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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狗房子(我的温暖狗屋)
内容
编辑推荐

一份爱、十条狗和一段长达四十二年的非常滑稽而感人的生活故事:它温暖、动人、幽默,即使品阅无数遍,依然会让你爱不释手。《狗房子:我的温暖狗屋》不是一本爱情小说,它大部分讲述的是卡罗尔·普里散特生活中的逸闻趣事,不仅仅是狗,还有她在伍尔沃斯的5&10美分商店发现的一只小鸟,那只恋上她丈夫大腿的猴子,不知感恩的小乌龟,和被她那与宠物有仇的母亲冲下马桶的金鱼。然而不知何故,作者这种直白的表达方式出其不意地牵扯出许多其他种种,如:婚姻美满之道、孩子和职业,以及永远支持她的亲爱的丈夫米勒德。作者如诉家常,娓娓道来,讲述着狗儿冰冻的鼻子、温暖的肚皮、趴在地板上的四肢、依偎在身旁的一两只狗,这是温馨的人狗之家。它也讲述了母亲对儿子的爱、妻子对丈夫的爱、丈夫对狗的爱,爱使得一栋狗儿四处乱窜的房子变成了温馨甜蜜的家;家里塞满了一大堆扔进来的古董,生活中携手并肩战胜逆境、共同分担令人心碎的失去……

内容推荐

  卡罗尔·普里散特编著的这本《狗房子:我的温暖狗屋》讲述的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它围绕着那些讨人喜欢的狗和不太招人爱的狗、一段四十二年的美好婚姻生活,以及他们幸福生活小天地——家之间展开,但是就如卡罗尔·普里散特所写的那样:“这不是本美好、感人的狗故事,而是个有趣的狗故事.里面会有一些小暴力(狗打架),有一些‘航海场景’(狗玩水),还有些‘挑逗’(床上的狗们),它是我个人婚姻生活和我们的爱犬的真实写照。这本书讲述了我们失去的爱犬;长大成人离我们而去的儿子;以及我至爱的丈夫离世的过程,永失我爱。”

《狗房子:我的温暖狗屋》文笔幽默,宇里行间流淌着对狗的挚爱,告诉我们怎样去爱,又怎样被爱。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养狗之前的日子

第二章 我们的第一只狗

第三章 名不副实的狗

第四章 初恋情人

第五章 淘气鬼们

第六章 狗明星

第七章 身怀绝技的狗

第八章 人狗相通

第九章 养狗的人

试读章节

18年后,我才又养了另一只狗,因为婚后前10年我们住的是公寓,这也是为什么我只试着养了两只宠物,而且都不是狗。并不是因为我们住的公寓里禁止养狗,他们是允许养狗的,只是因为我觉得真正的宠物,比如说狗,应该住别墅,这样它可以到房子外面玩耍、刨土、交朋友什么的。

20岁时,我第一次承担起照顾另一个人的责任。那是上20世纪50年代末,我刚刚结婚,有了自己的百褶围裙,自己的丹麦不锈钢餐具,还会亲自动手做蘸了芥末的蛋,俨然一副新主妇的模样。那时我刚把我们的第一个公寓收拾好,在三楼,我那9巾气的新婚丈夫米勒德和我称它为。我们的维多利亚庄园”。

接下来的几年,我继续拔身儿长,又高了很多,米勒德也长得海拔足够高,高到我可以——耶!——任意穿高跟鞋。他不仅长得玉树临风,还非常非常聪明(这点至关重要),且像我父亲似的柔情似水。他在乔治亚州一个有着5000人口的小镇长大,估计他在北部读书时的第一份成绩报告单上会注明有“发音障碍”,因为他会把“买米”说成“米米”,当然“买卖”就被他说成“米蜜”。还有成绩单上没法列出来的,他前面两颗门牙之间有一条可爱的缝儿,吃东西时闭着眼睛,还爱吃冰,嘎巴嘎巴,声音特大。不过他能把“维多利亚”说得很好(因为这个单词里没有元音)。

