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软件  游戏  图书  电影  电视剧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图书:

 

图书 法治化变迁的经验与逻辑(目标路径与变迁模型研究)
内容
编辑推荐

本书共分8个章节,主要对法治化变迁的目标路径与变迁模型作了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法治的目标及其价值标准、法治化的路径、历史中的逻辑、法治化变迁的经验与逻辑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内容推荐

在1945年《联合国宪章》、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诞生后,西方政治法律文明所孕育的人权与法治,即从“西方的”变成了“世界的、人类的”。相关的知识、思想源流和谱系,知识社会学可给出清晰论证。该宣言在序言中给全人类提出了“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的规诫,是对社会冲突、惨烈战祸的教训总结,也是给人类提出了持续生存、持久和平的愿景。196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度化与法律化,使人权与法治具备了国际公法的效力,对各主权国家实行法律约束。上述宣言、公约及相关议定书,合称“世界人权宪章”,构成了现代人类共同性的政治文明、法律文化的道德价值、目标和基本路径,也构成了各发展中、后发型、外生型国家的人民在政治、法律领域启蒙和祛魅的知识、思想依据。

中国外在于西方文化的独立文明类型,被黑格尔认为是“一切例外的例外”,其政治法律文化传统原为“中华法系”。但是,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中国也开始了艰难的改革与转型。经过仁人志士、明哲先贤的倡导,法治成为了中国政治、法律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愿景之一,然而中国的法治之路极为坎坷。现在面临着两难困境:一方面法治是基本目标、必经路径和民众愿景,非法治、反法治的东西均已无正当性;另一方面存在极为严重的困难——知识、思想的相对贫困和制度、体制的路径依赖、锁定。

人权与法治,不仅是政治文明、法律文化的道德基础和发展目标以及合法性(legitimacy)的基本依据,也已成为了国家发展、竞争和社会安全、个人体面生存的必要手段和必经路径。变革与转型的困难和攻坚时期,社会矛盾积累和激化,对人权与法治的共识性意识形态至关重要,是保障社会不致恶变、溃败的主要条件。

1996年,中国执政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法治译为“the rule of law”。此后,宪法修正案规定了法治与人权。与此同时,学界、民间对法治的呼吁日益强烈。然而,对于法治尚未形成基本的、普遍的共识;历史变革所需的大众意识形态并未形成。什么是法治,法治的实体性价值目标和工具性、路径性的制度机制如何,等等重大问题,仍存在严重的价值迷惘、认识混乱,显然不利于法治化。在社会分化较为严重、改革与良性转型甚为困难时期,受制于利益、阶层、教育、文化背景,社会共识与大众意识形态更难以形成。有人不顾权利普遍贫困、社会严重分化、社会断裂与对立、“结构先于制度定型”、改革与危机赛跑的事实,而空谈进化理性主义、中华独立道统、本土资源立足、学术范式独立,认为法治是需要十几代人、几十代人努力才可能实现的目标,甚至认为可以独立于世界人权宪章之外。

理论法学一方面应当按照科学的立场、品格、标准,对历史过程进行记录、解释,另一方面也应当对历史过程实施积极的参与和干预。理论法学的强干预,实际上就是在社会变迁已经较为全面而制度变革严重滞后的背景下,在目标模糊、路径不明、变数较大的关键时期,充任“公共哲学”的职能,为社会转型提供知识技术和意识形态,参与对基本价值、基本路径、变革方向、行动策略等宏大话语的建构,而避免陷于碎片化、边缘化、社会巫术(social marc)化,警醒理论法学界的“工具实证主义”(instrumental positivism)的立场和取向;对改革与转型、法治化变迁等问题给出较为清晰的“路线图”。特别强调公共哲学的解释、说服和规诫功能,在道与器层面均给出清晰图谱。借鉴社会学中的“行动社会学(sociology of action)”、“解放社会学(sociology Of liberation)”、“公共社会学”的取向,研究法治的正当性、必然性,以及其目标、路径和历史经验、事理逻辑所组合的“变迁模型”等问题。

本书试图对法治的目标、路径以及历史过程中的经验理性、经验过程中所蕴含的逻辑理性,进行梳理、阐释,试图把法治阐释为启蒙和祛魅基本实现后的、与人权密切相关的事业、运动和社会生态,并以此确立“常态社会”的标准和参照系;讨论法治与人权等价值的表里关系、体用关系、目标与手段关系;探讨法治所必需的制度、机制,提出法治化变迁的目标与路径问题;从相关国家、社会的历史经验中寻找经验理性与逻辑理性;对法治化变迁的主体维度和层次维度进行分析论证,试图论证中国法治化变迁所必需的制度、机制和必经的路径。由此,推动中国法治化变迁历程所需的科学、正确的大众意识形态的形成、扩展和深化。

