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20世纪英国作家,是20世纪英语文学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也是最具争议性的作家之一。主要成就包括小说、诗歌、戏剧、散文、游记和书信。劳伦斯的作品过多地描写了色情,受到过猛烈的抨击和批评。但他在作品中力求探索人的灵魂深处,并成功地运用了感人的艺术描写,因此,从他生前直到迄今为止,他的作品一直被世界文坛所重视。
《劳伦斯文集(共10册)(精)》收入其中短篇小说、散文随笔、文论、画论的代表作,收入其长篇小说五部,成规模地展示劳伦斯作品在中国的翻译成果,为读者、研究者和文学爱好者提供一套参考文库。
《劳伦斯文集(共10册)(精)》共10卷,收入D.H.劳伦斯短篇小说、散文随笔、文论、画论的代表作,收入其长篇小说五部,成规模地展示劳伦斯作品在中国的翻译成果,为读者、研究者和文学爱好者提供一套参考文库。1、中短篇小说(上);2、中短篇小说(下);3、文论集;4、散文随笔集;5、绘画与画论集;6、《儿子与情人》;7、《虹》(修订本);8、《恋爱中的女人》(修订本);9、《袋鼠》(修订本);10、《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从布奥威尔的史记中,是十五世纪的记录。"
"布奥威尔修道院,"我说,--那儿只有很少几个僧侣。我不知道他们让什么吓怕了。"
"我不知道。"他重复。
"有人爬了上去,"我猜,--试图进去。"
"什么?"他微笑着叫道。
"那,你觉得呢?"
"差不多一样,"他回答,--我把它写进了我书的注解里。"
"你的大作吗?请跟我说说吧。"
他在油灯上加了个罩,让屋里几乎全暗了下来。
"我不光剩下个声音吧?"他问。
"我可以看到你的手。"我回答。他完全走出光圈。然后他开始悠悠地发出嘲讽的叙述:
"我是纽索普庄园罗莱斯敦家的农奴,在那儿管马厩。有一天,我给马梳毛,可它却咬我。他是我的老对手。我就打它鼻子,打那以后他一有机会就踢打我,弄伤了我的嘴巴。我抓起一把斧头照着它脑袋就砍。这魔鬼大嚎一声,张开大嘴狠狠地咬住我,不过我还是制服了它。
"因为我杀这匹马,他们就用鞭子抽我,抽到他们以为我死了才住手。我很皮实,因为我们这些驯马的农奴饭量大。就这么壮实,他们还是抽得我动弹不了了。第二天晚上,我就放火烧了马厩,马厩的火又把他们家房子给引着了。我看到房子上冒起红红的大火来,看着窗外人们在逃跑,每个人都是只顾自己逃命,主人自己也不过是吓破胆的一个人罢了。天寒地冻,可我让大火烤得直流汗。我看到他们都转回来看,全都烧得一片红。他们哭了,屋顶塌下去,火焰又弹起来时,他们全哭了。他们像狗踩在风笛上一样大声哭号。主子大骂我,可我却躺在附近的灌木丛里哈哈笑。
"火势减弱了,我吓坏了。我跑到树林里,可火在我耳边和我的眼睛里噼啪作响。一连几个小时,我满脑子都是这大火,然后我就在蕨草中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我身上没东西盖,给冻僵了。我不敢动,生怕我的脊梁像薄冰一样粉碎了。我躺着一动不动,直到我饿得受不了,我才活动活动,让自己忍住身上的疼痛。我开始寻找吃的,可什么吃的都没有,只有野蔷薇果。
"我转悠了很久,人都转晕了,又倒在蕨草丛里了。我头上的树枝冻得咔咔作响,我吓得四处张望,觉得在星光下树枝像人的头发一样,我的心都不跳了。然后又响起了咯吱咯吱的响声,随后突然--呜"的一声响,响声又弱了,像吹哨子。我像一根木头栽倒在蕨草丛里。但凭着那个特殊的哨子声,我知道这只是冰裂了,或者是冰面冻缩了。我是在湖上方的树林里,离庄园只有两英里远。可是,当湖面再次空空作响时,我吓得攥紧了冻土,我每块肌肉都跟冻硬的地面一样僵硬。我一整宿都不敢挪动我的脸,只能绷得紧紧的平贴着地面,趴在地上,就跟钉在地上似的。