其实我们的公寓算不上庄园,而且它也不真正属于我们。

那是一座结实的乡间别墅,花哨得像个姜饼。当时的主人是一对比我们年长的夫妇,有三个孩子,他们把房子隔成几套公寓。我们住的那套装修最粗略,但因为在顶楼上一直是仆人们的住处,所以最有浪漫气息。当我们的五个房间按照当时流行的颜色粉刷一新后,我尤为喜欢的是每个房间都有一面墙涂成了不同的颜色,宝蓝色、阳光黄,盥洗室则是淡紫色。加之胶合板做的桌子,给我们带来一种纯然是流行杂志上刊登的图片的完美感觉。正因为如此,我决定领养一只“小小狗”——一只鸟。

在伍尔沃斯的5&lO美分商店,从大约25个嘁嘁喳喳的候选小鸟中,我把最漂亮的那只马尾鹦鹉小心翼翼地带回家(其他候选小鸟与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那只鹦鹉是蓝色的,颜色非常亮丽,微微闪光,中间还夹杂着几抹淡紫色,而现在我不得不心疼地承认当时我只是一厢情愿地觉得它的颜色和客厅里墙的颜色会很搭调。我用以前祖母养的鹦鹉的名字叫它“帅小伙”,不过其实它是只极其漂亮的雌鹦鹉。

我和米勒德以前都从未养过鸟,但是养只鸟还能有多难?刚把它带回家的第一天还是第二天,我们就知道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养鸟了,因为它灰灰皱皱的脚趾脱落了一个,竟然就那么脱落了!我简直不敢相信。

需要一提的是,除了鸟,我还花了25美分买了一本《如何训练鸟》的小册子,但是里面一点都没讲到鸟的脚趾或者脚,也没讲到鸟腿,不过倒是讲了不少关于风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把鸟笼放在有风的窗边了?我觉得不是,但还是把每扇窗户都狠狠地关了两遍,以防万一。

这鸟现在是不是觉得很疼呢?掉了一个脚趾怎么可能不疼呢?惊慌失措中,我匆匆穿上外套飞奔回伍尔沃斯店,想向他们寻求一些建议。

我在宠物柜台截住了一个高中女生。她很紧张,赶快叫来她19岁半的老板,个儿头不高,脸上还长着粉刺,努力保持镇定。他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番,可能在想我是不是准备把鸟退回来,我有没有收据,我是不是个虐鸟狂之类的。

不!不!不是!我几乎要倒在他脚边大哭了。要哭也只是象征性地装装样子罢了。

“你能给我点建议吗?你有没有可以治疗的药或者药水?我们可不能让她就这么归西了!”

“有可能是你给鸟的保暖不到位。”他鼓起勇气说,眼睛眨得飞快,把脖子后的关节掰得啪啪响。我马上明白了,他也没辙。  不过至少他给出了一个好建议。如果真的是保暖有问题,必要的话,我可以让“帅小伙”和我们一起睡。但是开车回家的路上,我脑中闪现一副画面:半夜我们谁一翻身,压到了那只受伤的鹦鹉,于是就改变了主意。

当我回到家看到它像刺猬一样浑身毛发直立,蜷缩在鸟笼底部(那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就小心翼翼地把鸟笼拿到我们家最温暖的房间——厨房,尽可能地靠近炉子放着,又在一个基本废弃的杯子里添了把救命的米,还有一捧水。做完这些我感觉放心一些了。

但是“帅小伙”并没有什么好转。第二天早上,发现杯子里的米还是满的,水也没动。我把它颤抖的身体捧在手里,它倒也没挣扎。我和平时一样,轻柔地把它放在事先展开放在炉子的四个炉头之间的浴巾上,它就在那坐了一天,不动,也不叫。但是它的呼吸,就算是一只鸟,也太微弱了些。

尽管我尽心照顾,没几天,它的脚趾还是全脱落了。那情景看了让人心疼。吃晚饭时,我和米勒德忧心忡忡地商量该怎么办。

“别把错都怪在你自己身上。”他满是同情地开导,“说不定你买之前,那只鸟就已经病了。明天就会好起来的。”

但我不想要廉价的宽恕。就连我祖母都能养活一只鸟,这有没有搞错啊!

