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共分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维护。 目录 1 总则 2 无障碍通行设施 2.1 一般规定 2.2 无障碍通道 2.3 轮椅坡道 2.4 无障碍出入口 2.5 门 2.6 无障碍电梯和升降平台 2.7 楼梯和台阶 2.8 扶手 2.9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和上/落客区 2.10 缘石坡道 2.11 盲道 3 无障碍服务设施 3.1 一般规定 3.2 公共卫生间(厕所)和无障碍厕所 3.3 公共浴室和更衣室 3.4 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居室 3.5 轮椅席位 3.6 低位服务设施 4 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 5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维护 附: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