"到了早上我依然没动,我还静静地躺着做梦呢。挨到了下午,我疼得不行了,就疼醒了。我哭了,一动就疼,疼得我喘不上气来。然后我又气得要死,我用手拍打粗拉拉的树皮,想靠这个减轻我的疼痛。我愤怒地晃胳膊踢腿折磨自己,直到我活活疼倒在地。可我跟疼痛抗争,又扭又摔,算是挣扎过来了。然后就快到晚上了。太阳晒了一天,可天一点都没变暖和。傍晚时分我觉得天又冷了。我知道天又要黑了,想起我熬过的那么多时辰,我就怕,这场折腾让我几乎变了个样儿,我干脆就穿过林子逃走算了。
"可是,跑着跑着我看到橡树上吊的五具尸首,他们已经僵硬,跟棍子似的了,得在那里吊上好几宿。这比什么都可怕。我转过身跌跌撞撞穿过树林子,出了林子,来到一片树木稀稀拉拉的地方,这里只有些乱七八糟的山楂树,从那里我来到湖边上。
"满天都是红的,湖上的冰闪闪发光,好像那冰是暖和的。几只大雁蹲在冰上,像石头戳在那里。我想到玛莎,她是湖对岸高地上磨坊主的女儿。她的头发是红色儿的,像风中的山毛榉叶子。我常牵着马去磨坊,她总送给我吃的呢。
"我以为",我对她说,"你这绺儿头发落下来,是松鼠坐在你的肩膀上呢。"
"他们叫我狐狸。"她说。 "我要是你的狗多好。"我说。我一赶着马去磨坊,她就给我熏肉和好吃的面包。一想到蛋糕、面包和熏肉,我就晕,跟喝醉了似的。我掏过兔子窝,一整天啃木头吃。昏头昏脑的,我感觉不到伤口疼了,也感觉不到荆棘扎我的膝盖,只顾跌跌撞撞往磨坊跑,不怕人,也不怕死,就怕身后林子里的黑暗,跑得气喘吁吁。
"我跑到林子口上,下面就是池塘,我没有听到什么响声。我知道这地方总是哗啦哗啦响着水声,可这会儿却鸦雀无声。这么静,安静得吓人,我赶紧往前跑,忘了自己,忘了冷。林子似乎在追我,我摔倒了,刚好倒在猪棚边上。磨坊主来了,骑着他的马,跟着狗,狗在叫。我听到他骂天气,骂他的仆人,骂我,他出去找我,可白费工夫儿,他什么都骂。我躺在那儿,听到棚子里有咂奶的声儿,我知道,里面有母猪,大部分还吃奶的小猪仔儿都宰了给明天的圣诞节用。磨坊主会盘算,让母猪在这个时候产仔儿,正好给人们过节摆宴席用,靠卖乳猪赚钱。
"黄昏时四下里都安静了下来,我就打断门栓,进到棚里。母猪哼了一声,但没有过来。然后我蹑手蹑脚地朝她温暖的身体爬过去。她奶水太足,可只剩下三只小崽儿,憋得她怒气冲冲的。每隔一阵子她就打小猪仔,猪仔们就尖叫。趁着她忙这事,我就在黑暗中朝她爬过去。我打着哆嗦,不敢接近她,好半天也不敢把我的脸贴上去。我又饿又怕,浑身哆嗦,最后还是用胳膊挡着脸吃了她的奶。她自己的小崽子打着滚儿冲我尖叫,可她觉得舒坦了,躺着直哼哼。最后,我也吃醉了,晕倒在那儿。P3-5
奇文共丹青一色-----劳伦斯的小说、散文与绘画
毕冰宾
在天才辈出的二十世纪英国文坛上,既拥有众多的忠诚追随者,又引起激烈争议、招来众多的反对者,这样的作家恐怕只有D.H.劳伦斯(1885一1930)一人了。①"劳伦斯是和文学史上一班独特的作家,如法国的卢梭、阿瑟·兰波、美国的爱伦·坡、英国的布莱克等同性质的人物,不是给人骂得一文不值,就是被认为特别伟大的怪才。"②几十年来,劳伦斯一直是人们热衷的话题,但真正了解、细读其作品者寥寥,倒是以讹传讹,人云亦云,对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偏见,评家也多有訾议和微词,而从众心理下"慕名"寻"黄"者更不乏其人。他生前文运多蹇,历尽劫难,兴文字狱者甚至以"黄过左拉"③为题蛊惑人心,煽动仇恨。
而在他谢世多年之后,笼罩在他卷帙浩繁的作品上的阴霾才逐渐散去。他的创作终因其对摧残人性的工业文明的抗议、为人性解放的可能性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帮助当代人从虚伪的道德羁绊中得到解脱的"真诚不懈的渴望"吸引了众多读者,魅力俱增。①在艺术上,正如他的同胞批评家F.R.利维斯所言:劳伦斯"虽然不是莎士比亚,但他有天分,他的天分表现为奇迹般敏锐的洞察力、悟性和理解力"②。他的天分特别表现在"诗意地唤起景物、环境和氛围"③方面。