那晚11点,我们决定花钱找个兽医来帮忙看看——对我们来说,这真的有点夸张。但是黄页上打出的广告没有一个是关于给鸟治病的(你相信吗?我当时就是没想到打一个广告的电话然后咨询一下)。

第二天,我在我们当地图书馆查找给鸟治病的手册,但是都没什么收获,或者说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P15-19

序言

我们期望简简单单就能从父母、祖父母、孩子、孙子,丈夫、妻子和朋友那里得到真爱。我们多么渴望在尘世间被人深深地爱着,我们又是多么幸运,大多数人自打一出生就降临到了一个充满无限爱的世界里被爱的潮水簇拥着。

然而,在我那个年代,我有幸得到了上述所有人的眷顾,唯一缺憾是我亲爱的丈夫在人生的“中途”先我而去。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想你应该明白,但是以防你还没开窍,我不妨给你一点点拨,人是像刺猬一样会扎入的动物……真正纯粹的爱……很难再找到。当我说人际关系复杂时,我没有什么其他意思。

然而,丈夫的爱最难捉摸。

调查问卷向我们揭示,婚姻常因经济上捉襟见肘、性爱不和谐以及较次之的错综复杂的姻亲关系而危机四伏。单纯的犯傻也隐匿其中,尽管调查问卷忽视了这点。虽然,在我漫长的婚姻生活中,所有这些因素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儿影响,有些因素占的比重还相当大,然而,我在婚姻中无疑得到了真爱。

是婚姻生活促使我开始养狗,感受狗的爱:这给我的心灵带来了莫大的慰藉。

狗的爱坚定无比、毫无保留,是诚挚的。

是全身心的。

是不吹毛求疵的。

当你忙了一天,回到家,累得像狗一样,脾气能好到哪里去?但狗儿才不会在意呢。

将粗粉、鸡肉卷和儿童酸奶拌在一起,大声嚷嚷“开饭啦”,狗儿就会满心期待、高兴地汪汪叫,食钵被吃了个底朝天,它们还会恋恋不舍地舔着碗底。而换作是你为丈夫精心烹制了金枪鱼豌豆砂锅(我只做过一次),倘若新婚燕尔也就罢了,他也许会男子汉气概十足、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把心一横,咽下去,给足你脸面。

我们家的那头“猪”尤其不挑食,但却和金枪鱼砂锅前世有仇,今生有恨。他不在意他吃的鸡唤作什么鸡,只要奶油白面包上面夹着莴苣三明治。他从不像一个朋友的老公那样指望每天晚上都有黄黄绿绿的新鲜蔬菜恭候他大驾回府,也难怪他们早已分道扬镳。他一点都不介意我不喜欢下厨。

他倒是的确在乎钱,这点不像狗儿,狗儿从来不在意你在它们身上或在自己身上花了多少银子。

就拿罗孚来说吧(这些天罗孚这条死狗野哪里去了?更别提费多和雷克斯这两个调皮蛋了!)。

“你想要买那个好看的绒里双层圆环图加热狗床?去吧!如果沙发被霸占了,我会很乐意睡在狗床上。”

老公诧异地问道:“你想买啥?!!!”

