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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禁止与引诱(墨哲兰手记珍藏版)
内容
编辑推荐

《禁止与引诱》是十二年前写的哲学随感录,而就其中的形式,如读书笔记、思想札记、日记和书信……语式,漂浮的建筑物德里达把“书写”的词语叫做无底棋盘上的棋子,已经说出了词语的漂浮状态。

本书包括自画像与面具(承受与反省)、道德是完善者的原罪(放逐与疏远)、解脱中复活的信守(理解与超越)、“你是世界的光,我却在黑暗里走”(虚无与上帝)这四个部分。

内容推荐

这是一部哲学随感录,记述了著名学者张志扬的系列哲思,包括自画像与面具(承受与反省)、道德是完善者的原罪(放逐与疏远)、解脱中复活的信守(理解与超越)、“你是世界的光,我却在黑暗里走”(虚无与上帝)这四个部分。

目录

2009年再版“序言”

小引“拿根据来!”

自画像与面具(承受与反省)

道德是完善者的原罪(放逐与疏远)

解脱中复活的信守(理解与超越)

“你是世界的光,我却在黑暗里走”(虚无与上帝)

后记

试读章节

Aa.这个女人死了。

Bb.这个女人不该死。

Aa、Bb与a、b,似有更直接的类比性,因为人死、花枯萎,都是一个必然如此的自然过程。

人受苦,则不然。苦、死,相对生存而言,死同生一样,属“元级”概念,而苦似乎只能算“二级’’概念。

但是,苦,如果是死渗透于生中的现象学概念呢?或者说,只有苦才是生死相反相成的命中直观呢?谁能在生中逃脱得了苦?

从肉体的有限到精神的有限,特别是精神意识到人自身的有限性,决定了人受苦是人的存在论中的固有之义,受苦即是忍受有限性。

确切地说,受苦是人从自身的弱点或有限性中衍生出来的不幸,因而它就像人的生老病死,同属存在范畴。对于它,人们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只有担当的份。担当得不好,由忍受而沉沦,担当得好,由忍受而超出,但这都属于存在范畴中的真实性与不真实性问题,还轮不到道德来作价值判断。

<前面几段我为什么回避了受苦的被迫性,而仅仅抓住受苦的自我承担反复责问?我只有一个回答:为了做一个自由人。但我从切身的经历中懂得,任何民主、平等、自由的要求,归根到底,不是愿望,而是能力,不是乞求,而是争取,不是天赋人权的幸福权利,而是因争得而遭遇一切横逆的罪责承担。这里的罪责有双重意义:一个是形而上的,即把恩赐的被动性转变为争得的主动性,由此而形成的自由意志的自决权是对超验的僭越;二是形而下的,自由意志的自决权有可能在争得中难免向他律的主宰权转化,这是对经验的僭越。两种僭越都是个别染指一般的原罪,因而自我承担就是自我放弃或有限的自律。>

14

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苦难几乎是生存的根底,

一直催促着文明像逃避瘟疫一样地逃避苦难。

有过的欢乐、幸福、爱情、友谊、伟大、崇高,所有这些美好的精神财富。

只是像浪花一样从苦难的深流中涌现出来以显示苦难的意义。

它从不乞求道德价值的褒贬,生命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人们为什么趴在岸边像妇人一样哭泣哀怨?

15

“这个女人在受苦”。

“这个女人不该受苦”。

我弄不明白,这两个句子像有一种魔力,只要它突然袭来,使你脱口而出,

头皮发紧,浑身打颤,好像它是一股寒冷而又充满水气的泉源。

16

假如把一切条件都还原为同一,很容易看到,男女的性别是不能还原为同一的。

在性合中有一个直观的事实:

男人自己要几乎同时就是自己给,甚至其主动性可以表现为强迫性。例如,除了眼睁睁地强奸,还可以用酒灌醉、药物昏迷、窒息休克,直到掘墓淫尸,性对象已不成为性对象,完全物化为一个工具、符号,男人照样可以自恋式的完成性行为。