笔者以为,劳伦斯之所以魅力不衰,主要是由于他的艺术创作处在批判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道路的交叉点上。在他的作品中,对于环境的再现,对生活细节的描述,同朦胧神秘的象征、非理性主义的渗透,情节的淡化,并代之以氛围的渲染及感觉的强化,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说,劳伦斯是以现实主义小说传统的继承人和现代主义小说的探索者之一的双重身份震惊文坛并占有一席特殊地位的。而在近些年新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观照下,其作品亦彰显新意。
劳伦斯生于矿工之家,毕业于诺丁汉大学学院师范班,当过工厂职员和小学教师。自幼习画,练习写作。在短短二十年的写作生涯中,出版了十二部长篇小说,七十多篇中短篇小说,多部诗集,大量的散文随笔和一些翻译作品,还举办了画展,出版了绘画集,在现代绘画实践上亦是英国现代作家第一人。其画论颇具天马行空风范,见解超凡脱俗。其散文随笔鞭辟入里,激情四射,很有几篇可传世,他的文艺批评随笔还为他赢得了优秀批评家的美誉。④这样非凡的成就造就了一个难得的文艺通才。
一劳伦斯的长篇小说
劳伦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白孔雀》。耐人寻味的是,他的小说以后的发展,不过是不断地修改《白孔雀》的过程。十五年后劳伦斯重读《白孔雀》,觉得它像是"别个什么人写的,奇怪而又遥远",但他仍然承认:"我在风格和形式上虽然变了,但我从根上说绝没有变。"①他早期的作品就是他的整个创作的序曲,这样的序曲自然奏响了整部作品的基调。
《白孔雀》这部浪漫加写实的传统小说给人的印象是哈代式的"威塞克斯"手法绘出的旧英国农村风俗画。书中大量华美但又有些做作的自然景物描写证明劳伦斯是现代英国作家中"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个作家"②。不少评论家都精心地将作品中的景物和人物与作者的故乡和作者生活中的人物一一对比,说明作品的自传性;亦有评论家指出其现实主义意义,云:"这部小说更主要的是展示了作家透过田园牧歌式的外表感觉到戏剧冲突的危机的能力。"③
在不少人看来,书中的景物是他故乡伊斯特伍德附近风景的翻版,但它们一旦进入文本,就不再仅仅是景物而已。"它是小说的一个积极参与者。它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亦是其评论者,时而又是优于人物生活的某种道德(或非道德的)力量。"④在《白孔雀》中,自然描写与人物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指向一个新的真实即劳伦斯式主题:摧残自然与复归自然。经过虚构后的真实,"尽管以劳伦斯的故乡伊斯特伍德为蓝本,其景物却变得陌生了"⑤,变得连劳伦斯的父亲都认不出了⑥。
其中短篇小说如《普鲁士军官》、《英格兰,我的英格兰》、《牧师的女儿们》,《公主》、《骑马出走的女人》和《爱岛的男人》,无不透着劳伦斯的绘画功底。
这些澎湃着原始激情的篇章如同梵·高一幅幅燃烧般的土地和葵花的油画,都在自觉地以弘扬肉体意识的努力与现代社会的惟智主义和机器文明抗争。甚至劳伦斯对自己称之为"归宿"的劳工阶级也感到失望万分,认为他们也被物质主义所撂倒,与资本方形成了对立的统一,对立的焦点仅仅在于金钱的多寡,而真正原始的生命力早已丧失殆尽。从这个意义上说,劳资双方都是机器文明的牺牲品。从而这些世俗的肉身上面全无昂扬的精神气,他们都是在为金钱活着,完全是异化的非人,而他们所剥夺的对象其实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劳伦斯意识到了这种劳动带来的异化悲剧,试图以某种表现形式唤醒现代人的肉体意识,让人过一种肉体与精神相和谐的生活,也借此矫正人与人的关系,用劳伦斯自己的话说就是:"若想要生活变得可以令人忍受,就得让灵与肉和谐,就得让灵与肉自然平衡,相互自然地尊重才行。"①所谓平衡其实指的是在机器文明时期更多摒弃惟智主义,更多恢复人的肉体的本真意识,以此"矫枉"。
