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试图对哈耶克与休谟在“正义与德性的关联”问题上的思想传承关系进行梳理,结论是哈耶克继承了休谟关于“正义规则是人为的”命题,但没有继承休谟关于“正义是一种人为德性”的命题。哈耶克强调理性有限,反对唯理论建构,主张“文化进化与自生自发秩序地维序”,这是哈耶克思想的重要贡献。但哈耶克对“正义与德性的关联”问题没有论及,使他的理论留下了一大缺憾。休谟从人性问题入手,建构起自己的道德哲学,在“正义与德性的关联”问题上作了具有理论价值的探索。
休谟从人性科学的探讨入手论证了“正义是一种人为的德性”这个命题,亦即可以转化成“正义规则是人为的”与将德性附于正义之上从而主张“正义是一种德性”这两个命题。哈耶克在继受休谟对“正义规则是人为的”这一命题论述的基础上,主张以人之理性有限为基础的文化进化之上的“否定性正义观”;但是,哈耶克并没有继受休谟所谓“正义是一种德性”的命题,因而,哈耶克的正义理论与休谟的正义理论之间存在着断裂,或者说哈耶克立基于其认识论之上有意回避了对德性问题的探究,但实际上他又无法回避,进而在他的正义理论中留下了一大缺憾。简言之,正义是与德性相关的,而不是独立于德性之外的。
序言一
序言二
引论
第一章 哈耶克的正义理论
第二章 休谟的正义理论
第三章 哈耶克对休谟正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第四章 哈耶克正义理论对休谟正义理论的断裂与无可回避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