狗儿不管你和谁嘿咻,只要你不侵入它们在床上的地盘。只要你不时不时地踹它们两脚。

姻亲?亲戚在狗的生活中没什么大不了的,除非它们的主人有炫耀狗儿表演天赋和狗儿出身的嗜好。

狗儿聪明着呢。它们做梦都不会对你说你今天看起来老了点又或者你腰身“好像变粗了点”。它们总是一如既往爱死了你的发型和衣着品位。它们喜欢把毛发沾到你的衣服上。

狗,不像朋友,朋友会失信于你;不像孩子,孩子翅膀长硬了就会飞走,不像你的祖父母,他们终将先你而去;不像父母,他们会令你失望。狗儿总是自始至终,忠诚地、投入地、毫无疑问地爱着你,矢志不渝,直到死。

如果你走了狗屎运,你也能碰上一个这么爱你的老公。

因此,这本书写的是真爱、狗、丈夫。  主要是狗。

然而,别人写的关于狗的书通常以一个温馨的故事开头,这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他们所养的第一只狗,他们养它、爱它,而它陪伴他们度过快乐、爱狗的童年,在他们记忆的神殿里供奉着,永远铭记。或许你曾有过这样一条狗:身上的毛总是软软的、蓬蓬的、干干净净的;或者这样一条狗:它接你放学,用牙齿叼着你的书包送回家,当你失足掉进冰窟窿时,它还会爬上薄薄的冰面,抓住你的外套袖口救你上来。我很希望我有过这么一条狗。

但是,本书不得不以三只“半宠物狗”开始。说它们是“半宠物狗”,因为它们没跟我多长时间,主要原因归咎于我那美丽,过分爱好整洁又成天忙碌的母亲。

先要讲的是。闪闪”,一只黑白相间、毛发很长的杂种狗。某天,它抓我们家厨房的门,我放它进来,给了它一碗牛奶泡面包,它就留下来待了三天还是六天,我记不清了。然后就在我的生活里永远消失了。“闪闪”是那种我梦寐以求的狗,它会坐在地上,会躺下,还会。握手”,这也就是说在我遇到它之前已经有人训练过它了。我喜欢它永远那么机警的耳朵,我喜欢它对当时只有五岁、常常打破奶瓶的我那种毫无批判色彩的情感。然而很快,我们家的“关键人物”(不包括我)发现。闪闪”还会疯了般流眼泪,叫起来像只孤独的狼,这些让他们觉得很是难以接受,而它频繁地出入我们家的厨房也成为他们关注的问题。毫不奇怪,当我母亲告诉我“闪闪”走掉的时候,我的心碎了。

它怎么能离开我,离开我为它准备的面包牛奶,放弃我对它深切的关爱呢?它怎么能就那么绝情地一走了之?要知道自从到我家后,它还从未单独出过门呢!

我到处找它(当然我没有独自过马路),为失去它而郁闷了好几个星期。

母亲安慰我说它本来就是一只走失的狗。可是为什么我觉得它不会再走失了呢?后来,我从住在我家隔壁的一个六岁小孩那里得到了可靠情报,那些狗都被一个讨厌狗的神秘老头儿毒死在我家附近。我心中确信,并且心中某个如孩童般充满想像的角落让我现在依然确信,某个雨天,我母亲趁着不能打高尔夫球的时候,把“闪闪”放在门外,那个老头儿就走过来,给它吃了包着毒药的生肉三明治。

她喜欢狗,她总是这么说。当我们在街上一起散步的时候,她确实表现得那样。她踩着一双时髦的高跟鞋,穿一身漂亮合体的套装,还戴着同样漂亮的帽子,而我穿着合体的猩红色外套,也戴着帽子。当我们遇到狗时,她会弯腰下去轻轻地拍拍它。我看得出来,她对那轻轻的一拍感觉很不自在。看起来,她对狗狗抓耳摆臀这样的动作背后所隐藏的友善一无所知。我那美得耀眼但常常受惊的母亲没有自己的狗,也不跟家里的狗待在一起。据我总结,这主要是因为我母亲喜欢一个百分百整洁的家,一个百分百整洁的小孩子的房间。这百分百的整洁可以用“洁白无瑕”这个词来形容,我母亲就喜欢用这个词。她认为狗不是洁白无瑕的,小女孩也一样。

