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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青少年极端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案例剖析
内容
编辑推荐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的70%到80%,另据北京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数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每五年有25—30万人死于自杀,有200多万人自杀未遂,在15—34岁的青少年中,自杀成为首位死因。

本书汇编了马加爵事件、周一超事件、蓝极速网吧纵火案等多起青少年极端犯罪和自杀行为案例,一批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针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自杀行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对教育主管部门、青少年问题研究者、学校和家长都有很好的启发与借鉴意义。我们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共同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就像80多年前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发出的呼声:“救救孩子!”

内容推荐

本书选择了有关青少年极端犯罪和非正常死亡的一些典型案例,对每类案例进行概述、分析、提出预防措施;每个案例有吸引人的小标题,如当爱情不再的时候——感情受挫杀人案等,并对极端犯罪和非正常死亡现象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

目录

序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罗大华 皮艺军(1)

上篇 直击青少年极端犯罪行为

人文生态话题:孩子们会拥有怎样的未来——青少年犯罪研究专家皮艺军教授访谈录/(3)

第一章 “还原一个真实的马加爵”——“马加爵事件”专题/(11)

第二章 “是乙肝病毒还是社会病毒?”——“周一超事件”专题/(22)

第三章 “在网络中沉迷,在网络中毁灭”——网络游戏恶性案例/(32)

第四章 “母与子,谁之过?”——灭绝人伦案例/(41)

第五章 “同学相残何太急”——校园恶性暴力案例/(57)

第六章  “1+1+1>3!!!”——少年团伙暴力案例/(70)

第七章 “撒旦的幽灵”——恶性暴力杀人案例/(82)

第八章 “当爱情不再的时候”——感情受挫致杀人案例/(97)

第九章 中国留学生极端犯罪备忘录/(105)

 中篇 透视青少年非正常死亡行为

自杀与生命意识——心理咨询专家马建青教授访谈录/(129)

第十章 “校园里的悲歌”——校园自杀事件…………………(136)

第十一章 “谁造成了压力?”——压力过大导致自杀事件……(155)

第十二章 “集体自杀之惑”——集体自杀事件………………(169)

第十三章 “踏上爱的不归路”——情感问题导致自杀事件……(176)

第十四章 “每个生命的消失都有原因”——情绪性自杀事件……………(182)

  下篇 青少年犯罪和自杀预防措施

呼唤建立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犯罪心理研究专家李玫瑾教授访谈录/(197)

第十五章 如何避免青少年走上犯罪和自杀之路/(205)

第十六章 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干预措施/(217)

第十七章 青少年自杀预防和干预措施/(235)

附 录

附录一:部分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机构/(252)

附录二:相关青少年工作法律法规文件/(257)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节录) /(257)

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l一2010年)(节录)/(264)

3.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267)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72)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80)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90)

试读章节

专家点评

我认为马加爵在作案时心理是完全正常的,作案过程很理性,设计也很周密,不属于情绪疯狂的冲动型犯罪,应该说有着某种内在的心理动机。这个动机问题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他的性格问题。我认为他在性格方面一定存在着障碍和缺陷。这个障碍缺陷和他的犯罪类型是相关的。马加爵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他的内向和封闭以及他表现出来的很多问题,实际上就是他潜在的自卑在作怪。第二个就是他成长的环境和社会影响。我们不能否认他有自身的心理问题,但也有外部的问题。

我认为,将“贫穷”归结为马加爵犯罪动机起点的归因并不全面,也并非真实的问题起点。如果以这种归因解释马加爵的犯罪动机,很容易以“一般的社会理由”遮掩“个性中的问题”,进而误导人们对于马加爵犯罪心理原因中重要因素的判断。

应该说马加爵是有贫困背景的。马加爵能够代表那些家里没背景,完全靠自己和只能靠自己的那批人。但是他的贫困背。景和他杀人没有任何必然联系。导致他杀人的,不是因贫困而引起的自尊问题,马加爵自己也讲了,是他做人的失败。马家爵的贫困现状是显而易见的,由贫穷导致自卑,由自卑导致自尊,当脆弱的自尊受到伤害时,人就可能会疯狂地报复,这是一条很明显的思路。

