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软件  游戏  图书  电影  电视剧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图书:

 

图书 我与刑法七十年(精)
内容
试读章节

傅 回到中国人民大学后,您最想干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高 我回到中国人民大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法律系保密资料室,查找当年参加立法时做的笔记和其他资料。早在少年求学时代,我受陈铎民老师的教诲,养成了课堂做笔记的良好习惯。参加工作后,我也善于做笔记,参加所有事关学术的场合都会带着笔记本,认认真真地做好笔记。如果是重要会议,或者有人作了重要发言,或者对我触动较深的,还会在第一时间对笔记进行整理,加上备注和心得。至今我还保持着这个习惯。当年我加入立法小组后发现,立法人员结构不合理,学者身份的人很少,政治干部占了大多数,人员更迭频繁,从刑法草案开始撰写以来.一直到第三十三稿完稿,全程参与其中的,只有我与人大常委会法律室的高西江两人。高西江是行政干部。从某个角度来说,只有我才能从专业学者的角度,全程审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立法过程。我始终记得李浩培老师当年恳请保留浙江大学法学院所讲的那番话: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需要法律。在这样的立法环境下,我也深感担负着历史性的责任,必须详细记录刑法立法中每次会议的情况,厘清每个条文、每个字句改动的前因后果,保留中国刑法发展的历史印记。尤其是政治动荡的年代,其法治进程的脉络变化尤为复杂,这些带着历史印记的记录将会给后人带来更多的借鉴。每次会议结束,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地把会议记录整理好,记满了好几个本子。立法过程需要大量参考资料,人大常委会法律室曾经向社会各界进行资料征集,发放给参与立法的人员。自1954年10月刑法立法工作开始以来,到“文化大革命”前为止,产生了众所周知的大修改稿33篇,还有无数改动较小的稿子,这些是立法小组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切,我都认真保存,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叠起来的高度大概有一米多。立法工作中断后,知识分子下放劳动政策出台,中国人民大学关门停办,学校发出通知,要求教职员工腾空自己的办公场所及宿舍。我只能把这些材料交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保密资料室保存,这里一向管理严格,而且存放的都是重要资料。保密资料室的同志对我们这些被下放的同事很理解,没费多少口舌,就同意了我的要求。我仔仔细细地把材料打包,亲自送去。临行时又再三叮嘱.这些材料事关立法,特别重要,千万不能丢失!至于那几本笔记本,我原来计划和材料一起放的,最后又拿出来决定随身带在身边。因为这里面的字字句句都是大家的血汗积累,我不舍得放手。

知识分子被下放劳动后,报纸上又对“知识私有”的“白专”思想进行严厉批判。按照这个批判的精神,我必须把所有公家发放的资料都返回给组织,包括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保密资料室的那些材料,让“知识”与广大群众共享。然而,这么专业的材料,广大群众该如何共享?如交出这些材料能物尽其用吗?四周惨遭践踏的知识和文明,用明明白白的事实告诉我:这些材料如果贸然出现,结果难以预料,还可能给我个人带来意外。但转念又想,党和政府让我去参加立法,这是执行党的意志,当下只是代为保管,不能算是私有。我当然愿意与大伙共享,借助这些材料提供的信息,与大伙共享。遥想当年,自己还庆幸私自保存的材料。如今这些资料终于可以拿出来,交由历史来评判昔日这一举措的是与非。可是当我来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保密资料室,从里到外翻了个遍,怎么也找不到自己亲手打包的材料。我找到管理人员追问。在我的再三提示下,他好不容易恍恍惚惚地记起有这么一回事。他说,当年军宣队进校园后,全面接管学校的工作,保密资料室成了他们重点检查的部门。军宣队的人查验到这堆材料,问了问来源和存放者,随便翻了翻就说,这是没用的垃圾,直接拿去烧掉。当天,这些材料连同其他“垃圾”集中在一处,一把火烧成了灰烬。听到这一消息,我心都凉了半截,怔怔地发呆。管理人员觉得很歉疚,可谁也没办法。后来显露的事实更加深了我的痛心。其他参与立法的人员,或是原来就没有好好保存材料,或是在“文革”中遗失。从1954年10月到1963年10月的这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的刑法立法的很多重要资料,就这样彻底湮灭了,成为学者和学界的一个不能弥补的空白。现在想起这件事,仍然叹息遗憾不已。如果这些资料还保存着,1981年我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出版时,就不是19万字,而是二十几万字,甚至更多了!

