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勒希传是一条西班牙猎犬,但这是一条很有来头的狗,他的主人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传奇女子,著名的布朗宁夫人。弗勒希出生后不久就被米特福德小姐送给了当时的巴雷特小姐即后来的布朗宁夫人,从相互抵触到形影不离,从遭歹徒绑架到跟随巴雷特与布朗宁先生私奔到意大利……《弗勒希小传》作者弗吉尼亚·伍尔夫以简洁幽默的笔法,借着给狗立传,从侧面描写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她的性格,她与布朗宁的不平凡爱情。同时,作者还以狗的视角,反映了当时的阶级矛盾,作者的女权主义思想,给这部小说似的作品,增添了令人回味的思想深度。
《弗勒希小传》主人公弗勒希虽然是一条狗,但却是一条很有来头的狗,它的主人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传奇女子,著名的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布朗宁。作为布朗宁夫人的爱犬,弗勒希目睹了布朗宁夫妇不平凡的浪漫爱情,见证了女主人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生转变……
借着给狗立传,弗吉尼亚·伍尔夫从侧面描写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阶级矛盾和女权主义思想等,给这部小品似的作品增添了令人回味的思想深度。
第一章 三里路口
众所周知,本传记主人公所属的那个家族,年代已经久远。因此,其名称及出处由来不明,自然也不足为奇。几百万年以前,如今的西班牙在初创的混沌中不安地骚动着。许多年后,食草动物出现了,按自然界的法则,如果有食草动物,那必然有兔子,而有兔子的地方,上帝就必定要造狗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追问起为什么抓兔子的狗叫作“西班牙猎犬”(Spaniel),疑问和麻烦就来了。一些历史学家说,迦太基人登陆西班牙的时候,首先映入士兵们眼帘的是兔子从矮乔木和灌木丛里飞蹿出来,这片大地因有兔子而显得生机勃勃,他们便同声欢呼:“Span!Span!”而“Span”在迦太基语中就是兔子。从此,这片土地就被命名为“Hispania”(藏有兔子的岛,即伊比利亚半岛),或者叫“兔子岛”,那些当时全力追逐兔子的狗,就被叫作西班牙猎犬或者“猎兔犬”了。
或许我们之中的很多人对于这样的解释已经很满意了,但是事实上,我们不得不承认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想法的存在。很多学者认为“Hispania”这个单词和迦太基单词“span”没有半点关系。它是由巴斯克单词“esparla”衍生而来,指的是边缘或边界。如果真是如此,那兔子、树丛、狗儿、士兵——这些美妙有趣场景中的一切一切,都将从我们脑海中消失,我们只能简单地认为,因为西班牙叫作“Espana”,所以西班牙猎犬就叫作“spaniel”了。至于第三类研究者,他们认为正如热恋中的人会称爱人为“小怪物”或者“小猴子”一样,西班牙人也故意说反话来称呼他们最喜欢的猎狗“不忠”或“不听话”(espana也可以引伸出这些意思)等等,因为众所周知,它们的模样与这些词的意思正好相反——但若是作为一种严肃的见地,这未免也太有想象力了。
跳过上述这些理论,还有那些没必要耽误工夫的事情,让我们去十世纪中叶的威尔士看看。当时这里已经有西班牙猎犬了,据说是几个世纪以前由西班牙的爱博赫和艾弗家族带来的。到十世纪中叶,它们理所应当地成为了狗中的望族。霍华·达在他的律法书中写道:“一只西班牙猎犬犬王价值一英镑。”我们想想在公元九四八年,一英镑能买多少妻子,多少奴隶,多少马、牛、火鸡和鹅——显然,那时西班牙猎犬已然是身价不菲了,且已在皇室中占有一席之地。在那些有名的君王们之前,这一家族早已备受尊崇。当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还在行伍之间摸打滚爬的时候,它早就在宫廷中闲庭信步了。早在霍华德、卡文迪许、拉塞尔等家族从常见的史密斯、琼尼斯和汤姆金之流当中脱颖而出之前,西班牙猎犬就已然是一支非同寻常的显贵族群。几个世纪以来,又有小的分支由本族分离出来。渐渐的,随着英国历史车轮的前行,西班牙猎犬也形成了至少七个有名的家族——克伦伯长毛垂耳狗、苏塞克斯、诺福克、布莱克菲尔德、长耳猎犬、爱尔兰水犬和英格兰水犬,它们都由最原始的西班牙猎犬进化而来,却分别表现出不同的鲜明的特征,并且因此享有特权。到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犬族中已出现了明显的贵族阶级,西德尼爵士在他的著作《彭布洛克女伯爵的世外桃源》中的话可以为证:“……灵猩、西班牙猎犬和猎兽犬,前者仿佛王公贵族,第二种是绅士,最后一种是种族中的武士。”
但若是我们因此假定西班牙猎犬依照人类法则,视灵猩高于自己,而猎兽犬低自己一等,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它们贵族社会建立的依据比我们强多了——至少曾研究过西班牙猎犬俱乐部的人会同意这项结论。因为一只西班牙猎犬的瑕疵与美德,全都清清楚楚地显示在它的仪表上。比如,浅色的眼睛不如人意,卷曲的耳朵更糟糕,若天生是浅色鼻头或是头顶有冠毛,那就更要命了。同样,西班牙猎犬的优点也有明确的定义:头部必须平滑,自口鼻部没有大棱角的隆起;头盖骨必须相当圆润,并且发育良好,保证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大脑;眼神必须饱满有神但不能过于凌厉;整体给人的印象必须聪慧温柔。具备这些特征的西班牙猎犬倍受青睐,而那些浅色鼻子、头顶有冠毛的,则被剥夺了属于它们族类的特权与优待。裁决者这样制定的律法,一经制定,赏罚分明,以确保它被遵循。