本书的立论是基于以下若干前提预设:

1.地球上不同民族在政治、制度领域需求与能力方面的近似与平等;对于社会平等、自由等人权和民主、法治等制度文明的理解、偏好和选择能力,是相通的、近似的。启蒙和祛魅,在知识生产、心理发展等层面,具有不可逆转性。已经脱魅或觉醒的人们对于自己、社会、国家的认识,对于美好的社会生活(生存)的价值需求(自由、平等、正义、秩序、效率和共同幸福、共同发展等),具有高度相似性;实验心理学、文化心理学等学科予以了证实。

2.中国试图建立的“法治”,不违反法治的一般原理,且在实践中需要以其他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为参照系。在路径、方法上与这些国家也必然有一定程度的相近性,因为路径是受制于目标的。社会生活中方法的多样性,最终要受制于社会目标(目的)的确定性。特定价值目标,必须借助特定的制度和机制才能实现。

3.目标与路径都具有一定限度的共通性,那么,从(理论)逻辑和(历史)经验的两个角度可以对东西方法治化过程进行研究,概括这一根本变迁过程中的几个维度、层次发展变化的逻辑过程,对我们中国是完全必要的。它们构成了一种可以借鉴的、可以分享的知识资源。

本书的主要结论、观点和主张:

1.法治化变迁的历史经验中,蕴含了若干事理逻辑和社会规律;逻辑和规律是可知的;认识、把握、运用相关逻辑和规律,对于改革与转型中的中国,至关重要。目标、路径和变迁的主体维度、层次维度,共同形成了中国的法治化变迁模型。

2.法治是以确认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效率为目的的,由国家、社会与个人互动性参于和广泛性认同的,法律至上、权力有限的思想观念、制度安排和社会行动的总和,是一种健康的、常态的国家、社会与个人的生存方式或“生态”方式。在启蒙与祛魅等不可逆历史过程和相关参照系下,这种法治社会可以被认为是“常态社会”。以此确立“彼岸”意义的参照系,利于变革与转型民族的文化、历史自觉。

3.关于尊严与人权、公平正义等价值和社会平等等原则,不同民族存在着近似的认知、理解、接受能力。在知识和信息能够相对自由传播的情况下,观念世界不存在绝对化的隔阂与障碍。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解剖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等学科中,已经形成了较为扎实的知识;在逻辑和经验层面,均得到验证。中华民族在相关方面的理解、学习、实践能力,不存在显著的缺陷。

4.经验理性与逻辑理性、超验理性能够相结合,它们交互影响、相互强化,是对法治形成确信、虔信的“信仰”基础。

在经验世界中的权利观念、平等原则,需要自然法学说之类的逻辑体系加以提升,形成比较彻底的理论逻辑,以建立对经验世界的权力约束、法律至上的“彼岸性参照”。对于经验命题、经验理性与逻辑命题、逻辑理性的分野,具有基本的认知。承认某些超验性命题、逻辑性命题对于人类个体、群体在制度文明演进、法治化变迁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意义。

社会平等、生存合作分别作为第一原则、第二原则,并由此生发、衍化出政治法律哲学的基本原则、规则体系。确立“第一原则”、“逻辑起点”,是本书的目标之一。

社会平等既是经验的、历史的、事实的,也可以是逻辑的、超验的、观念的、规范的。历史上的世俗性、宗教性理论观念,分别给出了经验性、超验性的论证。承认逻辑的、超验的、观念的、规范的平等与合作,对于社会运动、历史进程的重大影响力、塑造力。

5.“承认同类、理性妥协”是法治化过程中的“第一智慧”;契约政治及伦理,是宪政、法治的构成性要素。

人权和法治理念和原则中的平等原则,可以通过上述逻辑性、超验性、假设性的命题,展开论证,也可以通过“认识自己、认识他人、相互确认、承认同类”的方式进行经验性的论证。识别同类、相互容忍,是动物的本能。人类当然更具有相互确认、承认和容忍同类的意识、能力与智慧,需要妥协、共存与合作。

