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在二战的硝烟中,威廉·萨姆塞特·毛姆的《刀锋(精)》出现在饱受战争煎熬的读者面前。实际上,本书的写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是作者在美国游历时写就的。讲述的故事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青年莱雷为好友在战争中猝然死亡,而开始向自己的内心展开深刻的追问: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战后,拉里在故乡感受着美国建设一个“宏伟而繁荣的时代”的热潮,却难以置身其间。他执拗地要寻求心中那个让他难以割舍的疑问。他在书籍中发掘,在静思中梳理。为此,他几乎投入了自己全部的精力与热情,甚至解除了与恋人伊莎贝尔的婚约。之后远遁法国,再后,开始周游世界。在印度,他从东方的《奥义书》踏上了心灵自我完善之路。
有些人能够倾听内心深处的声音,他们依此行事,这些人最终不是疯了就是成了传奇。
威廉·萨姆塞特·毛姆的《刀锋(精)》是一部普通人的传奇。美国青年飞行员莱雷经历了残酷的战争,他的战友为营救他而牺牲,因此他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罪恶、痛苦和不幸。复员后,莱雷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后。他当上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车司机,最终隐身人海。
我以往写小说,在动笔之时,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疑虑。我之所以把这本书叫做小说,只是因为我给它起不来别的名称。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书的结局既不是饮恨而死,也不是如愿成亲。俗话说“一死百了”,因此死能使一个故事全面收场,而成亲也能使故事恰当结束。高雅讲究的人们瞧不起俗话所说的“大团圆”,其实是他们考虑不周。一般的人本能地认为,一旦男女主人公们如愿成了眷属,该交代的也就都交代了,这种看法倒也头脑清醒。当一男一女经过各种波折终于结合到一起的时候,他们也就完成了他们的生物学使命,读者也就不再关心他们,而把兴趣转到下一代身上。但是我可没有给读者把结局交代清楚。这本书所写的完全是我对一个人的回忆,而我与这个人萍水相逢时虽有交往,但一分手就是多年不见,在此期间他都经历了什么,我并不知道。我想,我能够编出一些情节,天衣无缝地填补起这些空白,使我的小说读起来连贯一些,不过我无意这样做。我自己知道多少,就写多少。
许多年以前,我写过一本小说,书名是《月亮和六便士》。我那本书写的是画家保罗·高更的故事。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所掌握的材料非常不足,我创造这个人物所根据的就是这点微不足道的材料的启示。我就是利用小说家的特权,靠编造一些情节来描绘这个人物的。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我可压根儿没想这样做。书中没有一点东西是编造的。现在本书中的人物都改了姓名,那也只是为了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不使他们觉得难堪,我还动了一番脑筋,用别的办法来确保谁也看不出书中写的就是他们。我要写的这个人并没有名气。可能他永远也不会出名。也许当他一辈子结束的时候,他来到世上一遭给世人留下的痕迹并不比投入河水的一块石头在河面上留下的痕迹多。因此,如果我这本书还有人读,也只会是因为书本身可能有点意思。不过也可能,他为自己选定的生活方式,他性格的特别坚定并且特别温文,会对他本国的人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以致人们会觉察到,本世纪曾经生活过一个非凡的人。大概这要到他死了很久之后,那时候,我在这本书里写的到底是谁,也就大白于世了,想知道些他早年情况的人们,就有可能在这本书里找到一些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我认为我这本书,会在我前边说过的有限范围内,向我朋友的那些传记作者们提供一些有用的资料。
我不想蒙混读者说我记下来的对话可以看作是逐字逐句毫不走样的记录。我从来不去记录别人在这个场合说些什么或在那个场合说些什么,但是只要他们的话与我有关,我的记忆力是很可靠的。所以,虽然这些对话是我写出来的,但我相信,它们能忠实地代表对话者的原话。我刚刚说过书中没有一点东西是编造的,现在我想把这句话改一改。我采取了希罗多德以来的历史学家们的办法,擅自把我本人没有听到过也不可能听到过的谈话,编出来叫书中的人物去说。我所以要这样做,和那些历史学家一样,都是为了使场面生动、逼真。不然的话,如果只是转述一下,没有人物对话,那读起来效果就很差。我写书就是希望能有人读,我想尽我所能把书写得让人们爱读,这样做无可指摘。明眼的读者自己就能很容易看出我在什么地方用了这种手法,他们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我着手写这部书时心里不很踏实的另一个原因,是我主要描写的人物都是美国人。人是非常难了解的,我认为,我们除了本国人外,不可能对其他任何人有真正的了解。因为或男或女并不只是他们本身而已;还是他们出身的地区,学步的农舍或城市公寓,儿时的游戏,偶尔听来的辈辈相传的老故事,吃的饭,上的学,心爱的运动,诵读的诗篇,以及他们信仰的神。是所有这一切使他们成为他们今天这个样子,而这一切你只凭道听途说是不可能了解的,只有亲身经历过,你才能了解。只有变成他们本身,你才能了解。你无法了解来自不同国度的人,如果说了解,也只是观察得来的印象。因此,要在纸上把他们刻画得真如其人,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儿。甚至于连亨利·詹姆斯这样一个明敏心细的观察家,尽管在英国住了四十年之久,也不曾成功地创造出一个百分之百的英国人。
……
P1-3
刀锋上的行者
郭勇健
(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