相反,女人自己则没有这种可能。

女人自己要不能直接实现在自己给中,她必须转换成男人的要才能实现自己的给,而且这种转换不能有丝毫的强迫性,只能采取转换的挑逗、引诱的魅力形式。  也就是说,被动是被动的,主动也是被动的。女人忍受着被动性,就在性别与自我意识中。

l7

由于女人的要只有转换成男人的要才能实现自己的给,

所以,女人的被动性中隐藏着天然的危机以及对此危机的恐惧。

女人的被动性不仅忍受着性别的一般危机,更深刻的是要忍受事实上甚至观念上可以被男人的主动性随意弃置的绝对的危机感,并对此无可奈何。

所以,女人的被动性是一种双重的深入内在的随时可能的绝对危机感。

18

在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男人的主动性是直接的开放的,也就是说,男人可以直接开放地面对外部世界。

相反,女人的被动性是间接的封闭的,男人是女人作为观念性完整的人同外部世界交往的绝对中介。

19

女人首先面临的问题是男人,再及其他。

女人要想变被动为主动,那她必须也只能把自己的主动性建立在男人的主动性之上。这种依赖男人的主动性的主动性即自我意识着的被动的主动性,我把它叫做女性的魅力。它挑逗、招引、诱惑、唆使男人为其所欲为。

一片树叶,就使男人远离上帝:

“不许进”——就是说,“从这儿进!”这儿有快乐,也有生死,是你所从出的真实产地。

就使男人远离男人:

  “只许你进!”——就是说,“不许他进!”被置换的可能性发生了,第三者存在了,一变成多。嫉妒如痛苦,也成为生死的张力。

20

上帝的秘密退人幽暗,为了让你的理智大胆妄行。

我不知道,这是女人对上帝的叛逆,还是承纳上帝的默契?

但丁,歌德指望女人的向导,说不定正好猜中了邪恶背后的善意,从此低下狂放的头颅,让心悦而诚服。

这还是一个谜,我说不准。

21

女人的成熟其实就是一种魅力化的过程。

想象则是这种魅力化过程的心理时间形式。

22

男人也有想象,但男人的想象向外,是对现实的跨越,是对外部目的的直接把握,实际的手段可以随后而行,因为男人的想象多少带有理性的特征,成为主动性的超前验证。

23

女人的想象恐怕主要向内,是对自己被动性的某种自我欺瞒的伪装,即被动的主动化,以被爱为自身目的的魅力才可能在想象的主动性中建立起来。

24

自我欺瞒是绝对必要的,想象必须比真实还要真实,否则不能建立魅力的自信的真实性,不能由心理时间转移过渡到社会时间,实现被爱。尽管想象只是被动地想象着,它随时可能折断为心灵的陷阱。

这也就是无论顺利与否,女人的内心世界为什么总潜伏着那么多你臆想不到的心理症。  25

女人的青春短暂,年华易逝,与其说是外部世界的风雨剥蚀,不如说是内部世界的心理消耗,太过于严酷了。

女人愈是灵性天成,愈是自残不堪,甚至可以说,内部的消耗才真正构成女人外部的魅力表现。

世界不能让她们走向平静,世界便不得平静。P127-132

序言

要为三十年前的贴身手记《禁止与引诱》再版作序,当下的感觉似乎,“引诱”,淡出了,“禁止”,也淡出了,然心之所属的“禁止与引诱”仍存永久的魅惑。

三十年,粗说两代人,细说三代人,“90后”之捷足者不也登台了吗?两代人的“代沟”曾是一个难题,三代人岂不难上加难?所幸时间并非为进化论垄断,兴衰轮回也常在瞬息之间,要不古代的文字全成了死去的记忆如木乃伊似的沉默不语,而活的魅惑偏来自死的奥秘,看你言说的形式与意象触动得了那一根有问的神经否?

新潮者居新潮之新引领时尚,然而潮起潮落使新潮之新仍不过沙滩依旧。

新来的赶海客以为非我莫属的海贝,有多少不是前人遗留的漏口?