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同时,他的犯罪心理、犯罪方式与手段,又与他的智力水平密切相关。此外,他对人生和生命充满着疑问,这种疑问从他中学时代就已出现,从那时起直至他杀人那一天,都没有人真正地给他一个解答。他一直认为早死一百年,晚死一百年都是一样的。直到逃亡期间,他才可能明白其实人生的意义在于人间有真情。所以马加爵对人生意义的看法,是最终导致他如此冷漠地杀害四条生命的本质原因,这是马加爵犯罪的一个很核心的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李玫瑾

我把马加爵当成一个“想看海的孩子”。

如果说马加爵是一个从固步自封最终走到自我窒息的孩子,是不客观的。当他发现了自己身上这一致命的缺陷——“心理闭锁”——之后,曾经尝试着使自己从自我中走出来,他的愿望是如此强烈,不只是向往,而且他确实去做了。

马加爵一生中有两次“逃亡”。第一次是在他上中学时,在一次会考之后,他便突然消失了。几天后他因露宿街头,被贵港市警察收容。那是他生平头一次走到家乡之外的地方,他的愿望是去看海。

他的家一贫如洗,父母靠为他人熨衣服维持生计,积攒他的学费。马加爵在大学并不积极申请助学贷款,他顽强地护卫着他那陈旧衣衫遮蔽下的敏感的心。自卑与自负,像一对精灵拼力扭曲着马加爵的灵魂。

马加爵一定熟谙自己的心灵,一定对自己僵化、冰冷、固执的个性深恶痛绝。当大学的同学们在自然的交往中排遣郁闷、赢得欢愉的时刻,没有想到一个孤寂的灵魂正在默默地销蚀和变异着。在健康的世界里,人们可以容忍和化解的不如意,一句玩笑,一句嘲讽,在马加爵的心中却被无限地放大,演化成莫名的敌意和仇恨。黑色的心理垃圾在他的心中积攒着,直至那一天化作无法自制的兽欲冲动。在三天时间里,他像“计件作业”一样,依次用锤子砸死了四个他最要好的同学。在马加爵的心中,除了“我”——马加爵,其他人都属于“他们”——那个轻视、忽视或藐视他的群体。马加爵泄恨的对象是象征性的,那四位受害者不过是他所仇视的群体中随机采集的样本。

马加爵衣衫褴褛、形容枯槁,他坐在三亚的马路边,面对大海。恋海情结驱使着他到天涯海角来完成他看海的夙愿,如果这最后一次逃亡,真能使他的心灵在大海的面前得到洗礼,对他自己而言,无疑还是幸运的(尽管这一切对于受害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社交恐惧症以及社交困难,使得马加爵冲破自我的企图破灭了。从那时起,我们就看到了真实的马加爵——那个被狭促的自我束缚着的马加爵,他被自己所编织的绳索勒死了。只不过他除了毁灭自己,还用最后一把火烧毁了其他四条生命。

人是要服从限制的。就像迪尔海姆所说的那样:这种限制是我们的幸福与道德健康的一个条件。事实是,人是在一种明确的、有限的环境中走人生活的,而不管它怎样延伸;他全部生命活动的目的,就是适应这个环境,或者使这个环境适应他的需求。马加爵没有能适应这个环境,也没有改造出一个使自己得以适应的环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皮艺军P.16-19

序言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应邀为本书作序,也是想尝试这本书中过于沉重的内容,那份重得难于估约的分量。这大约是由于生命的分量本身就难于估量。书中的一个个受害人的生命都是在一瞬间,在他们没有任何预感的时候而消亡的。其中许多人是与凶手素昧平生的陌路人,是与凶手没有任何纠葛的无辜者,他们的死去之所以让人感到惊愕,就在于他们的死是那么突兀,受害者甚至连恐慌和绝望都没来得及表达,就永远离开了人世。而加害者呢?他们在结束他人生命的同时,也注定了自己生命的提前终结。

暴力是最有可能让人提前接触死亡的行为,这种行为打乱了人类有序的生命历程,把死亡强加给了生存的人。死亡是人类的大不幸,但正如斯多噶派哲人所说的:死并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被害者的死固然不幸,但他的生物意义上生命终结的这个不幸,却是那个加害他的人精神上的不幸所带来的。那个加害者在精神上已经丧失人类的生存价值,做出了不耻于人类的事,这是他的不幸。然而,还有更大的不幸,那就是所有生者对这种暴力死亡事件的反思以及从这种反思中体验到的悲哀。这种悲哀中所蕴藏的大不幸,不再像被害者和加害者的不幸那样具体,而是从总体上对人类的生存价值发出诘问:难道同类相残也是人类这种智能生物的一种本质标定吗?