文学大师,在我的心目中仅有十余名。以这十余名大师的标准衡量,毛姆肯定够不上一位文学大师。毛姆的《人性的枷锁》,我读过两遍,觉得相当感人,但与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宁娜》相比,不免大为逊色,稍显幼稚;刘文荣编译的《毛姆读书随笔》,我也读过两遍,觉得观点鲜明,行文生动,不乏趣味,但与《蒙田随笔》相比,毛姆的随笔又有些流于肤浅平庸了。依稀记得小说家-5原曾在《阅读大师》中提到,毛姆在欧洲通常是被归为“通俗作家”之列的。假如只是读了《人性的枷锁》和《毛姆读书随笔》这两本书,虽然我也会暗中嘀咕几声,但嘀咕之后也就勉强认可了。我常把英国的毛姆与美国的杰克.伦敦视为同一档次的小说家,他们的小说文笔流畅优美,故事引人入胜,富有感染力,可以作为上乘的西方文学入门读物。胡乱比附一下,我以为他们俩也就比《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高明一些。
但是,毛姆写出了《月亮与六便士》与《刀锋》这两部小说,塑造了思特里克兰德和莱雷这两个人物,这却使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下子变得崇高起来,远远地拉开了他与柯南·道尔之间的距离,好比鲁迅以他的阿Q和孔乙己在他和金庸之间掘出一道鸿沟。以我个人的阅读经验,在托尔斯泰的那些伟大小说之中,似乎除了那位濒死的伊万,还没有哪个人物具有思特里克兰德和莱雷那种给我重重一拳的力量。
一位画家朋友曾对我说:“假如突然发生大火灾,什么贵重物品都来不及带出,只能立即夺门而逃,那么我能顺手抓出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也就够了!”《月亮与六便士》并不是我的圣经,但在目前我读过的几百本书中,它确实有着特殊的意义。一个夏天的深夜,我在学生宿舍的台灯下,翻开了白天刚买回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才看了几页,便觉很有看头,立即精神抖擞,手不释卷,一边读一边听着心脏在静夜中不时地剧烈跳动。放下书本,已是黎明时分。听到窗外传来鸟儿晨起的鸣叫,才发现“轰雷掣电”已逐渐平息,心脏虽不再乱蹦了.心里却袭来一阵空虚,好似酒足饭饱之后的困乏,长途跋涉之后的疲惫。许多年过去了,那一夜阅读《月亮与六便士》的震撼和充实,恰似一支强大的侍卫队,始终驻扎在我的生命之中,帮我抵挡那些使我脱离生活轨道的诱惑。
读《刀锋》,没有产生与读《月亮与六便士》相当的心灵震撼。但我认为这是由于毛姆写作《刀锋》时的思想趋于成熟,对世态的洞察更加深刻,叙事愈发炉火纯青的缘故。而莱雷这个人物,较之思特里克兰德,也显得更加圆融和丰满了。姑且用福斯特《小说面面观》中的概念做比较,思特里克兰德相当于“扁平-人物”,而莱雷相当于“圆形人物”。 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莱雷又与思特里克兰德相似:也是一个离家出走、无家可归的人,一个精神的漂泊者和流浪汉。离家出走之举、无家可归之感,恰是源于寻找一个精神家园的强烈渴望和无尽欲求;在精神的世界里,漂泊即是回归,流浪即是朝圣。因此,莱雷和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也是一个追求本真生活和寻求上帝的人。
简单地说,真正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和寻求上帝的生活,大致就是一回事。因为惟有那种活在上帝之中,或者那种上帝与我们同在的生活,才是真正有意义的生活,“上帝”只是
“意义”、的别名。《月亮与六便士》里的那位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只是纯粹地想画画,只是要过自己想过的画家生活,而且他无情无义,抛妻弃子,勾引有夫之妇,赌博,斗殴……在世人看来,简直是无法无天,道德败坏;在严肃的伦理学家看来……
扔掉包袱,是为了轻装上阵,开始另一种行走。现在,莱雷就像一个满心要建筑精神家园的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房屋的设计图,剩下的事情就是盖房子了。
大隐隐于市。莱雷决定定居纽约,因为纽约拥有最大的图书馆;做一个汽车修理工,或者当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当过飞行员的莱雷喜欢开汽车,而且开汽车仍旧可以满足他的游历需求,跑遍美国。与此同时,抽空写一本书。莱雷写作,不是为写作而写作,不是为了当一名职业作家,而是为了描述他解决精神困惑的历程,记录他在流浪途中的所见所闻,报告他在朝圣路上的心得——或许这才是本来意义上的写作,谁知道呢。莱雷说:“这本书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我所以要写这本书,只是为了把这一切资料都处理掉,我所以要予以出版,是因为我认为一件东西只有在印成铅字之后你才看得出它到底怎么样。”
六
有学者无意中发现,莱雷这个人物的原型是20世纪英国牛津大学的语言哲学天才维特根斯坦,还举了一些史料以为佐证。其中最重要的证据有二:维特根斯坦也熟悉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维特根斯坦在战后一度隐居,当小学教师和修道院园丁。
这个看似趣味盎然的考证,只让我感到十分扫兴。在我看来,“莱雷”的原型到底是不是维特根斯坦,与我的阅读经验毫无瓜葛;把“莱雷”这一文学形象落实为现实中的某个哲学教授,我以为甚至是对《刀锋》的一种贬低。“莱雷”只是一个纯粹虚构的理想人物,毛姆通过虚构这个人物,揭示了人性中固有的一个精神维度。这一精神维度,在20世纪初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欧美世界中被清晰地意识到,在莱雷身上得以显豁,但在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时代、一切地点,它始终存在,亘古不灭。
正如尼采所言,“人是形而上学的动物,人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不能不寻找上帝、不能不追求意义的存在。”莱雷,是勇于追求人生意义的人的文学象征。莱雷的存在时间不属于某个特定的时代,而属于人类生活的全部历史时期;莱雷的存在空间不属于西方、不属于美国,而属于人类居住的所有地方。
没有想到可以写得那么好,故事编得那么圆,使我忽然之间回到我们刚开始阅读文学作品的年代。
——王安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