于是我们看到从一九二六年开始,劳伦斯一手持画笔作画,一手持笔写作小说,既画出了这些惊世骇俗的画,又推出了惊世骇俗的顶峰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我称之为劳伦斯树上并蒂的奇葩。他的绘画目的是"画出人体的肉质肉感",小说则是公开、诚实并温柔地谈论性,②而且这书对我们是一种挑战,看我们能不能有点滴的进步,从"肮脏与羞耻感并行"的对待性的扭曲心态中得以摆脱。小说的画面感强烈,达到了"所有的精神都体现为世俗的肉身"的冲击效果。劳伦斯从青年时代起就宣称的"肉身成道"在他生命最后的两年中以绘画和小说两种形式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巍然成"道"。这个道不也是劳伦斯用自己的血肉生命铸就的吗?大道低回,大道至简,劳伦斯的道最终竟然是这么朴实简单,因为他致力于真,甚至仅仅是分清"道成肉身"还是"肉身成道"的简单道理,为此孜孜以求半生。
《作画》、《墙上的画》和《色情与淫秽》等画论与他的绘画集前言是劳伦斯以丹青大师的气度坐而论道,对自己多年来体验生命和艺术关系的高屋建瓴之总结,而其文采之斐然,又非单纯的画家所能及,因此并世无俦。这些画论亦与劳伦斯生命最后几年中的激情作画经历相生相伴,是写在他的绘画边上的心底波澜之记录,可以说是小说家论作画的极致美文。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后遭禁,画展也惨遭查抄,但劳伦斯在行将就木之前并没有停止写作,他又在死神降临之前完成了最后一册生命的《启示录》和《最后的诗》,终于撒手人寰,至死也不回那个他爱得心痛又恨之入骨的英国,连骨灰都留在了异乡。一条孱弱的生命发动了最大的马力跑完了四十四年的旅程,留下了最为独特的文学艺术痕迹。奇文共丹青一色,这是文学艺术天地里一道劳伦斯之虹。
2013年7月 北京丛林庄
在现世纪的小说家中,很少有像劳伦斯一样,受过世人这样残酷地辱骂的;而同时,在英国现代作家中,要找到一个像劳伦斯一样的,受着精英的青年知识阶级所极端崇拜的人,却是罕见的。劳伦斯的这本书,把虚伪的卫道者们弄癫了。他把腐败的近代文明的狰狞面孔,太不容情地暴露了。
他是二十世纪杰出的小说家,同时也是位出色的诗人。他的诗歌可大致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他的早期诗歌大多带有自传性质。而到了中期,劳伦斯的目光转向了自然界。他用生动的语言表达对鸟兽花草的热爱。在劳伦斯的晚期诗歌中。他主要表达了对死亡和重生的看法。
E.M.福斯特:"他是侪辈最富想象力的作家。"
弗吉尼亚·伍尔夫:"劳伦斯那种清晰流畅、从容不迫、强劲有力的笔调,一语中的随即适可而止,表明他心智不凡、洞幽烛微。"
阿·赫胥黎:"对抽象知识和纯粹心智的厌恶导致他成为某种神秘物质主义者。"
乔治·奥威尔:"他有能力理解或者说似乎能理解与他完全不同的人,如农夫、猎场看守、牧师,还可以加上矿工,他的故事是某种抒情诗,他之所以写得出这样的作品,靠的仅仅是观察某些陌生莫测的人时自己的内在生命忽然间经受的一段强烈想象。"
多丽丝·莱辛:"他是一个天才,居于英国文学的中心,在世界文学中也有他稳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