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第一章 开发西北综合提案
1.马保成呈送“开创西北巩固国防条陈”(1932年6月1日)
2.行政院秘书处抄送刘昭晓《条陈开发西北之意见书》致内政部等函(1932年12月)
3.刘守中、张继等拟《开发西北提案》(1932年12月)
4.国民政府关于邵力子、杨虎城等提议开发西北问题饬行政院令所属机关遵办训令(1933年2月11日)
5.马步芳关于开发西北应在青海边地设立工厂、学校等问题的提案(1933年11月)
6.行政院关于王超凡等在国民党五全大会上提《拟请组织健全机关集中人力财力积极开发西北以裕民生而固国本案》致财政部令
(1935年12月)
7.行政院关于邵力子请将北平四所大学迁移一所进陕致教育部笺函(1936年1月)
8.行政院关于邵力子提议将国立北洋工学院西移事致教育部笺函(1936年1月3日)
9.李鸿文、董必武、沈钧儒等《请速筹西北经济建设机关发展西北利源以增强抗战建国力量案》(1939年1月)
10.汪元报告经济部等筹设西北经济建设机关会议情况致财政部呈文(1939年1月28日)
11.行政院关于缓设西北经济建设机关致财政部指令(1939年2月25日)
12.孔祥熙关于会同经济、交通两部议复筹设西北经济建设机关等事致行政院呈文(1939年5月15日)
13.行政院秘书处抄送林虎《康省府关于民政、财政、教育、建设、保安等方面拟向中央请求各事项应如何建设案》致经济部函
(1940年6月1日)
14.柳民均拟《开发西北刍议》及《开发西北之计划大纲》
15.关颖凯关于建设西北致蒋介石建议(1942年12月19日)
第二章 西北工业建设
第三章 西北工赈救灾
第四章 西北农林水利
第五章 移民西北与垦殖
第六章 西北交通建设
第七章 西北邮政通讯建设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