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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黑暗之旅(西方法律前史)
内容
编辑推荐

这既不是一本严格意义的法学著作,也非关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史学。这是一场探索之旅,探索在人类光明、理性的法律丰碑树立之前,世界又循着怎样的秩序。在那片人迹罕至的黑暗之中,有眼如同盲目,我们只有凭藉神话、史诗和典籍的微弱光亮,再乘上诗人灵性的翅膀缓缓飞翔。这旅程尽管有些迷茫,也不提供结果和答案,但绝不缺少阅读的愉悦、智识的灵光和游历的诸般感受。

内容推荐

正义女神为何蒙着双眼?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是受了谁的诅咒?太阳神阿波罗真的是那么光辉灿烂吗?失去身体的亡灵为何却在地狱承受肉刑?人间的共和国来自于法律还是神意?苏格拉底的逃离又给了后死者怎样的启迪?……

这是一本讨论法律的书,十篇文章构成了一条线索。线索终结的一端是光明、希望、秩序与善,那里树有法律的丰碑,通常的法律史著作都从那儿开始:线索开始的一端(实际上我们找不到端头),是茫茫的黑暗、迷茫、混乱与恶,那里没有道理可循,却有着汨汨的力量进发出来。对于那黑暗的世界,人们害怕它,却又隐隐地为之吸引,仿佛那里有不可抗拒的魅力。我们把害怕的东西宣告为敌人,诅咒它、消灭它,可从来无法离开它。黑暗与混乱——直滋养着我们的世界,虽然这一点很少被承认。于是,我们需要溯流而上,去做一番考察。如果您愿意,可以把这番尝试称为“前法律史”研究。

目录

自序

黑暗中的阿波罗

人性与神的政治

善兮恶兮

地狱小考

复活

变形

酒神崇拜

苏格拉底的占卜

爱的特洛伊

后死者的共和国

参考书目

后记

试读章节

该亚鼓动提坦神惩罚乌兰诺斯,只有最小的儿子克洛诺斯(Cronos)响应。乌兰诺斯是靠其强大的性欲创造了第一代的神,也靠其性欲统治世界,该亚却斥责他“最先想起作出无耻之事”,克洛诺斯之所以响应该亚起来作难,也是因为他“憎恨他那性欲旺盛的父亲”。在十二位提坦神中,只有克洛诺斯有能力完成反抗父亲的任务,也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特质:狡猾多计。

克洛诺斯与该亚密谋,用灰色燧石造了一把巨大的镰刀。必须注意的是,在此项计划中实际上还得到了来自黑暗的力量支持,这就是黑夜。夜幕降临,乌兰诺斯怀着对爱情的渴求,展开肢体拥抱整个大地,克洛诺斯借机杀出,飞快地割下了父亲的生殖器。失去了生殖器,以性欲统治的乌兰诺斯便失去了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于是落败了。对于不死的神祗来说,这无异于杀父。从伤口溅出的血滴入地中,生出了复仇女神厄里倪厄斯(Erinyes)。而实际上,她们就是常被认为是黑夜神所生的司掌命运和无情惩罚的三女神克洛索(Clotho)、拉赫西斯(Lachesis)和阿特洛泊斯(Atropos)。因为在很多时候她们都被联称为“大地和黑夜的女儿”。从此之后,复仇与追索血债成为了世界的一重大主题。而在神的世界里面,血债又特指为乌兰诺斯复仇。

因为这份罪恶,一部以复仇为内容的神史从此展开。克洛诺斯帮助该亚复仇后,并没有从母亲那里获得他该有的赞颂和荣耀,而是得到了一条毁灭性的预言。乌兰诺斯在被阉割之后,对提坦神说:“他们曾在紧张中犯过一个可怕的罪恶,将来要受到报应的。”而与此同时,神史开创以来的第一个预言也就作出了,乌兰诺斯和该亚告诫新登神王之位的克洛诺斯,“尽管他很强大,但注定要为自己的一个儿子所推翻。”