此时,如果再来看人类社会,触目尽是混乱!从没有过审定人种的俱乐部,“纹章院”算是我们最接近西班牙猎犬俱乐部的组织了。至少它在试图维持人种的纯正。但是当我们问及贵族血统的构成——眼睛是深是浅,耳朵是直是弯,头顶的毛发是否是致命缺陷,我们的判断大概也只有纹章吧。你若没有纹章,就什么都不是,但若能证实自己隶属某个四等分纹章,并有权头戴冠冕,那你不仅是有来处的,而且还出身高贵。因此梅菲尔区内没有一只松饼盘盖上不刻有蹲着的狮子和站立的美人鱼,就连我们的亚麻布商人也在门上挂上纹章,仿佛证实他们的床单睡起来安全。重视等级是普遍现象,据说它是有优越之处的。然而当我们纵览头戴冠冕身佩如许狮豹徽章的波旁王族、哈皮斯堡王族以及霍亨索伦王族,却发现他们如今流亡在外,权威尽失,尊严无存,我们只能摇头叹惋,承认还是西班牙猎犬俱乐部的判断更精准些。
P9-12
动物文学的独特而珍贵的价值
儿童文学理论家 朱自强
在人类认识自身的心灵的历史过程中,对儿童和动物的发现,是两个极为重要的里程碑。儿童的发现,使人类得以克服成人本位观念,而动物的发现,则促使人类摆脱人类沙文主义思想。同时汇聚这两个重大发现的思想和艺术成就的,就是儿童文学中的动物文学创作。
动物文学独特而珍贵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人文思想价值
十八世纪法国革命家罗朗夫人有一句名言:我对人了解越深,就越发喜欢狗。读艾利诺·阿特金森的《义犬鲍比》、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我们不能不思索罗朗夫人的话。当然不能将罗朗夫人的话完全反过来说,但是,我们可以说,当人类对动物了解越深,就越发反思自己。认识人性,也应该通过认识动物性来完成。
文学是人学,从表面形式看,动物文学一般并不将人作为自己的主要审美对象,但是,动物文学对人类、人生的观照采取的是反观的方式,即通过对非人类的动物生命的本性及生存状态的“发现”,来实现人类对自身的反思,更深刻地揭示、阐释人性问题。动物文学的这种思想形式及其价值,是任何其他文学样式所无法替代的。
已经过去的二十世纪是一个充满悖论的世纪。在这个世纪里,人类文明既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又面临着深刻的危机,而危机中的危机就是人类以自我为中心,舍弃了同自然的和谐关系。在二十一世纪,如果不出现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所期盼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人类的前途是难以期待的。而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最先决和根本的一步就是建立起健全的生命意识。这种健全的生命意识就离不开人类对“化中人位”的认识,而不正确地解决好人类与动物的生命关系,正确的“化中人位”也难以找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文学审美的形式,标示“化中人位”的动物文学这面旗帜应该得到更高的张扬。
二、艺术价值
动物文学的艺术价值和思想价值本来是一体的,离开艺术价值,思想价值也难以独自成立。
动物文学是儿童文学中极具特色的一种艺术样式,是儿童文学从独特的角度注释、诠释这个世界的不可或缺的方式之一。因为作为“戴着镣铐跳舞”的文体所具有的难写性质,动物文学创作即使是在西方,历来也是产量不高,佳作不多。
优秀的动物文学也有其不可替代的艺术价值,它不仅以动物形象的塑造和对动物心理的刻画,填补了对生命进行艺术描写的一片空白,而且以其自然、率真、朴素的风格,显露着独特的艺术魅力。
三、在儿童成长中的意义
动物文学对儿童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动物对于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就像父母或祖父母一样,孩子的宠物可以给孩童被爱的感觉,在情绪低潮时给予信心、对抗孤单,以及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就像兄弟姐妹一样,宠物也是家里的玩伴,或是放学后,家里空无一人时的伴侣。也像朋友一样,可以对宠物吐露心声,它们为孩子保守秘密,更是一个好的支持者。”“动物迫使孩子认识不同生命的主观存在,而这个存在的生命,在行动上和沟通上,又和他本人大相径庭。”美国学者盖儿·梅尔森所著的《孩子的动物朋友》一书透过分析儿童与动物之间深刻而微妙的关系,揭示了动物对于儿童行为与人格发展的影响。
动物文学所描写的动物,一方面唤起了儿童自身生活中的动物经验,另一方面,它又与现实中的动物不同,因为它是经过了文学家的审美观照的文学形象,会给儿童带来能够反思、反观、共鸣的审美感动。经由这种独特的生命教育,儿童的成长无疑会变得更为辽阔和充盈。
正是对动物文学所具有的上述独特而珍贵的价值体认,我主编了“动物小说精品馆”书系,组织一批优秀译者精心翻译,交由“全国百佳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该书系全面梳理、整合世界优秀的动物文学资源,进行规模性、持续性出版,必将一方面给儿童读者带来独特而珍贵的阅读体验,一方面给我们自己的原创动物文学带来不可或缺的借鉴资源。
2014年5月10日
于中国海洋大学儿童文学研究所