维新党百年维新的成果偏偏是愈久弥新的道理。

“雅典帝国”,或者说,“民主帝国”,这个被我们追逐了百年的“斯芬克司之谜”仍像“方的圆”作弄着聪明人的头脑,使自诩能解开它的谜团的人,如苏格拉底、哈姆雷特、尼采,谁也没有落得比俄底浦斯更好的下场。

这个问题可不是1+1=2的自然科学一直加到太阳系的边缘那样具有明显的进步,不对称的命运仍是人对自身的善恶所知微乎其微,今天有谁高过上面说的那些前人,如果不说“不及”的话。因为,现代人的“无责任能力”更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毛病。

比如,“摩西十戒”大都是人应该共同遵守的“金规则”,可是人的聪明偏偏把“禁止”变成“引诱”、“戒律”变成“罪行”,你却无法辨明其间的界限。

不可崇拜别的神、不可崇拜或制造偶像、不可妄称

耶和华的名字、以安息日为圣日;

孝敬父母;

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证、贪恋他人所有。

前四戒规定人不是神。然而,人是制造偶像、假借神名的高手。最大的“偶像”就是“一神”。哪有什么“一神”?犹太人信奉的民族神叫“耶和华”。甚至犹太人自己早就说过:“亚里士多德的神与亚伯拉罕的神何干!”后来民族的需要(如罗马民族的帝国梦想)才把自己的守护神说成是普世“一神”。由此造成世俗民族的“诸神之争”。

尼采一面嘲笑“一神”(“一天,突然有一个神宣布,我就是‘一神’,你们不准信任何别的神。其他的神听了笑死了”),另一面又抬高酒神狄奥尼索斯为自己的“新神”而竭尽谄媚之能事。这种奇怪的脸谱几乎就在心的进出之间,恣意玄黄得够可以了。

孝敬父母乃人之传延。可是,西方早就松解了血缘亲情。俄底浦斯“杀父娶母”,安提戈涅揭开“自然伦理”与“国家伦理”的冲突(今天变成了“人权”与“主权”之争),基督教信仰高于亲情的“因信称义”,至于现代的“个性解放”,其潜在的“功能”倾向逐渐拔去人的“羽毛”使之变成“单子”,一切都淹没在冷冰冰的“功利计算”中,最后就是人的“智能化”。看吧,等到人的“生殖”真的变成人的“制造”,“克隆人”也好,“机器人”也好,同属“智能人”共居地球“行星工厂”上,毁灭也就不远了。

“不可杀人”。我们可以对一个人杀人诉诸法律、施以极刑,所谓“杀人偿命”。要是杀无数人呢,比如战争。有人如此定义战争:“战争就是调动大批人到一个地方集中屠杀”。进入战争当然要你死我活,但为何战争就有权规定“杀人有理”而且理直气壮?包括进步杀落后一直看作现代文明的洗礼!谁对三百年的殖民历史“埋单”?二战中形成的“人类罪”,如何量刑?一个人承担得了吗?能不能判定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犯下“人类罪”?

“不可偷盗”。西方世界同样如庄子所言:“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不绝于史。马克·吐温有一个非常机智的比喻:法律好比一张蜘蛛网,小的蚊子苍蝇逮得住,大的不要说老鹰,连麻雀一冲都过去了。现代文明割断道德与法的自然脐带为的是让人为所欲为地“对自然立法”,以为这就是“人为目的”的进步,其实是理性僭越的疯狂。

“不可奸淫”。马克思曾把工人的妻女卖淫叫做“第X个劳动时间”。穷困,剥夺最起码的生存条件,是把强迫的奸淫变成自愿的送上门的卖淫的最好途径。同样,吊高生存的希望,刺激享受的奢华,在今天也是把强迫的奸淫变成自愿的送上门的卖淫的最好途径。各行各业都有“潜规则”。谁说得清楚奸淫还是卖淫、被迫还是自愿?更何况“性腰带”已经宽松到直接充当“货币”的“人性一人权”程度,奈何!

“不可作假证”。在这个什么都作假的世界上,我们每个人逃脱得了“作假证”的嫌疑吗?当科学把“作假”看作“发现”或“发明”,看作“进步”,甚至看作“美化”人生的需要,不管是制作者、发证者、资助者、赞美者,还是使用者,所有这一套世界性建制中谁能逃脱“作假证”的罪名?