该亚不但没有嘉奖克洛诺斯协助她惩罚乌兰诺斯之功,反而站在天神一边,从此开始策划、配合、协助一连串的报复。想想吧,十二提坦神及其子嗣,都是乌兰诺斯首先作出“无耻之事”的孽种。此无耻之事,就是娶母。因此,在该亚看来,这些生于乱伦的怪胎身上都流传着罪恶的血液,只有用无尽的复仇来惩罚他们才是合适的。她不断地协助儿子推翻父亲,并牢牢地把握住了预言的权力,使得诸神代代颠覆的命运如同铁律。整个一部神史,便充斥着罪恶与复仇。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该亚所策动的神的命运与战争。

克洛诺斯从愤怒的父母那里得知预言后,提高警惕,把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地吞入腹中。这个以狡猾多计著称的神王,还用绳子将他的兄弟们捆绑、囚禁起来,他用他的狡猾统治着世界。当他的妻子瑞亚(Rhea)怀上宙斯时,便向父母求助,想保全此子,这对乌兰诺斯和该亚来说是难得的机会。他们要瞒过克洛诺斯,养育宙斯,让他来推翻狡猾的神王,为天神和被吞食的孩子报仇。又是在黑夜的掩护下,襁褓中的宙斯被掉包为埃该昂山中的石头,为克洛诺斯吞下。宙斯则被送到了大海中库克洛佩斯们锻造神器的岛屿上养大,在那里他掌握了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闪电。

宙斯身上最显著的特质是强大的力量,他凭此击败了他的父亲,将其打下塔耳塔罗斯——大地深处最黑暗的地方。如同克洛诺斯在推翻乌兰诺斯时借助了黑夜的力量,宙斯在推翻其父时也依赖了黑暗的力量。请看下面一段对于塔耳塔罗斯的描述:“那儿是阴暗的大地,黑暗的塔耳塔罗斯,不产谷物的海洋和繁星点缀的天宇之源头和归宿,这是个潮湿难忍,连神灵都厌恶的地方……黑暗夜神的可怕的乌云遮盖的家在这里。”对不死的神祗来说,打入塔耳塔罗斯便意味着永恒的禁锢、意义和时间的终结,不死之身亦成虚无的牢笼。而这个阴暗的地狱,被描述成了世界的源头和归宿。这一最黑暗的力量被包裹在大地的深处。这使得我们有必要深刻地理解大地该亚的本质,同时也应理解在希腊神话中母亲的意义。P24-26

序言

这是一本讨论法律的书,十篇文章构成了一条线索。线索的终结一端是光明、希望、秩序与善,那里树有法律的丰碑.通常的法律史著作都是从那儿开始;线索的另一端,即其开始的一端(实际上我们找不到端头),是茫茫的黑暗、迷茫、混乱与恶,在那里没有道理可循,却有着汩汩的力量进发出来。对于那黑暗的世界,人们害怕它,却又隐隐地为之吸引,仿佛那里有不可抗拒的魅力。我们把害怕的东西宣告为敌人,诅咒它、消灭它,可从来无法离开它。黑暗与混乱一直滋养着我们的世界,虽然这一点很少被承认。它们不是光明与秩序的对立面,而是源泉,如同母亲一般。于是,我们需要溯流而上,去做一番考察。如果您愿意,可以把这番尝试称为“前法律史”的探究。

这次探索之旅着实有些困难的地方,因为我们将要深入的是黑暗与混乱,也就意味着踏上征程的旅人也将逐渐远离自己熟悉的景物,他必须慢慢习惯周围的事情不再如平时那样有条不紊,有逻辑可循,他必须开发自己身上的另一种能力,即自己内在的“原始”力量。有人把这种力量称为灵性,有人把它称为感性,我更倾向于称它为诗性。而且恐怕从一开始就需要警告我们的读者,这样的探索绝不是有的放矢,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最终得到的不过是一些启发、感悟和力量,而绝不可能是对于黑暗与混乱的认识,任何明确的结论都可能是一个假象。然而我们又是那样习惯于去“认识事物”,总是希望目标能够为自己所把握,总是需要一条进路、一些线索才能前进。对我来说,这样一番颇为矛盾的历程下来,便得出了本书中的这些篇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都是假象,然而当我从那番探索之旅中回来后,确实得到了许多具有启发性的东西,以支持我们对于生活的理解。如果这样的体验能被称为“收获”的话,我愿意将它们献给诸位读者。

