富冲击力的小说给展现出来。
《兽性大发的兔子》,青年实力作家张敦的首部短篇集。
书里的黑色幽默和悲伤绝望也许只有我们这个时代才会感同身受。
作品里这些孤独而真实的青年和他们的荒诞故事,让无数远离故土的我们不再感受孤独。
兽性大发的背后,小说远比你想象中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