“不可贪恋他人所有”。我怎么知道什么叫“贪恋他人所有”?如果我“合理化”了呢?今天的传媒每时每刻都在制造“贪恋他人所有”的合理化,如“消费促进生产”,“激发生活热情”,“养一个漂亮的女儿等于开一家赚钱的公司”。当然,“贪恋他人所有”的贪恋,只有付诸行为产生后果才构成犯罪事实。但是其间的界限有时像“罪感”、“罪责”、“罪行”那样难于划分。

一伙人抓住了一个妇人到耶稣面前,说:“夫子,这个妇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捉的。你看怎么处置吧?”耶稣蹲在地上划字,然后站起来说:“只有那些认为自己无罪的人,可以用石头打她。”说了又蹲下来在地上划字。结果呢?那些抓妇人来的人一个一个退了出去,最后剩下妇人站在中间。耶稣抬头问妇人:“那些入呢?”妇人说:“主啊,都走了。”耶稣说:“你也走吧,今后不要犯罪了。”

啊,那些甚至伪善的法利赛人归根结底还有“罪感”,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投第一块石头。就怕今天,人们已经肆无忌惮地丧失“罪感”了,一切都是“人性”的合理化。没有罪感的人可能会倒过来做,用先拿石头打女人来证明自己是无罪的。

知道吗?这种根深蒂固的罪感早在希腊理性中就淡出了。

根本原因恐怕在于,希腊最高的“善”倾向于功能性的好坏优劣,而且这“善”还是最高真相(“太阳”)的父亲,使“善”的好坏优劣与“真”的是非对错合理地结成了逻辑同盟:“当且仅当,必然如此”。所以,今天的“技术理性”是古代希腊的“善理性”的合法继承人。

于是,要现代人相信自己的希望——从善目的到功利主义再到中性化技术科学如此进步的希望——隐含着罪感或罪责,就像奥义书中警告的:“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除了灾难、苦难、痛苦作为直接的证据有权提出指控——因为它是人的“苦难与神恩”两大智慧来源之一,而且要指控到这种地步,灾难与苦难是任何理想的或浪漫的或悲剧的理论都消解不掉的,在神退隐了的今天,舍此人类没有别的出路。可惜,二战后的世界历史,似乎并没有谁真正能维护“奥斯维辛后没有诗”的苦难宣言。被神诅咒的人啦,难道你非得“铤而走险,视死如归”?

年前,我读过外孙女的一篇作文《小孩和灯光》,颇有感触:

海边高高的悬崖上有一座屋,

我站在屋的高高的阳台上,  看着黑咕隆咚的海面。

我对身后窗里的灯光说:

灯光灯光,

我们比一比,看谁看得远?

灯光说,好吧!

我说,你除了照亮阳台,

外面你什么也看不见了。

我呢,我看见海边有一点光

一闪一闪的。

灯光,只眨了眨眼,不做声。

我笑,输了吧!

不一会儿,爸爸回来了。

我进到房间,听见爸爸对妈妈说:

啊,海面真黑呀!

幸亏我们家的窗口亮着灯光,

它像一座灯塔,指引着航向!

我问,爸爸,刚才海边一闪一闪的

亮光,是你吗?

爸爸说,是呀。

我问,那你看见我了吗?

爸爸说,没有啊,你在哪?

我说,我就站在阳台上。

爸爸说,啊,宝贝,你太小了,

爸爸只看见我们家窗口射出的

灯光。

我回头看着灯光,不好意思地说:

灯光啊灯光,还是你比我

看得远啊!

想起八十年代出道,自己不就像站在阳台上的小孩吗?今天“90后”居然有比我早醒悟的。但是,同一句格言,在小孩子口里说出,远没有在饱经风霜的成年人的智慧里所拥有的内容的广袤性,因为,格言里的世界及其全部力量还在小孩子的生活之外。

黑格尔说的成年人的智慧就在格言里的世界,这句话是一个隐喻,即是关于言辞或文字的隐喻。文字的历史几乎同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迄今为止的人类智慧就储存在它自身的文字里。也就是说,能够留存的文字是能够融入自身历史的文字。它使历史获得一种传承的力量如赫拉克利特箴言:“死的抓住活的”。

这里的文字具备了文字自身的沉默的品格吗?

张志扬

2009年1月15日

2009年2月20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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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禁止与引诱(墨哲兰手记珍藏版)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张志扬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208084025
开本 16开
页数 153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89
出版时间 2009-04-01
首版时间 2009-04-01
印刷时间 2009-04-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研究人员,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236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267.1
丛书名
印张 10.25
印次 1
出版地 上海
229
152
8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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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20: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