由于世界存在着法律,人与人之间的杀戮便成为一场两败俱伤的噩梦——横空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随后是振聋发聩的爆裂,然后是短暂的余音,接着一切参与者迅即归于死灭。目睹这种情境,使我们反而感到生命并不像想象中那样沉重,有时它是如此娇嫩,脆弱得就像一支劲风中摇曳的芦苇。正是因为生命失去了它应有的分量,以下这些有关生命的故事,才更加使得我们感到不曾预料的沉重。

英国作家科尔曼在他的那篇《论死亡》中写道:古往今来,人类敬畏死亡。这既是由于死亡所意味着的“不存在”,同时也更是因为死亡是上苍赋予我们每个人的一份不可推托的馈赠。而等到人打开这份礼物时,一切目前具有意义的,都随人的肉身一起消散而去了。可见,对死亡的敬畏,需要的不是愚蛮的勇气,而是理性的支撑。在死亡面前,人是渺小的,死亡是一个谁也无法抗拒其巨大吸附力的黑洞,那是你不得不去的地方;同时,在死亡面前,人又是伟大的,因为人是世间惟一的一种知道怎样去死、何时可能会死,从而知道生命意义的社会生物。

然而,对于自我、利益和各种贪欲的追求,却有可能让人忘却了对死亡的敬畏,他们会为了自我和利益而无视自身的或他人的死亡。他们不再敬畏生命,有些东西被他们摆到了生命的价值之上。他们在生活中把自己从主体降为客体,成为了自己本能和感官的奴隶,向死亡做出无畏的挑战,在非理性的冲动中,他们做出了最愚不可及的选择。

马加爵这样做了,周一超也这样做了,在他们的心中涌动着的愤怒、仇恨、抱怨汇成了一股力量,一股能够摧毁自己,同时摧毁自己对手和仇敌的力量。他们尽可以这样不管不顾地离去,把黑暗的阴影留给活着的人。当有些人把死亡当成最没有意义的现象,另一些人不得不从痛苦中重温死亡所蕴涵的意义。因为正是这种意义,是生者得以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和信念。

暴力不仅是摆脱压力、赢得自我、取得利益的手段,同时也是一种适应方式。在某种特定的情境中,暴力成为了他们可能做出的选择,因为只有这种选择才能使得自己归附平静、安宁。从个性来看,这些人所做出的选择是可能的。例如,金华的徐力,他自认为既没有办法达到他母亲为他提出的学习目标,也没有办法逃避现实的这种压力环境,他便决定用消除障碍的方法,也就是让他的母亲从他的道路上消失。徐力以为,如果不这样做,就无法使自己的心理获得平衡;这样做了,他也就平衡了,他宁愿承担这样做所产生的后果,尽管他并不能很真切地体会到这个后果对于被害人及其家属、对他本人和他的家庭以及对于人类的尊严的侵害是多么的惨重。可以确认,有不少孩子都曾经有过像徐力那样可怕的念头,只不过徐力做了,而其他孩子却因为个性的原因,或者环境等原因而没有去做。比如马加爵,在中学时,就曾经在日记中记载过他对父亲的憎恨,那种杀气腾腾的语言,已经让我们看到了今天的马加爵的影子。马加爵在1996年7月19日的日记里这样写道:“爸爸真是太狠毒了,我真是太气愤了,真想一刀杀了他……但我会坐牢的,我又不想坐牢,如果是10年,我将是25岁,真不好!我控制住杀人的念头,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考上宾中、考上重点大学,迎来新生活……”从这些话里,我们看到了过去与现在的内在联系。

世界上的事情有时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那种可怕的行为,有人没有做,命运就是一个样子;有人做了,命运就是另一个样子。而做与没做,在许多时候都存在于偶然性之间。影响行为的因素在综合发生作用,某些因素发生了驱动作用(比如外界的不良刺激、引发情感的冲动),另外一些因素却没有发生阻碍作用(比如没有朋友的劝慰、没有强力的阻止),于是这种冲动顺利地外化为侵犯性行动。而在其他的情境中,所有的条件都是在发挥相反的作用,于是这个侵犯行为就没有发生。有些时候,让行为发生逆转的,只是一些十分微妙的力量。比如上述马加爵打消了杀害他父亲的念头,只是因为他想起了姐姐的教诲——在姐姐阿泉给他的信中,马加爵都在重点话语下画上了红线。