正是因为上面的困难,我不能将读者们直接抛入那些看似无端无序的思考当中,而需要在这里略作一篇导读,为大家提供一条线索,虽然它也注定只是假象而已。

最开始的时候,我从一个简单的问题出发:正义女神为什么蒙着双眼?如果作为一种通常的学术研究,我们可以去考察一下古希腊的神话、绘画和雕塑作品,弄清楚正义女神的蒙眼形象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然后分析其历史和社会背景。但是,这些并不能有助于解决我心中的问题。因为,在我看来,蒙眼意味着进入某种黑暗的领地,在那里能够获得光明世界所不能体验到的东西。无独有偶,自古以来,盲人便通常被认为具有特殊的能力,他们不断地扮演着先知、预言家或通灵术士等角色。在黑暗中,盲人通过发布预言将命运那不可违逆的力量带到世界上来。预言、命运、盲人,这就是我最初找到的几级深入黑暗的台阶。于是悲剧《俄狄浦斯王》进入了我的视线。

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悲剧故事可谓家喻户晓,可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其中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故事呢?杀父是一回事,娶母是另外一回事,分别来自于两个不同的神谕,却被人们混淆在了一起。如果我们顺着这条线索往下发掘,就会看到,在神的世界里存在巨大的“派系冲突”。梳理神谱的工作让我们知道冲突与混乱来自于万神之母该亚,也正是这位大母神生出了所有光明世界的天神。在她的身上,我们既看到了创造,又看到了毁灭,既看到了秩序,又看到了混乱,而总的说来,黑暗和混乱是她的本质,预言是她把黑暗的力量引入到光明世界来的方式。我们关注的焦点最后落到了德尔菲神庙的主人阿波罗的身上,他是年轻一代神里面最有权柄的,他代表着阳光和智慧,而细究他的谱系则发现,他有着深重的黑暗渊源。于是,一种有趣的见解凸显出来:光明与秩序生发于黑暗与混乱,两者之间的关系如同母子。

根据上面的思路,我写了《黑暗中的阿波罗》一文。随后,我惊异地发现,神与神之间的战争、年轻神对于古老神的反抗等在许多古代文化的神话史诗中都存在。于是我接着考察了古巴比伦史诗《吉尔伽美什》。在那里,天神的世界(亦即光明和秩序的世界)是以另一种方式产生的。年轻的神通过战争战胜了古老神,并在后者的尸体上建立起了自己的王国。古老的神是些没有形体,样态和“性格”都模模糊糊的神,年轻的神则体态清晰俊美。年轻的神不满于仅仅继承古老神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发动起义,屠戮了前辈,用其躯体作为材料构建了自己的统治秩序。在我看来,这是从黑暗到光明,从混乱到秩序的另一种模式,于是我写了《人性与神的政治》一文。

上述两种模式都是“母子”模式,即光明和秩序被描绘为年轻的一代神,他们通过不同的方式推翻了老年神的统治,开创了新的世界。在新老两代之间有一种血缘的传承和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可是在琐罗亚斯德教教义中存在着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模式,即所谓的“二元神论”。善和恶对立地出现在世界的本原处,它们之间的互相争斗构成了尘世历史的内容。黑暗和混乱不再隐晦地藏在光明神的“家谱”中,而是以恶的形态成为创造世界的两大支柱之一。这样的认识是非常有洞见的,我把自己的理解写在了《善兮恶兮》一文中。

