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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第三审民事判决之制作及改进/姚瑞光作品系列
内容
编辑推荐

《第三审民事判决之制作及改进》著者姚瑞光自任职于“最高法院”(一九五五)后,有缘在司法官训练所、台大、政大、东吴、辅仁、中国文化等大学讲授民事诉讼法(一九五六迄今),以“最高法院”民庭代表资格,参与民法总则之修正(一九七四一一九七九),受司法官训练所聘为民法物权讲座(一九六四——一九七九)。对此三门法学,长期历久钻研,兼顾理论与实务,将思考及经验,撰著成书,深入浅出,易读易懂。惟两岸法制不同,文字表达方式,亦有出入。读者如能备有台湾版之六法全书(各种法律条文)及法学辞典,则更易了解。

目录

序言

壹 目前第三审判决之模式

 例一 2005年台上字第二一三号

 例二 2005年台上字第二九六号”

 例三 2005年台上字第四八三号

贰 前述模式合否法律规定

叁 不必记载“事实”

肆 “理由”应记载“原判决确定之事实”

伍 第二审判决书应载明经“确定之事实”

陆 无记载当事人起诉主张及抗辩事实之必要

柒 判决“理由”得引用原判决

捌 原审笔录有记载,上诉理由未指摘遗漏,第三审法院应不得“斟酌该漏未认定之事实而为判决”

玖 以未表明上诉理由而驳回上诉之裁定,不应兼论其上诉为无理由

 例一 2005年台上字第十四号裁定

 例二 2005年台上字第六十五号裁定

 例三 2005年台上字第九十四号裁定

 例四 2005年台上字第九八七号裁定

拾 增设第四六九条之一,致几无上诉之可能

拾壹 大理院之判决如何制作

拾贰 大理院判决书举隅

 一、1916年上字第七二七号

 二、1922年上字第三○六号

 三、1922年上字第七二七号

 四、1925年上字第五九八号

 五、1925年上字第一九六九号

 六、1926年上字第二二七号

 七、1926年上字第六一○号

拾叁 大理院判决之评价

 一、名副其实之法律审

(一)1916年上字第七二七号表明

(二)1922年上字第三○六号表明

(三)1922年上字第七二七号表明

(四)1925年上字第五九八号表明

(五)1925年上字第一九六九号表明

(六)1926年上字第二二七号表明

(七)1926年上字第六一○号表明

 二、明确表示法律见解○无推由原审研求之语式

拾肆 “最高法院”判决之现状

 一、法律问题,不明确表示己见

 二、法律见解不正确甚至错误

(一)先认上诉不合法,继认上诉无理由

(二)见解失当、错误

 一 误用法律名词

 二 不知财产权诉讼与非财产权诉讼之区别

 三 不知第二五五条第一项第二款之“基础事实同一者”之意义

 四 非同一诉讼标的,认系同一诉讼标的

 五 误解“以一诉主张数项标的,其价额合并计算之”

 六 不知民法第八二三条,非共有人诉请法院分割共有物之依据条文

 七 台湾之祭祀公业,设有管理人者,得以管理人名义起诉或被诉,于法无据

 八 不知“公用地役”之意义而误用

 九 认祭祀公业财产,系公同共有之公业土地

 十 认某某寺信徒,有摘媾-卣信徒大会决议之形成权

 十一 认抛弃法定抵押权,系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

 十二 无上诉而发回更审

 十三 误认确认亲子(父与子女)关系存否之诉,“仍属民法第一○六三条之否认之诉范围”

拾伍 第三审判决之改进

 一、关于当事人者

(一)合伙商号,无当事人能力

(二)分公司不应有当事人能力

(三)台湾之祭祀公业,应有当事人能力

(四)第五十四条之诉之原告,非“参加”诉讼,不应称为“参加”或“主参加”

(五)法人之董事及政府机关之代表人,不应称为“代理人”

 二、关于事实者

(一)不必记载当事入主张或抗辩之事实

(二)必载第二审判决所确定之事实

 三、关于理由者

(一)仅就上诉理由指摘者为论断

(二)得引用第二审判决所记载之理由

拾陆 试作第三审判决

 一、2005年台上字第三○○号确认地上权存在

 二、2005年台上字第六○三号给付补偿金

 三、2005年台上字第七四二号确认当选无效(选举无效)

 四、2005年台上字第五九九号分割共有物

 五、2005年台上字第四○七号确认法定抵押权存在

 六、2006年台上字第一○六八号(裁定)

拾柒 表格式之判决

 例一 2005年台上字第三○○号

 例二 2005年台上字第七四二号

 例三 2005年台上字第六○三号

 例四 2005年台上字第四○七号

 例五 2006年台上字第一○六八号

附一 判决书复制本之一

附二 判决书复制本之二

姚瑞光先生八秩寿辰贺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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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书名 第三审民事判决之制作及改进/姚瑞光作品系列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姚瑞光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62036753
开本 16开
页数 133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100
出版时间 2011-01-01
首版时间 2011-01-01
印刷时间 2011-01-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研究人员,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法学理论
图书小类
重量 0.238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D915.204
丛书名
印张 8.7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31
170
8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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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23:4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