P24-27

作者简介
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靠前刑法学协会名誉副暨中国分会名誉等职。主要代表性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刑法肄言》《刑法学原理》(主编)等。
目录

一、全过程参与和见证新中国刑法立法

二、著书立说,弘扬刑法理念,传播刑法知识

三、传道授业培育英才,传授刑法学理论

四、潜心刑法理论研究,建立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体系

五、开拓区际刑法和国际刑法研究领域

六、关注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七、热心公益,建立基金造福后人

八、享誉中外众望所归,树立中国刑法新形象

附:我的学生生涯

序言

自从1947—1948学年第一学期在浙江大学听了恩师李浩培先生讲授刑法总则之后,我就喜欢上刑法学这门学科。之后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学,对这门学科又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学习研究,自认为已登堂入室,更加丰富了学识,大大提高了兴趣。特别是1953年从事刑法教学以后,本着“教育乃我之事业、科学乃我之生命”的信条,我将刑法学视为至爱,须臾也不分离,真正结下了不解之缘。

数十年来,除了“文革”期间有一段时间不得已改行外,其他时间我从事的都是与刑法有关的工作,诸如刑法教学、刑法科研、刑法立法、刑法咨询、刑法宣传、刑法对内对外交流等.几乎占用了我全部工作时间。当然,在从事这些工作的时候,本着“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精神,自然会联想一些问题,积累一些经验,同时也可能会遇到一些奇闻轶事,个别问题也可能产生一些分歧和学术争议。

如今,借此次系统采访的机会,我将自己在治学从业上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的一些事情,分门别类地倾谈一番。归结起来,这也正是本书的缘起。深切感谢傅跃建教授将我口述的内容整理成书面文字,并配置必要的图片,同时特别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蒋浩先生对本书倾注了极大热情。我所谈的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不吝赐教。

高铭暄

2018年元月

编辑推荐

傅跃建整理的《我与刑法七十年(精)》是根据高铭暄的访谈所整理,主要集中体现的高铭暄先生从事刑法学研究的历程,特别是高先生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讨论、修改直至诞生的全部细节及经过。

本书采用作者自述的方式,通过全过程参与新中国刑法立法的历程,见证一位著名刑法学人对新中国刑法学的卓越贡献。书中很多细节的回忆以及立法经历,都是首次披露,内容丰富、可读性强。

内容推荐
本书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高铭暄先生与刑法结缘七十周年的访谈录,全景展示了高铭暄先生作为新中国培养的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为新中国刑法学事业和刑事法治建设作出不可磨灭贡献的多彩学术生涯。全书由“全过程参与和见证新中国刑法立法”“著书立说,弘扬刑法理念,传播刑法知识”“传道授业培育英才,传授刑法学理论”“潜心刑法理论研究,建立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体系”“开拓区际刑法和国际刑法研究领域”“关注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热心公益,建立基金造福后人”“享誉中外众望所归,树立中国刑法新形象”八个部分组成。其中揭示的许多刑事立法背景,重大法律的出台经过、学术争议的焦点、研究成果的产生、学术同仁的友谊、师生的情感、国际学术交流的由来、学术组织的沿革发展等情况大多鲜为人知,是研习和了解我国刑法不可多得的资料。
标签
缩略图
书名 我与刑法七十年(精)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高铭暄口述,傅跃建整理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301294819
开本 32开
页数 281
版次 1
装订 精装
字数 158
出版时间 2018-06
首版时间 2018-06
印刷时间 2018-06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大众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图书小类
重量 378
CIP核字 2018082167
中图分类号 D924-04
丛书名
印张 9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192
137
17
整理 傅跃建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版权提供者
定价 39.00
印数
出品方
作品荣誉
主角
配角
其他角色
一句话简介
立意
作品视角
所属系列
文章进度
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目录
文摘
安全警示 适度休息有益身心健康,请勿长期沉迷于阅读小说。
随便看

 

兰台网图书档案馆全面收录古今中外各种图书,详细介绍图书的基本信息及目录、摘要等图书资料。

 

Copyright © 2004-2025 xlan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7 2: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