有了以上三篇作为基础,我们已经可以确定黑暗、混乱、恶的存在以及它们对于世界的重要性。接下来要做的工作不是进一步认识它们本身,因为正如前面提到的,它们是不可被认识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去考察光明、秩序和善是怎样从它们中间生长或者构建起来的。但是,要开展这项工作必须要有个出发点。请大家想想我们通常认为哪里是黑暗、邪恶和混乱的聚集地呢?没错,地狱(虽然在许多文化中它有不同的名字)。地狱通常被认为是罪恶之人在死后灵魂受罚之处,可是我却隐约地感觉到那里生机勃勃,与我们的想象全然两般模样。在写完《地狱小考》后,我发现,地狱中的惩罚大略地可以分为两种状态:精神性的和肉体性的。精神性的惩罚仿佛是要将灵魂禁锢在某种永恒的沉寂当中,而肉体性的惩罚则似乎是要用激烈刺激的方式来维持灵魂的活跃。如果把死亡理解为肉体与灵魂的分离,而在地狱中施行肉体性的惩罚就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那里并没有可供惩罚的基础。我由此大胆地假设,狱中肉刑的目的主要并不是为了罚罪,而是一种培训。培训什么呢?灵魂的轮转,也就是说让亡灵准备着复活,重新回到肉体。生命便是这样延续的。如果说这一过程里面有生命力的发萌的话,那就是灵魂对于复活的渴望。这些思考和进一步的考察构成了《复活》一篇中的内容。

我们已经找到从黑暗到光明世界的一个中介,那就是肉体或者说身体。可是身体是什么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问题不断地涌现到面前来。在地狱中受惩罚的与其说是身体,不如说是灵魂对于身体的想象,而那些实实在在的物质,如果没有灵魂附着,也不成其为身体,而是尸体。所以,身体应该被看成是一种既不是纯粹精神,又不是纯粹物质的东西。那是什么呢?奥维德的《变形记》在这里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启发。这本书描绘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形体变化,却指出引起变形的原因——情感并不随之发生变化。在《变形》中,我强化了这一见解,并且发现了另一种特殊的变形,即从人到神的转变。严格地说来,这并非一种变形,而是“危险的跨界”,因为他打破了这个世界中流变的平衡。然而,从人到神的转变正是酒神崇拜的关键内容,经过俄耳甫斯教的改造,这种思想最终进入到苏格拉底的哲学中,我在《酒神崇拜》中讨论了相关的内容。

尘世间的变形,依赖的是情感;从尘世到天国的转变,则依靠的是精神的狂迷,或者说是“灵魂出窍”,这正是苏格拉底哲学所追求的目标:精神从肉体的禁锢中解脱出来。于是,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两种不同的尘世生活。一种是苏格拉底式的,他追求精神的净化,借助辩证法和理性完成净化的仪式,《苏格拉底的占卜》一文讨论这些问题。另一种生活,我认为是柏拉图式的,他的多情使其无法那样干脆地舍弃身体,但是他又认同苏格拉底的论证,这就使得柏拉图必须要在天国与尘俗之间建构一个中间层以安顿自己的生活。他把这样的思考放在了一场充满寓意的关于爱情的讨论中(见《会饮篇》),借苏格拉底之口,描绘了一个介于神与人之间的精灵的世界,在那里有个充满友爱的共和国。

通过《爱的特洛伊》一文,我力图展示的是柏拉图式爱情的政治意义。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所代表的不同生活,最终都找到了实现和解决的载体,那就是城邦,只不过他们的路径是大相径庭的。苏格拉底借助城邦的法律来处决自己的身体,完成了其个体灵魂与肉体的分离;柏拉图则用城邦的法律来代替人的身体,让那些冲突于人体内部的欲望、激情和理智转换成城邦中的阶层和制度,缓解了个人的压力,也把人性的难题交给力量极为强大的载体——社会来解决。这部分内容颇有些深奥,并且枯燥,因此我不打算把它条分缕析地论述出来,而是尝试了采取小说的形式,写少年柏拉图在苏格拉底之死前后的种种经历与体验,便是最后一篇文章《后死者的共和国》。当然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番尝试还十分粗糙,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努力也许比严谨的论证更有意义。

十篇文章写完,并不是说我们已经得出了结论或者说解决了问题,正如我在本文开篇提到的,探索之旅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启发,正如同但丁前往地狱游历并不是为了破解“地狱之谜”,只是如是走上一道,他对于生命和信仰的认识便得了很大的益处。所以,回过头来说,破的目的在于立,我们把眼光投向黑暗,只是为了回头时得见光明中的世界更加真切,接受混乱的洗礼亦是想让秩序拥有更加坚韧的生命力而已。如果诸位读者能够稍有体会到这些用心,我写作本书的目的也便达到了。