我第二次试图养的那只小家伙距离“洁白无瑕”的标准更是要多远有多远。那是一只大个儿红色爱尔兰赛特种猎犬——金拉。那天我精心安排,让它从学校“尾随我回家”。它没有戴项圈,但就算有,我也不惜脱下来把它扔到阴沟里。总之,这只狗穿着一件暗色的外套,有毛边做点缀,爪子上满是泥巴,稍微有点脏,我认定对很想偷只狗的人来说它再合适不过了。不过,比我让它“尾随我回家”这种做法更奇特的是,我坚信“尾随我回家”这条路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躲过母亲的“禁狗雷达”。

母亲手抄在背后,百褶围裙鼓起来,站在厨房里,杀气腾腾地看着我和狗。

“听我说妈妈,不是我要把狗带进来,完全是这只狗跟我有缘,它自己跟来的。”  也许因为这狗憨态可掬、笑容满面,或者因为我的意图显而易见,尽管它有讨厌的毛皮和爪子,接下来的几周里母亲对这只狗都比较接纳,她看起来很欢喜。正因为如此,我才乖乖地坐在那里,认真严肃地听取母亲又长又严肃的说教,同意负起责任——遛狗、喂狗。之后我跑进卧室兴奋无比地哧哧偷笑,并给这只属于我自己的狗取名“阿呆”。

渐渐地,我发现阿呆一点都不呆,反倒表现得有点不同寻常,特别是和它一起散步的时候,因为它并不真正理解什么叫“散步”,而是醉心于“前奔”“猛前冲”“急刹车”。我们俩快步走在街上的时候,我高兴地注意到邻居孩子羡慕的眼光。我还同样开心地发现这只狗很有头脑。

阿呆对狗粮有些消化不良。事实上,吃饭的时间,只要它待在餐厅,没人对母亲烹制的美食有什么胃口,更是没人会待到上甜点的时候。晚上,只要它睡在我床边的地板上,我这一晚肯定是枕头压在脑袋上,脸正对着四敞八开的窗户。阿呆的行为举止也不怎么让人喜欢,这也最终导致它被赶出我家。

我记得那是阿呆在我家差不多有三周的时候,刚准备吃晚餐,我母亲就撞见这只足足有80磅重的狗站在餐桌上偷吃东西。只见它长长的金色的尾巴威武地横扫桌上的玻璃杯,面包篮里的面包已被它吃得差不多,而且把1/4磅的黄油舔干净,还吃了一碗意大利干酪。

“受够了!我受够了!”母亲尖叫道,。明天就把它送走。”

我眼泪汪汪地向母亲发誓只要把阿呆留下来,不送它走,我一定乖乖的,好好听话,不让它靠近餐桌,把它锁在我房间里,但是母亲不为所动。

第二天我放学回家,阿呆已经被送走了,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被送到哪儿去了。

后来,我又一次恳求母亲收留了另一只狗。这次“尾随我回家”的狗,个儿头很小,金色毛发,像长耳猎犬,惹人喜爱。而且它是只小母狗,就冲这一点我有理由相信。母亲一定会收留它。谁都知道与公狗比起来,母狗更聪慧、更顺从,更容易地就能学会帮你拿书本以及把你从冰冻的河里救出来,当然对入宅行窃的小偷来说也更容易搞定。不过,现在我连自己给它起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可想而知它在我家待了多短的时间。

你知道母狗总在羊毛地毯上撒尿吗,特别是那种浅颜色的羊毛地毯?直到我父母卖掉他们房子那天(那时候我还在读大学),卧室地毯上的那块餐盘大小、已经发霉的尿迹依然清晰可见,而且距离母亲看电视时坐的那把椅子的右前腿只有一英尺!谁会想到那只小狗在她面前撒了那么多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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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狗房子(我的温暖狗屋)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美)卡罗尔·普里散特
译者 李娟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现代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14311457
开本 32开
页数 241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出版时间 2012-12-01
首版时间 2012-12-01
印刷时间 2012-12-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222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712.65
丛书名
印张 7.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189
130
15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图字:01-2012-2332
版权提供者 Emma Sweeney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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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7: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