“必须去做”,这是人类残存的本能所发出的惟一的指令,人们可以从这一指令中体会到人类还没有完全脱离兽类的那些清晰的痕迹。这一指令在所有侵犯行为中还可以演化为“感觉好,就去做”(If feel good,do it)、“做你喜欢做的事”(Do what you want)……当人感到对环境的不适应,他们必然会做出调整,不是调整自己,就是调整环境。在调整环境中,有人选择了移去障碍物的方法,这就是使用暴力去除那些阻止他达到目标、让他感到不舒服的人和事。那些孩子杀害了严格管教自己的父母时是这样想的,那些孩子杀害与自己发生冲突的同学时,也是这样想的。我们要告诉孩子们的就是,人不是有了冲动就“必须去做”的,人不是听凭自己的本能和情感驱使的。每当你的本能向你发出“必须去做”的指令时,人的理性就要出来辨析这个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最后只让那些对他人无害、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变成现实。

反对死亡是一件蠢事,但是我们能够,而且必须反对横死。“一个人由于疾病或者贫困而早夭是憾事,但更坏的是被人杀害。”这是俄国人肖斯塔科维奇的话,他在谈到契诃夫对生命的看法时曾经这样说过。人类对于死亡的思索,不是人怎样才能永生,而是人怎样才能使得有限的生命获得无限的意义。其实人类思考的只是怎样死才是有意义的。在孩子中进行生命教育的同时,也要进行死亡教育,因为只有敢于直面死亡这一未来的实在,我们才有可能使得现在的行为更有利于生命的实现。

学人张中晓曾经在他那本《无梦楼随笔》中写道:“一个愤怒但又无理的人,只感到可恶但不知为什么恶,恶在哪里的人,还有什么横祸不会产生呢?所谓一念之间,人禽之界,也就是要求人的良知在选择中必须站在人的一边。过去认为只有睚眦必报和锲而不舍才是为人负责的表现,现在却感到,宽恕和忘记也有一定意义,只要不被作为邪恶的利用和牺牲。”张先生好似正在规劝一个被愤怒冲昏头脑的蛮汉,这种蛮汉不一定是手持凶器的杀手——那些在公共场所为琐事而恶语相向的人,那些用尊严去换取虚荣的人,以及所有为了一己私利而肆意践踏他人人格尊严的人,都是这种被兽性掌控的蛮汉。

中国的孩子们似乎少上了一节人文主义的大课。这节课所倡导的是“底线教育”,关注的是人类最基础的价值理念,她看起来是“远离崇高”,但实际上她与那些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的教育并不是相悖的。只不过是“理想”和“英雄”压倒了“平凡”。教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人要学会的首先是“平凡”,因为平凡是感性的,是浮现在日常生活表层的。我们只能看到极少部分孩子成为英雄,但我们可以让大部分孩子成为合格的公民。我们不能期待每个孩子都用法律去惩罚罪恶,但我们可能引导大多数孩子不违犯法律。我们先不要去灌输繁杂的道德信条,全部道德的内涵可以简化为“在规范中才能获得自由”;先不要在普法中背诵法条,所有法律的精髓可以简化为“只做不侵犯他人的事”;同样,先不要倡导崇高的情感,培养同情与怜悯的情感,就足以防止人类的相互伤害。这里提到的“先不要”,实际就是先行倡导底线教育,在培养孩子成为守法公民的过程中,英雄和理想才有可能最终得以实现。功利主义的盛行,号召我们的孩子去认识外在的世界,去向外在的世界索取功利,而人的全面发展却要求我们转而扣问人类的心灵,认识我们自己。这种人文主义的底线教育,是提高未成年人人文素质的治本之策。如果我们的孩子能够达到人文教育的目标,他们还会把同伴当作誓不两立的敌手,把暴力当作竞争和占有的工具吗?

有感而作,是为序。

200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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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青少年极端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案例剖析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罗大华//皮艺军//戴宜生//刘薇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群众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01434572
开本 32开
页数 297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224
出版时间 2005-08-01
首版时间 2005-08-01
印刷时间 2005-08-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青少年,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图书小类
重量 0.305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D669.5
丛书名
印张 9.7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02
140
12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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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3: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