王立杰

2009年10月25日于北京大学燕东园

后记

一毫微光荧在心中时,它辉亮整个宇宙,恢恢然无涯;而当它缘着文字降到纸面上后,便处处是壁垒了。故而,但凡写作,任其落笔时如何快意,待到杀青,仍旧一腔意犹未尽的惆怅。收笔之时,我便发现自己写就了这样一本书,满满地言不尽意。确乎可以想象,本书的读者或觉置身群山环抱之中,发一声而万壑成歌,然若放眼望去,云深处,一片飘飘忽忽,那里是山是水终究辨不明晰。于是末了,不免仍要说上两句,以为补遗。

现代人看待古人的世界,大概有两种视角。我可以遥遥地在自家房顶上放把躺椅,旁边摆杯咖啡,提架望远镜,看远方原野上人们的排兵布阵,见得精彩处,叫一声好,见哪个不得势的,叹一声糊涂。我也可以披坚执锐,纵马前往阵中与其混战一局,听得马嘶龙吟,将士长啸,好不快活。仁者乐山,智者爱水,所见不同,不必拘于一格。读神话便是这样,书中说有个天帝宙斯爷坐在云端下世间这盘棋,你可笑那作者当局者迷,也可与他比肩同看人情的冷暖。不信他的未必智,信他的未必愚。

本书采取的,无疑是“当局者”的进路。我读着古人的作品,脑袋里面便想着如何与他们对话。我绝不忍心告诉他们:你们的宙斯、阿波罗、雅典娜什么的,都不过是你们自己臆造出来的假象罢了,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另一方面,我也可以想象他们会怎样回应如此责难:诸神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我们称作阿佛洛狄忒的,罗马人叫她维纳斯,还有许多其他人用不同的称呼,可是都是一个意思,指的是爱神,你难道认为爱情也是假象?可是,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翻译”的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同样的主题,可是运用古人的话语来作为基础时,会有种别样的体会。

智慧这个词语已经被赋予了太多的意涵,我不敢随便去用它。读那些神谱和戏剧,读到其中的道理似明还暗的时候,会觉得其中蕴含着一种力量,足以撑起人生的意义,如果不说那就是智慧,或许可以说那是灵性。凡是这样的作品,在古人的视野中,都可以称为诗。

灵性也好,诗性也好,都有一个特点,好点“舞文弄墨”的朋友应该都体会到过。兴致冲上来的时候,挡它不住,哗哗地往纸上倾,待到劲头去了,回头看看也不相信这样文字竟出自我手,似乎自己再也写不出可与之相比的了。灵性与诗性似乎不是我的,它只是临时地降到我身上,我反成了它的傀儡。希腊人体会到这点,就说诗不是人的技艺,而是神的法宝。诗性像是一股灵妙的仙气,被神轻轻地吹到诗人的心中,引起一阵狂迷,语将起来,说出的都是漂亮无比的话儿。柏拉图曾经写过一篇有趣的短文,说的是苏格拉底调侃一位吟游诗人。小年轻极为自负,认为自己对于荷马的诗句烂熟于心,不仅如此,还能应用得游刃有余。老苏诱他答了几个问题,便将其绕晕了,他只得灰溜溜地承认自己一无所长,全不懂诗。可是,日后诗人仍旧背他的诗去,处处受欢迎,而苏格拉底终老做不出诗来,据说临死前写了几个段子,也是极笨的句子。

