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前,“东北王”张作霖被炸身亡;80年后,“皇姑屯事件”真凶浮出水面。
张作霖,中国旧军阀中的传奇人物。靠着个人打拼及日本人扶助,他由一个“绿林头目”,摇身一变而成为巡抚,继而升任将军,又一跃成为奉天督军、“满洲巡阅使”,号称“东北王”,最后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
托托所著的《皇姑屯事件真相(张氏父子与苏俄之谜)》征引大量俄文原始史料及俄国和欧美历史学家的成果,对苏俄特工在中国北京和东北地区的活动加以详细叙述,对最终导致张作霖死亡的皇姑屯事件给出全新的颠覆式的结论——该事件实为苏俄特工的杰作。
20世纪初期,张作霖实际统治下的满蒙地区,由于其地理位置特殊,与日本及苏俄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微妙异常而波涛暗生。三方间谍在东北及北京频繁活动,引发多起暗杀和外交事件,其中张作霖在皇姑屯车站被炸死,最为引人瞩目的一次暗杀。张作霖死后,其子张学良接掌大权,更与苏联红军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即所谓的“中东路事件”。托托所著的《皇姑屯事件真相(张氏父子与苏俄之谜)》征引大量俄文原始史料及俄国和欧美历史学家的成果,对苏俄特工在中国北京和东北地区的活动加以详细叙述,对最终导致张作霖死亡的皇姑屯事件给出全新的颠覆式的结论——该事件实为苏俄特工的杰作。《皇姑屯事件真相(张氏父子与苏俄之谜)》还配发了大量历史图片,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当时东北地区及北及北洋政府与苏俄和日本之间的政治折冲、外交往来、间谍活动、军事冲突等方面的情况,文字朴实平各,说服力颇强。
第一章 结怨于中东铁路
一、中东铁路的建筑与发展
1895年3月,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日本签属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后,中国不但要割让澎湖、台湾和辽东半岛给日本,而且还要赔款2亿两库平银。
日本割占辽东半岛,破坏了沙皇俄国吞并中国东北、称霸远东的计划,因此,沙俄迫不及待地联络法、德等列强出面干涉《马关条约》的全面实施。为此三国还派出军舰整日游弋于日本海。
迫于列强的压力,为了照顾沙俄政府在中国东北的利益,日本政府于1895年11月被迫与清政府补签了《辽南条约》。
凭此条约,中国以3000万两白银赎回了辽东半岛,从而结束了由沙俄发起的“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的危机。
显然,逼迫日本归还辽东半岛并不是沙俄政府的本意,而是要挟所谓“还辽”之功,进一步向清政府敲诈勒索,借以在中国谋取更大的权益。而接踵而至的对中东铁路筑路权的攫取,才是沙俄发起“逼日还辽”的真正目的。
19世纪90年代初,俄国开始修筑横贯欧亚两大洲,西起莫斯科,东至海参崴的西伯利亚大铁路。企图借此在远东地区的竞争中取得比其他列强更大的优势,达到控制太平洋北部区域的目的。1894年,西伯利亚铁路修到外贝加尔地区,关于该铁路的下一步走向问题,沙皇批准了俄财政大臣维特提出的横贯中国东北的方案,因为这不仅可以缩短路程、节省经费、加快进度,而且还便于对中国和远东地区进行政治、经济和军事扩张。该方案通过之时,恰逢沙俄“逼日还辽”的当口儿,于是一场诱骗清政府上钩的阴谋便悄然开始实施。
1896年5月,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登基,各国均派出特使致贺。沙俄认为时机已到,要借此解决西伯利亚铁路横穿中国东北的问题。当时,清政府原拟派布政使王之春前往俄国参加沙皇的加冕典礼,但是俄方闻讯后,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派驻华公使向清政府提出抗议,说:“沙皇加冕,为俄国最重之礼也。故从事斯役者,必国中最著名之人,有声誉于列国者方可。王之春人微言轻,不足当此责。可胜任者,独李中堂(即李鸿章)耳。”清政府遂依所言,改派李鸿章为出使大臣。①
当时清政府之所以同意改派李鸿章为“钦差头等出使大臣”赴俄祝贺,不单是屈从俄国的抗议,而是基于企图“联俄制日”的战略考虑。
经过甲午战争,日中两国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一个崛起,一个沉沦。正在崛起的日本,对日益沉沦的中国构成了严重威胁。当时中国朝野上下,都酝酿着强烈的反日仇日情绪。而与咄咄逼人的日本不同,俄国“逼日还辽”于前,承借巨款在后。受沙俄政府的表象所惑,使清廷上下忘却了沙俄数十年前对中国东北、西北边疆割地之痛,纷纷以“联俄制日”为题而畅发议论。