在政治生活中,理性妥协的智慧,是推动制度文明进步的必要条件。法治化进程中的诸多关键时刻,共同生存、理性妥协的意识和能力,都产生了重要作用。利于形成理性妥协、弹性政治、渐进变革、平稳过渡的理性转型、积极变迁的格局和传统。这些法治化的路径、经验对于变革与转型国家,具有了一定的普遍意义。其最为重要的路径特征,就是理性妥协,为积极稳健的制度变革和社会变迁提供足够的空间。本书把理性妥协称之为变革与转型民族所需要的第一政治智慧。

6.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相对开放,是后发型国家法治化变迁的必要条件。

开放促进流通,促进契约文化,促进平等者之间在思想观念、知识技术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共同规则与共同秩序的生成和发展。人类法治化的历程中,国家、民族和个人的相对开放,思想观念、知识文化、物质财富的相对开放,是促进有关国家更加理性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条件。后发型国家的现代化需要在思想、知识资源上努力学习、借鉴、吸收人类政治法律文化领域的优秀成果,以实现自己的成功变革、顺利转型。开放是绝对必要的。

纵观法治在国内的形成、发展历史,考察国际法治的壮大过程,都可以发现开放是绝对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法治化变迁的条件和机制。

7.法治化变迁的主体,与法治本身是相互塑造的关系。本书认为:由于国际间竞争和现代化战略的需要,中国没有时间、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重复英、法、美等国家历史上较为缓慢的或者“自生自发的”制度变迁即法治化之路,不再需要单一的“社会形塑国家”或“国家形塑社会”的缓慢变迁,而是可以充分地借鉴别国经验教训,进行必要的理性建构,积极稳步地推动国家与社会快速“进化”的过程。在“改革与危机赛跑”的历史过程中,法治先行,充分确认和保障人权,是完全必要的。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社会、个人三个主体维度应当可以参照中外历史中经验教训,依靠关于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和许多公民的较为丰富的知识和技术,进行共时性、互动性的积极变革。

8.关于法治化变迁的层次,本书分为思想(理论)观念、制度安排和社会行动。该三个层次深入在逻辑上具有先后发生的顺序,但在后发性、诱致型的现代化过程中,可以运用知识自由较系统的后发优势,实际处于同一个过程中,加快实现三层次的变革和转型。输入、鉴别、学习、吸收、实践、内生化是次第发生的。国际社会共同性的法治文化将首先影响我们的思想观念;其次影响到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即促进“变法”;再次影响到人(一般人)的行为方式。世界人权宪章和精致化的自然法与自然权利学说,是必要的逻辑起点。

目录

星空、人类与中国法治(自序)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关于法治的阐释

 第一节 法治的释义

 第二节 法治的外部关系

第二章 法治的目标及其价值标准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法治的目的性价值标准

第三章 法治化的路径(上):制度与形式

 第一节 制度、形式标准与变迁路径

 第二节 形式性、工具性技术标准的内容

第四章 法治化的路径(下):维度与变迁模型

 第一节 法治化是价值导向明确的、有选择性社会变迁

 第二节 法治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第三节 法治化的主体维度与层次维度:变迁模型

第五章 历史中的逻辑:法治化路径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古希腊与罗马:古代法治及其文化发生学意义

 第二节 中世纪有关法律理论和实践

 第三节 近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化路径

 第四节 现代法治国家的法治化路径

第六章 法治化的主体维度:国家、社会和个人——法治化变迁的主体维度研究

 第一节 国家的法治化

 第二节 社会的法治化

 第三节 个人的公民化、法治化

第七章 法治化的层次维度:思想观念、制度安捧和行为模式——兼论自然法学说的意识形态式影响和知识性贡献

 第一节 思想观念的变革与自然法学说的知识性贡献

 第二节 制度层次的法治化变迁

 第三节 行动(行为)模式的法治化

第八章 法治化变迁的经验与逻辑(结语)

标签
缩略图
书名 法治化变迁的经验与逻辑(目标路径与变迁模型研究)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陈步雷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03697197
开本 32开
页数 377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370
出版时间 2009-07-01
首版时间 2009-07-01
印刷时间 2009-07-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研究人员,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图书小类
重量 0.406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D920.0
丛书名
印张 13.12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10
145
15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版权提供者
定价
印数
出品方
作品荣誉
主角
配角
其他角色
一句话简介
立意
作品视角
所属系列
文章进度
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目录
文摘
安全警示 适度休息有益身心健康,请勿长期沉迷于阅读小说。
随便看

 

兰台网图书档案馆全面收录古今中外各种图书,详细介绍图书的基本信息及目录、摘要等图书资料。

 

Copyright © 2004-2025 xlan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5 7: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