诗似乎是这样一种东西,朦朦胧胧的时候最美,话一说白讲透,便无聊赖了。因此,请允许我得出这样的结论:要理解诗性的作品,必须运用具有诗性的方式,所谓同类相应。我们可以努力地分析一首诗的文法结构之美,然而对于美的体验却可能只存在于初读作品时双手的莫名颤动中。我们那充满理智的心灵就好像一盏放光的探灯,它照到的地方一片光明,却被包裹在无尽的黑暗当中。那光明的,就好像前台上又唱又跳的角色,那黑暗的却是承载这位角儿的幕布。我们满眼里看着演戏的,却忘了他的背景。被遗忘,不等于不存在和不重要。在那黑暗中有多少风起云涌,有几何潜流暗潮,不得而知,而在光明中的一切我们看得清清楚楚,却难以理解这样一个生生的大干世界,它的能量从何而来?在理性的认识与世界的真实力量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这一难题发生在一切的主题上,包括在法律的文本和它得以被遵循的效力之间。  在法学理论上,出现过一种思潮,人们认为世界是从确凿无疑的某个基点产生,并依照某种同样确凿无疑的秩序生长而成,法律规则便是从这套结构宇宙的理性体系中产生的。寻找法律赖以存在的确凿无疑根据的努力,发展成一个蔚为大观的学派,一般可以称为自然法学。自然法理论带来了许多壮观的成果,可是它并没能完全扫除人们心中的疑虑,一种朴实的观念慢慢地生长起来:许多事情并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硬去讲了反而不可接受。日益不满的思想者在自然法的空隙和边缘中发现了许多费解的“例外”,并且细心地经营,用非理性的元素滋养着它们。正如宙斯被该亚藏起来,等他成人以后再现身于世时,一举推翻了残暴的克罗诺斯的统治一样,自然法的根基终于被新兴的更具有浪漫色彩的学派严重撼动了。在这些新兴者中,历史法学派是重要的一支。

吊诡的是,对于理性缺陷的认识是通过理性的反思来完成的,相比对于理性的许多不满,法学家们更加惧怕去触及非理性的因素——那里是茫茫的黑暗,连下脚之地都没有。毕竟,我们无法指望法学家以说唱加舞蹈的方式来完成反思。我们惯常运用的认识方法是从一个确定的出发点上考察某个待定的问题,而如果连出发点也无可依凭的时候,整个认识的可能性便崩溃了。因而,浸淫于理性的人们所能接受的方法,只能是在坚守理性的前提下挑战自己的权威,以期如此重塑理性的世界。听起来很美,是吗?可是从此引出的桩桩公案纠缠至今,不得其解,实在令人有些意冷。这份意冷给了我尝试运用一种完全“匪夷所思”的方式来探索世界的勇气,而这种方式只不过是诗人的故技。古代诗人们那饱满的灵性,将世界的种种力量流畅地编织在一起,圆融无二,这或许能给我们出离今日的苦思提供解药。

当然,这样的思考似乎是毁灭性的。因为在它性格中具有的一种深切的怀疑,首先将我们所能利用的一切所谓的合理都悬置起来,而直接把自己抛入一种完全没有根基和出发点的境界,这就是我在文中提到的“意义的焦土”。当我把空间中一件确定的事物挪开之后,看到的仅仅是一片虚无。然而如果我们继续忍耐,尽力体验,就会发现虚无中有一种隐形的力量在支持着安置一切事物的空间。它像一股泉水,汩汩地流出来,滋养世界。可是,它是什么?

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不过每个人体验这个混成之物的角度可能不大一样,我现在的敏感性更注重于色与光的意象,所以我将它强为之名“黑暗”。所谓强为之名,所谓意象,都是假言传道,得意忘言。所以,我一开始就认识到“黑暗”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学院中的种种手段将对它束手无策。于是,我追随那些向神秘讨要佳句的诗人,从一段故事走到另一段故事,从一则隐喻飞翔到另一则隐喻,我说一些道理,又自己将它抹去。“道可道,非常道”,这就是我正在试验的方法。

要完成这项工作,在主题和写作上需要进行许多尝试,其中有一些可能会是比较冒险的,正如福柯当年会以那样的写作进入到某些“三不管”领地,然而里面确实有异样的风景。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我必须要感谢北大出版社的曾健先生,他“胆敢”出版这样“怪异”的著作,令人颇为佩服,亦难以忘怀的是那些在他的办公室中度过的充满思想交锋的下午。

王立杰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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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黑暗之旅(西方法律前史)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王立杰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301161883
开本 32开
页数 439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308
出版时间 2010-01-01
首版时间 2010-01-01
印刷时间 2010-01-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法学理论
图书小类
重量 0.528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D909.1-49
丛书名
印张 14.2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10
149
29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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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3: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