1896年4月底,李鸿章便在这种朝野上下一片“联俄”的呼声中踏上使俄之路。他在上海临行前,曾对前来拜别的地方官员说:“联络西洋,牵制东洋,是此行要策。”这既反映了李鸿章此行的目的,又道出了清廷的深层意图。
沙俄政府对李鸿章的来访做了精心安排,从使俄路线,到接待人员、起居饮食,考虑得无不周详,使李鸿章“倾而乐之,几忘身在异乡”。
可是几日过后,沙俄政府便道出了特邀李鸿章来俄的真相。5月3日,沙俄财政大臣维特向李鸿章提出“借地修路”问题。他把“借地修路”同俄国“主持中国的完整性”联系在一起,说:“本欲借路速成,藉纾倭(指日本)患。今中国虽认自办,但素习颟顸,恐十年无成。”因此力荐俄国公司承办铁路事宜。① 对此,李鸿章一开始表示反对,指出:“代荐公司实俄代办,于华权利有碍,各国必多效尤。”使俄方提出的“借地修路”问题碰了钉子。但是对方并未放弃。5月7日,李鸿章受到沙皇秘密约见。沙皇对李鸿章说:“我国地广人稀,断不侵占人尺寸地。中俄交情,近加亲密。东省接路,实为将来调兵捷速,中国有事亦便帮助,非仅利俄。华自办恐力不足,或令在沪俄华银行承办,妥立章程,由华节制,定无流弊。各国多有此事例,劝请酌办。将来倭、英难保不再生事,俄可出力援助。”②
李鸿章立即为沙皇的“承诺”所迷惑。在他眼里,沙皇“作为国主,一言九鼎”,所以事后在给总理衙门的电告中说:沙皇的主张比维特的“前议和厚”。所谓“和厚”,无非就是“断不侵占人尺寸地”、“由华节制,定无流弊”、“将来倭、英难保不再生事,俄可出力援助”等语而已。这样,自5月8日起,李鸿章使团便与沙俄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等人就“东省接路”问题进行了谈判。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双方都是各有所图的。沙俄企图以签订“华有事俄助”的密约换取“东省接路权”,而清政府与李鸿章则希望“自办铁路”和签订互助条约,以期确保路权和争取外援。用现在的话说,李鸿章想使谈判达到“双赢”的目的。但是,事实上清廷的如意算盘难以实现。在罗拔诺夫和维特的步步紧逼下,李鸿章节节退让。谈判也从最初的首都彼得堡转移到莫斯科。
5月下旬,李鸿章认为事已至此,无法再争,遂致电总理衙门说:“事烦时促,求及早请旨,电复遵办。”5月28日,请旨允准。29日,清政府给李鸿章复电,既批准在条约上画押,又要对“约内字据”作些改动。6月3日,李鸿章在莫斯科与罗拔诺夫、维特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订了名为《御敌互助援助条约》,即史称的《中俄密约》。
这个条约是俄国精心策划的侵略阴谋和清政府推行“联俄制日”政策的产物,使俄国在中俄共同御敌的幌子下,不仅骗取了在中国东北修筑过境铁路的权利,而且为其陆海军入侵中国打开了方便之门。
李鸿章等人一厢情愿的“联俄制日”方略,最终导致了沙俄政府梦寐以求的以中国哈尔滨、长春、沈阳为主要干线的中东铁路的产生。①
中东铁路始建于1898年,完工于1903年。李鸿章于1896年与沙俄政府签订的《中俄密约》,实际上使俄国攫取了中东铁路的修造权。在随后的实际运作中,中俄两国政府又相继签订了《入股伙开银行合同》、《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章程》、《东省铁路公司续订合同》等条款。通过这些条款的签订,沙俄至少得到了如下“合法”权益:
1.设立银行以及拥有货币发行权。道胜银行是承建中东铁路的主要金融机构,为使其具有国家银行的性质,同时也为中东铁路蒙上“中俄合办”的面纱,沙俄政府积极鼓动中国入股,即所谓中俄伙开银行。最后,清政府决定以500万两库平银入股,但银行经营的一切权力实际操于俄国人之手。因为俄政府以相当于1000万两库平银入股,占有股份远高于中国。按1903年的评估,整个中东铁路价值为3.75亿金卢布。除铁路资产外,中东铁路公司还有20艘轮船、数个码头及所属运河等共价值1150万金卢布的资产。此外,该公司还有自己的电信局、矿山、林场、学校、医院、法院、护路队等。
根据中俄道胜银行条例规定,该银行不仅可以在中国开办一般银行业务,还负责代收中国各种税收,经营与地方及国库有关系的企业,铸造中国政府许可的货币,代还中国政府募集公债的利息,敷设中国境内的铁道和电线。
2.中东铁路的人事权。在《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第五款中规定:“凡该铁路及铁路所用之人皆由中国政府设法保护。至于经理铁路等事需用华、洋人役,皆准该公司因便雇觅。”由此,赋予了中东铁路人事任用权。
3.中东铁路附属地的建立。在《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第六款中规定:“凡该公司建造、经理防护铁路所必需之地,又于铁路附近开采沙石、石块、石灰等项所需之地,若系官地,由中国政府给予,不纳地价;若系民地,按照时价,或一次缴清,或按年向地主纳租,由该公司自行筹款付给。凡该公司之地段,一概不纳地税,由该公司一手经理。”
4.中东铁路的治安维护权。在《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章程》里规定:“为防铁路界内秩序起见,由公司委派警察人员担负警卫之职任,并由公司特定警察章程,通行全路遵章办理。”按此项,沙俄政府派出的军警实际侵占了东三省境内的主要铁路沿线。
5.中东铁路沿线的对俄开放权。在《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章程》第一款中规定:“中国政府准许公司开采煤矿,无论与铁路合办或单独办理,并准在中国组织一切工商矿务之实业。凡此类特别组织之营业公司,应于铁路营业之外另立簿册,以核对其出入之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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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本人应俄罗斯境内某华文期刊社之约,撰写关于苏联功勋特工神秘死亡的专著,在寻找有关资料时,却在无意中发现了苏联军事情报部门与张作霖父子相互关系的有关史料。这一意外发现使我怦然心动。
张作霖,中国旧军阀中的传奇人物。靠着个人打拼及日本人扶助,他由一个“绿林头目”,摇身一变而成为巡抚,继而升任将军,又一跃成为奉天督军、“满洲巡阅使”,号称“东北王”,最后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他在位期间曾长期统治我国东北、华北地区,是民国初年统治中国北方最久的大军阀。为了巩固其统治,他紧傍日本,长期抗拒东北方的邻国苏俄,尤其仇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为此,他不惜制造数起反苏反共事端,甚至残害投身于共产主义运动的苏、中志士(如杀害共产党人李大钊等)。这使得苏联政权对其恨之入骨,多次命令军情机关派遣特工,伺机除掉张作霖。更有苏联学者认为,震惊世界的“皇姑屯事件”就是苏联特工干的,并对此作了详细叙述。
苏联政权与张作霖之间的明争暗斗,一直延续到张学良接替其父统治东北地区时期。张作霖死后的第二年,即1929年爆发的“中东路事件”武装冲突,就是这种恶斗的继续。
出于对鲜为人知的张氏父子与苏俄政权相互关系课题的兴趣,笔者遂以极大热情投入到新资料的探求过程之中。在此期间,几乎跑遍了莫斯科及远东几个大城市的所有国立、市立档案馆,图书馆及大小书店,寻找有关方面的档案记载及解密文件。除在俄罗斯境内查询外,还利用经常回国的机会,到张氏父子当年活动的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等地的档案馆、图书馆查找背景材料,并多次去沈阳探访位于大南边门的“张氏帅府”,查看“皇姑屯事件”案发地、苏俄驻奉天总领馆旧址、日本在奉天的军政办事机构遗址,同时寻找对张氏家事比较熟悉的老奉天市民,听取其对当年旧事的回忆。
经过几年的档案调查与实地访问,终于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宝贵资料。
现全部有价值的史料及照片均收入在读者将要看到的《张氏父子与苏俄之谜》一书中。
由于本书涉及到民国时期许多的重大史实和历史事件,所以对民国史和东北地方史感兴趣的读者,也可从中获得阅读的乐趣。
1928年6月4日清晨,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村冈与高级参谋河本密谋策划,在沈阳皇姑屯车站附近埋设炸药,将张作霖炸死。二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曾对此事件加以调查,并判定日本于1928年1月1日起发动侵华战争,但对皇姑屯事件的策划者和实施者未予确认。我国史学界根据有关史料尤其是日本侵略者的供述,认定皇姑屯事件由日本侵略者策划并实施是不争的历史事实,无可怀疑。
近年来,随着大量前苏联档案的解密和一批苏俄历史学者的研究,对皇姑屯事件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即苏俄特工所为。本书正是在此基础上写成的。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作为一家之言,也有相应的史料支持,可以促进有关这一段历史的深入探讨和研究,给读者提供更为宽广的视野,并不意味出版者同意作者的观点和对皇姑屯事件作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